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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中对孕妇血糖监测的建议

 渐近故乡时 2015-07-01


来源:中国妇产科在线

(《医学界》转载本文已获得授权)


  1.血糖监测方法:


  (1)自我血糖监测(self-monitored blood glucose,SMBG):采用微量血糖仪自行测定毛细血管全血血糖水平。新诊断的高血糖孕妇、血糖控制不良或不稳定者以及妊娠期应用胰岛素治疗者,应每日监测血糖7次,包括三餐前30 min、三餐后2 h和夜间血糖;血糖控制稳定者,每周应至少行血糖轮廓试验1次,根据血糖监测结果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不需要胰岛素治疗的GDM孕妇,在随诊时建议每周至少监测1次全天血糖,包括末梢空腹血糖(fasting blood glucose,FBG)及三餐后2 h末梢血糖共4次。(2)连续动态血糖监测(continuous glucose monitoring system,CGMS):可用于血糖控制不理想的PGDM或血糖明显异常而需要加用胰岛素的GDM孕妇。大多数GDM孕妇并不需要CGMS,不主张将CGMS作为临床常规监测糖尿病孕妇血糖的手段。


  2.妊娠期血糖控制目标:


  GDM患者妊娠期血糖应控制在餐前及餐后2 h血糖值分别≤5.3、6.7 mmol/L(95、120 mg/dl),特殊情况下可测餐后1 h血糖 [≤7.8 mmol/L(140 mg/dl)];夜间血糖不低于3.3 mmol/L(60 mg/dl);妊娠期HbA1c宜<5.5%。PGDM患者妊娠期血糖控制应达到下述目标:妊娠早期血糖控制勿过于严格,以防低血糖发生;妊娠期餐前、夜间血糖及FPG宜控制在3.3~5.6 mmol/L(60~99 mg/dl),餐后峰值血糖5.6~7.1 mmol/L(100~129 mg/dl),HbA1c<6.0%。无论GDM或PGDM,经过饮食和运动管理,妊娠期血糖达不到上述标准时,应及时加用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物进一步控制血糖。


  3.HbA1c水平的测定:


  HbA1c反映取血前2~3个月的平均血糖水平,可作为评估糖尿病长期控制情况的良好指标,多用于GDM初次评估。应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孕妇,推荐每2个月检测1次。


  4.尿酮体监测:


  尿酮体有助于及时发现孕妇碳水化合物或能量摄取的不足,也是早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diabetes mellitus ketoacidosis,DKA)的一项敏感指标。孕妇出现不明原因恶心、呕吐、乏力等不适或者血糖控制不理想时应及时监测尿酮体。


  5.尿糖的监测:


  由于妊娠期间尿糖阳性并不能真正反映孕妇的血糖水平,不建议将尿糖作为妊娠期常规监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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