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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的法治缩影

 望云1120 2015-11-29

当人们在用“顺口溜”一遍一遍的嘲讽法官的时候,我们又能做什么?作为一个将来的法律人,我们又该如何?我只能借用别人的话说:让我们忠于理想吧,让我们面对现实吧。


文 | sm秋水长天居士

来源 | sm秋水长天居士的法律博客


人间百态,世事沧桑,倍感凄然。法治之路何其漫长,法律人依然是任重而道远。依法治国的宏图伟业也还仅仅是宏图伟业罢了,也只是些挂在领导者口头上的时髦话语,什么依法治村,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的口号也仅仅是口号罢了,也只是附和着喊几句,似乎从来都未真正的实行过。实习的这一个月以来,我一直在想着,但也只是想想而已,连思考也谈不上,或许也只是些皮毛。


从乡下的那些事说起


我来自陕北的一个小村庄,我比较熟悉哪儿人们的生活,从上大学以来,我就开始留意农村百姓的生活状态,想从那儿获得一些蛛丝马迹。


众所周知,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说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封闭的生活环境,忙碌的生活状态,使他们没有条件也没有闲暇去了解外面的世界,然而乡村的生活依然这样悄然延续着,人们一如既往的生活着。我们可以发现:在乡村,一切关系都是家庭型的,没有谁不认识谁,也没有谁不了解谁。人们也总是想从别人的瞳孔中看清自己的模样,在别人的眼光中不断的修正自己,使自己更加完善,使自己和别人为熟悉,别人的话总是让自己感到不安。就那些人,天天见的那些人;就那些事,天天说的那些事。茶余饭后的片刻闲暇,东家长西家短成为人们最津津有味的谈资,越是隐秘的事情越是使人们好奇,越是好奇的事人们就越想知道,最后就没有人们不知道的事,在人们漫无边际地闲谈之中,我们发现人们总是用“天”的观念和心中的“善”去评判一个人,一件事。因为人们清楚的明白:天道与善良是永恒,也是最值得信赖的法则,也是对与错,是与非最根本的风水岭。不断地重复,不断地复制,天道与善良成为人们心中不容更改的“法”。熟人社会就在人们好奇与闲暇之中悄然形成了,也让这种观念薪火相传,深深的印在了人们的心灵深处,谁也不敢轻视他的存在,怀疑它的价值。


我可以这样说,在今天这个贫富差距极大而又落后的陕北农村,依然是一个熟人的社会,新的交通工具,新的通讯工具的出现让这个熟人社会的圈子出现了扩大的迹象,在这个熟人社会里,他们有自己的行为处事规则,在这里他们只讲“人情”,不讲“法律”,因为人情就是他们的法则,他们所要做的所有的事情几乎都是人情的交易结果,就这样心照不宣地存在了几千年。我总是能在人们的只言片语中感觉到他们的善良与淳朴,也隐隐的感觉到他们对法律的畏惧而又不信任。他们总是认为在一个人情的社会里讲法律,那该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情。诉讼终究是件不光彩的事情,与别人撕破脸面争什么权利终归是一件让人难堪的事情。是呀,都是“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


或许也正是这样的一种文化心态,让他们学会了忍耐,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避讼,厌讼,人们孜孜不倦的追求着“无讼”的神话。所以在民事领域之内,人人们用一个“忍”字就几乎摆平了所有的民事纠纷。最多也就是斗斗嘴,吵扰一番,问题也就渐渐的不成问题了。


但是令我不解的是,如果出于仇恨,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人们是永远也不会原谅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几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样的事情人们从来都是据理力争,倒有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所以在刑事领域之内人们又有一种“有仇必报”的心理。他们几乎不会容忍任何一个坏人逃离法网,在他们的眼里,坏人就是该死,因为坏人活着,好人就要遭殃。


最近这几年,农民大批的进城打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出现,其实这一代里古老的农村生活状态已经有很大的不同,他们更接近城市的生活。而农村的人口在不断的萎缩,剩下的也大多是些老弱病残之人。农村那样的生活状态就这样悄然地改变着。我想这样的改变是否有利于现代法律在农村生根发芽的?这依然是一个问题。


再说说城里的那些事


这是一座因煤炭而暴富的城市,这是一座因有钱而闻名的城市。财富以他惊人的速度集中于少数人的手中,我不知道是该赞叹财富,还是该诅咒财富。我只能说这该是一种怎样的绝妙的讽刺啊。


在城市里的人们,让他们最为恐惧的事情就是来自行政权力的肆无忌惮和金钱泛滥成灾。权力因金钱而更加的疯狂,金钱则因权力而显得更加不可一世,除了使“鬼推磨”之外,金钱几乎变得“无所不能”。我记得我在县城上高中的时候,我们的校长不叫校长,而是被叫作“土皇帝”。在那时,我看到一个校长有那么大的权力,每到开学总是有一群人围着校长转;他可以任意体罚学生,辱骂老师;校委会的决定可以凭一己之意就改变。那时我们还美其名曰:军事化管理。还记得高三的时候换了一个校长,他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更是变本加厉。在我们的这一片土地上,专制是如此的根深蒂固。权力与金钱从来都是相伴而生,在这个小县城的深处,我们看到表面浮华下的肮脏。霓虹灯闪耀的地方,连阳光也是那么的腐朽。让法律在这样的土地上生长,也就几乎成了天方夜谭。


或许是因为有钱的缘故吧,那里的法院修建倒是相当的气派,也倒是能给人们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让人们觉得正义或许就在不远处等着我们。但是,庄严肃穆却让人“不寒而栗”。而那也仅仅是一种奢望,当人们走进法院的那一刻,猛然有一种“一入法院深如海,从此法律是路人”。这或许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做了最为精准地诠释吧。在庭审中,我听到过有呼呼而睡的审判长,我见到过有咄咄逼人的法官,我目睹过有凶神恶煞的法警,甚至连书记员也是那样的不可一世。我总觉得,这样的一次审判不是在保障权利,而是对权利与公正又一次的伤害。人们对法律的信任还未建立就已经轰然崩溃。法官野蛮,当事人就会更野蛮吗,是啊,不怕横的,就怕不要命的。


我记得有一次和一位朋友吃饭,他当时有点微醉,扯着脖子,红着脸说:你们要知道,正义从来都不是问题,钱才是问题,你不是想要正义吗?给他们钱吧(我想所谓的他们到底指的是谁),这一切都是一场交易,谁也不能活的那么的高雅,有人的地方就会有“黑暗”,因为总会有人要挡住了阳光地照射。听了这样富有哲理而又一针见血的“醉话”,我只能默然而笑,是心酸抑或是无奈,或者二者皆有吧。权且就将他当做醉话吧。我看到窗外的霓虹闪烁,隐隐的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难受。我的那些法学课本中的理想呢?就被这样一位酒肉朋友所无情地践踏。我有时候又在想,如果钱真地能够买得到正义?而买到的又是真正的正义?如果正义真的能够在交易之中实现,我们买他一次又何妨?可是现实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们,如果将金钱等同于正义,正义将不复存在!


我想想在法官的问题不是简简单单的业务素质问题,而是品格的问题。惧怕权力而又迷恋权力,对金钱有的只是一网情深地倾慕,这样的法官能否带给人们正义?或许只有上天才能知道吧。当人们在用“顺口溜”一遍一遍的嘲讽法官的时候,我们又能做什么?作为一个将来的法律人,我们又该如何?我只能借用别人的话说:让我们忠于理想吧,让我们面对现实吧。


最近这几年,这样的状况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或许是由于财富的分配的问题,人们的权利意识在逐步的提高,人们开始用一些“非常规”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这也给行政权力的肆无忌惮带来一定的压力,另外媒体也由于自身的利益而孜孜不倦,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发展,真是应了那一句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想这样也许会好一点,可这毕竟是一个社会不正常的表现。这样的代价的付出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总之,借古人的话说: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有些事可以堂而皇之的结束了,有些事却让我们刻骨铭心永远也无法结束。困惑却越来越多了。法官是什么,法院是什么,法律又是什么,我们的理想在哪里。想说的终归是些陈词滥调,不想说的也终归没有说出口,这或许就是人之幽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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