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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宗教演变史(二)

 廿氏春秋 2015-05-03


  新疆宗教演变史(二) 新疆的萨满教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开始迈向阶级社会时,以自发的自然灵力崇拜为重要标志的原始宗教即进入晚期阶段。在这一阶段,虽然还保留着早期阶段的许多明显特征,但已经渗入了很多人为的因素,并且有了职业的神职人员和以万物有灵观念为核心的简单教义以及一定的宗教仪式。这就是萨满教,萨满教并没有“始祖”或“创始”之说,它是原始宗教自然发展演变的结果。萨满教的得名是由于这种宗教在说满——通古斯语的各族中比较流行,而满——通古斯语称巫师为“萨满”,由此就称这种宗教为萨满教。

  萨满教的思想信仰是建立在复杂的灵魂观念上的,万物有灵和泛神思想是其信仰的核心。萨满教认为世界上各种事物都有灵魂,包括花草树木、山川河流、风霜雨雪等都有神灵,因此都能成为崇拜的对象。萨满教认为人也有灵魂,人死后灵魂并没有消失,而是到另一个世界去了,并且还经常照看着人世间的部落和子孙。

  萨满教作为原始宗教的高级形式,其基本特点是信仰萨满具有超自然异能,可臻于疯狂,与精灵直接交流沟通。萨满是作为氏族神在人间的化身和代理人而出现的,是氏族成员与鬼神之间的中介,在氏族或部落中享有特殊地位。萨满在过去常是氏族或部落的酋长,后来则由具有一定超能力的人担任。成为萨满的人,大抵有如下经历,即长期重病不愈或突患疯癫症。这被认为是当萨满的征兆,认为祖神或已故萨满看中了他们,其灵魂“附”在了他们身上。萨满的主要职责是主持祭祀仪式,为本氏族祈求神灵,保佑五谷丰登、人畜兴旺,为氏族成员治病,求儿求女,占卜凶吉等。后来,萨满开始逐渐参与氏族、部落重大事务。


  萨满巫师面具


  萨满教法器

  我国北方农村流行的“跳大神”,正式名称为“萨满舞”。

  是巫师在祭祀、请神、治病等活动中的舞蹈表演。

  据史籍记载,匈奴、柔然、突厥、回鹘等新疆的许多古代民族,都信仰过萨满教。萨满在这些民族中曾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由于笃信萨满是神灵在人间的化身,所以凡涉及本民族的重大问题,尤其是军事行动,首领都要事先征求萨满的意见,由萨满占卜吉凶,征求神意,然后才能决定是和是战。军队出动时,萨满要为本氏族获胜祈助神灵。

  乌孙人早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就有了自己的巫师,萨满巫师的形象被刻画在岩洞上。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山里发现的康巴勒洞窟里面,画有人面神形图。在阿勒泰市区旁将军山的岩画上,也刻画有与这种人面神形图完全一样的形象,戴着一顶尖形的帽子,与史书记载的萨满装束十分相似。

  萨满巫师在突厥人中的地位很高。据传说,突厥先祖泥师都就是一位“别感异气,能征召风雨”的萨满。萨满参与国政,有关军政大事,可汗都要听从萨满的意见,由萨满预卜凶吉,决定取舍进止。可汗登基,要由萨满充当神的使者,代表神意,授权新主。

  有关新疆古代居民信仰萨满教的历史记载还有很多,这里不一一陈述。总的来说,萨满教在新疆古代先民中流行的时间相当久远,在漫长的原始氏族社会时期一直是人们意识形态的主要形式,其信仰观念已经深深植根于民众之间,长期支配着这些民族的精神生活。

  人类总是向前发展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分化,人们的精神生活也有了新的、更高的追求。随着祆教、佛教、景教、摩尼教和伊斯兰教等宗教的兴起,原始的萨满教观念及其祭祀仪式逐渐被这些宗教所取代。但是,萨满教是生命力极强的宗教,它没有就此消失,而是或渗入到新的宗教中,或以习俗的形式,顽强地生存下来。


  新疆拜城县一处萨满教大型古墓葬群遗址

  我们举一些实例。在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的民间,萨满依然十分活跃,只是他们不再是“萨满”,而是演变为“巴合西”(哈萨克语称为“巴克思”,女巫师称“库什娜西”)。

  哈萨克族巫师以天鹅皮制成神帽,插上猫头鹰羽毛,头上留一束头发。在哈萨克族人中,巴克思一般被认为是博学之士、诗人、乐器演奏家、吟诵史诗的歌手、部落氏族的谋士;在跳神时,他们用库布兹琴伴奏歌唱,兴奋时即发表吉凶预言。在战争时,他们在军队首领身旁,演奏库布兹,歌颂英雄祖先,激励士气,并施巫术作法。平时则为人占卜、跳神、行医。有些巴克思也被称为“谢赫”(原意为伊斯兰教长老),他们身上都带着占卜用的40颗石子,以占卜、治病、跳神为生。我们不难看出,在哈萨克族伊斯兰教信仰里保留了许多萨满教的遗俗。

  在维吾尔族民间,巴合西主要是为人跳神治病,原来由萨满司职的行巫术求雨、消灾、占卜、祭祖等活动,在南疆一些地方则是由谢赫、海兰达尔或迪瓦纳等主持的。这些人实际上是身兼伊斯兰教苏非道人和萨满巫师双重身份。在宗教信仰上,他们满足了一部分穆斯林因萨满教而遗留下来的一些旧观念和祭祀方面的要求。在祭祀时,扮演了萨满角色。当然,这种现象在新疆并不具有普遍性,仅存在于一些偏远落后的农村牧区。

  萨满教遗留最典型的例子是麻扎朝拜。在南疆的维吾尔族农村,麻扎朝拜是比较普遍的一种习俗。麻扎为阿拉伯语,意为“墓地”。麻扎朝拜的本质是祭祀祖先和亡灵的多神崇拜现象,可以视为萨满教的一种遗留,而与伊斯兰教的正统信仰无关。它是因苏非派的流传和倡导而发展起来的。在麻扎朝拜里,可以看见大量的萨满教和其他旧宗教的遗留。比如,立高杆、挂旗幡、挂牛马尾、在树杈上拴布条、供野羊角等,这些都是原先突厥和回鹘人遗留下来的祭天祭祖的风俗。人们在祭祀结束后跳的“萨玛哈舞”,这种舞蹈的动作与萨满跳神的动作十分相似,是模仿萨满而形成的一种有祭祀意义的舞蹈。

  在被朝拜的麻扎中,还有很多麻扎的名称是以动植物命名的,如白杨树麻扎、桑子麻扎、胡杨麻扎、蛇麻扎等等。和田有一座名叫“科克马里木”(波斯语,意为蛇山)的麻扎,该麻扎位于一座土山上,下临墨玉河,据传说,这里原是古代拜水的地方,所谓“蛇”,也就是汉族传说的龙。这些麻扎显然是古代动植物崇拜的残余。

  在南疆还分布着许多有关妇女的麻扎及其传说,如“阿吉阿娜”(朝觐者之母)麻扎、“其切克阿娜”(水痘母亲)麻扎、“阿娜江”(母亲)麻扎、“克孜勒阿亚里热木”(红妇女)麻扎、“苏提帕西木”(牛奶之王)麻扎等等。喀什、和田地区还有不少命名为布维玛利亚木(传说是沙图克·布格拉汗的妻子或孙女)的麻扎。其中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的布维玛利亚木麻扎最有名气。来自南疆各地的妇女们到这里朝拜、许愿、点油灯、念经祈祷。麻扎墓旁有六七个大小不等的石头,求生育和怀孕的妇女们抚摸这些神石,并抬起来从左到右绕墓三圈,以为这样就可以达到求子、顺产的目的。每周二在该麻扎举行一种被称为“布维赛显比合尼木哈提米斯”的祈祷活动,意为“星期二圣母祈祷仪式”。这些朝拜活动都反映了早期生殖崇拜和乌麦女神崇拜的遗留。

  民间的祈水仪式也多在麻扎举行,这类麻扎分布较广,多位于山口、河谷、沙漠地带。人们相信麻扎的神灵有此神通,只要虔诚念经祈祷,就可求得雨水、获得丰收。

  在哈萨克等民族中流行的“巴塔”、“40支蜡烛”等习俗,也反映了萨满教的遗存。巴塔,意为“祝福”、“祈求”,在哈萨克族日常生活中运用十分广泛。如在殡礼仪式中诵念的“加纳扎巴塔”、为亡魂诵念的“伊斯兰教经文巴塔”、每日五次礼拜诵念的巴塔;在婚礼、节日、宴会前后、布施、为准备过冬而宰杀牲畜时诵念的巴塔;人们远途旅行、英雄出征时,须接受德高望重的长老的巴塔;由于一定的原因,须为儿童做专门的巴塔,祝愿他们长寿、幸福,或祈求圣人施予恩惠等等。


  哈萨克族最高的民间礼节仪式“巴塔”,

  实际上反映了萨满教的遗存。

  萨满教在新疆各少数民族中的遗存,反映了这种原始的宗教形态在新疆地区长期流行并与其他宗教交融、吸收的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萨满教逐渐让位于古代人为宗教,这是宗教发展演变的必然过程。但是,由于萨满教的长期流行,特别是它是一种人们初始的、原生的宗教思想意识,许多观念和习俗已经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影响,成为一种积淀十分深厚的民族传统习俗文化,因此,不会随着新的宗教的流行而完全消失。这些观念和习俗也必然以各种方式融合到其他宗教里,形成这些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地区化、民族化的特点。这是萨满教在新疆少数民族中留存有大量遗俗的根源。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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