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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对的理论与实践之思考

 老榆树_yhgek 2016-03-20

关于自对的理论与实践之思考

——北京门头沟楹联学会自对专题研讨会纪要(纪要整理 刘占一)

在研讨会上,首先学习、介绍了书刊、报纸和网络有关自对的论述,重温了中国楹联学会颁布施行的《联律通则》相关内容,然后进行了畅所欲言的讨论,阐明了各自的观点,取得了一定的共识。现纪要如下:
  一、自对的定义与内涵
  什么是自对?联界目前尚无权威统一的定义,参会大多数人员认为,自对就是在单联内词语的对仗,是对仗的一种形式,因与互对有别而并存。对联的本质特征是对仗,没有对仗就没有对联,因此,自对的内涵必然是对仗,即要求自对的词语必须符合对仗的各项规则,除字句对等、词性对品、结构对应、节律对拍之外,声律上必须按音步安排平仄交替、相对,也不能使用违律的重字。《联律通则》第七条说:对于历史上形成且沿用至今的属对格式,例如,……句法中的当句、鼎足、流水等,凡符合传统修辞对格,即可视为成对,体现对格词语的词性与结构的对仗要求,以及句中平仄要求则从宽。这条规定的前提是对仗,即在对仗的原则下从宽,就是说,当句对的内涵是对仗,可以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宽。不能将放宽后的要求视为自对的原本内涵。
  参会少数人认为,自对是一句自成对偶,(南宋洪迈语),是互对的补充和权变,其内涵是将对仗放宽至对偶,声律上不要求句内平仄交替,句尾字的平仄可相对,也可同声,其目的是适合广大民众的需求,利于楹联的普及与发展,这符合《联律通则》第七条规定的精神。
  二、当句对偶可否称为自对
  少数人认为,古人写联,由于受到骈、赋、词、曲的影响,大量使用对偶句,很多名人的对联,除互对中使用对偶外,在自对中也使用对偶,大家沿习为则,没有人觉得不好,也没有人提出违律。历史事实就是如此,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就应该保留对偶在自对中的合法地位,称为自对也是很自然的。
  多数人认为,历史是发展的,2008101日中国楹联学会颁布施行《联律通则》以后,明确了对联的六条基本规则,联界撰联、评联也完全遵行这六条规则,根据与时俱进的精神,规则改变了,在实践中必须严格遵行,不能因为古人留下了文化遗产,而影响对联文化的向前发展。因此,为维护规则的严肃性,当句对偶不能称为自对;假如坚持称自对,也必须与真正意义上的自对相区别。
  三、自对扩大化的表现
  自对扩大化是当前的主要倾向。扩大化的表现是什么?本着学术争鸣的原则,多数人提出以下主要表现:
  (一)将当句对偶说成是自对。主观上承认对仗与对偶的区别,但是客观上混淆了对偶与对仗的界限。如章炳麟挽黄兴联:
  谤满天下,泪满天下;
  创造共和,再造共和。
  明明是句中对偶,不能说成自对。
  (二)将互成对、同义并列、反义并列说成单字自对。日本名僧遍照金刚(空海)在《论对》中提出了二十九种对,其中第五为互成对。互成对者,天与地对,日与月对,麟与凤对,金与银对,台与殿对,楼与榭对。两字若上下句安之,名的名对,若两字一处用之,是名互成对,言互相成也。诗曰:'天地心间静,日月眼中明,麟凤千年贵,金银一代荣。’”可以视为同义连用(麟凤、金银)或反义连用(天地、日月)。根据《联律通则》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不论词性,可以成对。如果将其称为单字自对,不是绝对不可以,只是又多了一层概念,没有存在的必要。
  (三)将列品说成三字自对”“六项单字自对。如李啸村赠郑板桥联:
  三绝诗书画;
  一官归去来。
  陶行知题育才学校联:
  和马牛羊鸡犬豕交朋友;
  对稻粱粟麦黍稷下功夫。
  以上两联均为列品,没必要说成三字自对”“六项单字自对
  (四)将叠字说成同字自对。如青城山建福宫联:
  晓钟历历,晚磬泠泠,细参个里机关,凡处境无非梦境;
  岚气重重,云峰乙乙,饱看天然图画,不为仙也是真仙。
  历历泠泠重重乙乙是叠字,没必要说成同字自对
  (五)将复字说成单字自对三字自对不等量自对。如佚名题杭州西湖楼外楼联:
  客中客入画中画;
  楼外楼看山外山。
  陆伟廉撰游戏联:
  邯郸梦即黄粱梦;
  燕子楼非白玉楼。
  佚名题广西贺县观音洞联:

  山异石尤异;

  洞奇心更奇。

  以上三联均为复字,没有必要说成是间隔型同相单字自对三字自对不等量自对

  (六)将连绵词对并列词组说成假性自对。如明世宗七律《送毛百温》颈联:

  天上麒麟原有种;

  穴中蝼蚁岂能逃。

  麒麟为连绵词,蝼蚁为并列词组,可以成对(互对),为什么一定要拉到自对中来呢?

  (七)将反复说成同相排偶。如曹氏甫挽宋教仁联:

  不可说,不可说;

  如其人,如其人。

  这属反复修辞格。

  (八)将排比说成排比句自对。如郑板桥自寿联:

  常如作客,何问康宁,但使囊有余钱,瓮有余酿,釜有余粮,取数叶赏心旧纸,放浪吟哦,兴要阔,皮要顽,五官灵动胜千官,过到六旬犹少;

  定欲成仙,空生烦恼,祗令耳无俗声,眼无俗物,胸无俗事,将几枝随意新花,从横穿插,睡得迟,起得早,一日清闲似两日,算来百岁已多。

  这是典型的排比句,怎么成了排比句自对?偶数句可以对仗、对偶,三句怎么对仗、对偶?

  少数人认为,当句对偶可以称为自对;单字自对的概念应予保留,以备不时之需。

四、关于自对的总体构想

对仗是对联的灵魂,是对联区别于其他任何文体的重要标志,因此,坚守对仗的基本规则,是提高对联艺术水平的先决条件。

  对偶作为修辞格式,由于受到中华民族审美观点的巨大影响,从上古时代起,先民的许多歌谣,以形式对称美作为语言的追求,在以后历代的文学作品中,都有对偶的影子。对此,我们要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给以肯定,在《联律通则》颁布施行四年后的今天,我们应取包容的态度,给予其一定的地位。

  对仗意义上的对联称为对联,这已经成为联界的共识;对于古代遗留下来的对偶意义上的对联,可以称为对偶联,以示区别。

  对联的基本形式是上下联互对,这是主流;自对作为互对形式的补充和权变,只能是对仗的形式之一,不能与互对等量齐观。

  自对的内涵是对仗,坚守此点要求的自对,可以称自对,或狭义自对;自对的内涵是对偶的,可以称为当句对偶,或广义自对。

  在狭义自对中,完全符合对仗规则的,可以称为正格;如果只是句尾的平仄同声,可以称为变格。

  在实践中,对偶联或当句对偶,可以作为历史文化遗产保留,以资研究、借鉴。撰联,应以自对的正格为标准,如果在特殊语境中不得已时,可以使用变格。评审对联,应以正格为准,若意境颇佳,使用变格也是准许的。

  五、自对向何处去
  自对的发展有自身的规律,决定因素是社会发展客观需求和人民群众的审美观念,但理论、规则是上层建筑,也起着一定的影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学术争鸣、广泛探讨是有意义的。但是,不要过分追求理论系统的完美统一,实际上不可能达到全面共识。存在不同观点是正常的,而且是有益的,是利于自对发展的。其发展的前景,很有可能是宽而有度,严而不僵,宽严相济的景况。这是我们达成的共识。

  诚盼联界有识之士发表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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