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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真的能改善银行财务报表吗?未必!

 Purefact 2016-04-14


随着银行业不良率与不良贷款双升,多年前使用过处置不良资产的“杀手锏”——债转股有望重出江湖。路透10日报道称,中国将于近期出台相关文件,允许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实施债转股,此文件并由国务院特批以突破商业银行法规限制。

尽管政策未正式出台,但已有企业和银行先行一步。中国最大民营造船厂——熔盛重工3月8日公告称,拟向债权人发行最多171亿股股票抵债,抵消债务总额高达171亿元。熔盛重工将向中国银行发行27.5亿股股票以抵消27.5亿元债务。在此次债转股完成后,熔盛重工最大的债权人中国银行将变成其最大股东。

那么,债转股是否真的能改善银行账面表现?据路透,从资产质量的监管指标看,债转股确实可以优化商业银行的报表,但多位业内人士指出,从资本占用、未来资产减值等综合因素看,债转股不一定是美化银行报表的灵丹妙药;同时,即使未来放行政策落地,商业银行也需要量力而为,不会出现大规模的债转股井喷。但该方案出台亦可视作银行混业经营又一积极信号。

而平安证券分析师励雅敏、黄耀锋认为,债转股虽然能够对于银行的账面的资产质量和盈利形成一定改善, 但没有改变银行真实的资产质量状况。以下是分析要点:

债转股对银行的影响分析

平安证券分析师励雅敏、黄耀锋称,由于债转股股权的公允价值与银行贷款账面净值之间的差异可能会造成对银行财务指标影响结果的不同,因此基于债权与股权的置换比例1:1的前提下(债权置换等价值股权),根据原债权是否计提减值分正常类贷款(未减值)和不良贷款(已计提减值)两个类型对结果进行观察,发现两种情况下会产生明显的差异,具体来看:

正常类贷款:由于正常类贷款在债转股的过程中,账面贷款的价值与转换后股权等值替换,两者不产生差异,但由于债权转股后原债权不再产生利息收入,因此会造成银行利息收入的减少, 从而影响当期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及总资产发生相应减少。

由于正常类贷款原来并没有计提拨备也没有计入不良,因此,对于拨备覆盖率没有影响,而拨贷比会因为分母贷款总额的减少而变大,资本充足率则由于股权资产较高的风险权重导致分母加权风险资产的规模的增加而减少。(目前《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商业银行被动持有的对工商企业股权投资在法律规定处分期限内的风险权重为 400%”)

不良贷款:由于不良贷款已经计提过部分减值损失,因此其在债转股的过程中,将由于账面贷款净值小于对应转换后股权的公允价值而造成对当期拨备的冲减,从而对当期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及总资产规模带来增益。

而对拨备覆盖率来说,债转股将使得不良贷款规模以及拨备余额的同步减少(类似于不良贷款核销),因此会使得拨备覆盖率上升,而拨贷比则将减小。

不良贷款债转股情况下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较为复杂,首先从分子项来看,由于当期拨备冲回所带来的净利润增加将增厚净资本,而从分母来看,银行对于股权类资产400%的风险权重又会使得风险加权资产增加,此时,分子分母的同向变化对于结果的影响是不确定的,特别的,当债权银行原先对该笔债权计提了较高比例的拨备减值后,可能发生债转股后使得资本充足率上升的情况。

平安证券根据华融能源的案例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进行了模拟,其中假设债权银行A为中国银行,在模拟情形中,当债权银行原先对该笔债券的拨备计提达到80%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较原先上升了1BP。

进一步分析,在当前案例假设下,不良贷款债转股,拨备计提比例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临界值在拨备计提在50%水平的时候,即弱拨备计提小于贷款原值的50%,债转股将降低资本充足率,反之则将提升资本充足率。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如果对于已经被银行划归为不良类贷款的债权进行债转股对于银行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均将形成正面改善。同时,如果银行已经对该笔债权计提了较大幅度的减值准备,那么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负面影响同样将被缓释甚至出现反转。

从正常类贷款贷款的债转股来看,虽然表面上债转股会对银行的业绩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增加银行的资本负担,但考虑到实质上一般进行债转股的企业早就存在偿付问题,因此对银行来说,如果当期将其确认为不良同样也会造成对业绩和资本金的负面影响,甚至还会由于当期额外的拨备的计提对银行的利润造成更大的冲击,相较之下,债转股或能使得银行平滑账面业绩。

债转股的实质仍是风险暴露,预计实施规模有限

平安证券认为,债转股虽然能够对于银行的账面的资产质量和盈利形成一定改善,但没有改变银行真实的资产质量状况,同时也会相对增加对银行的资本消耗,此外,债转股之后虽然存在企业死而复生银行能够获取高转股回报的可能性,但同时也面临企业最终走向破产清算,而债转股使得银行偿付顺序后置的可能(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后者的可能性将明显大于前者),因此,站在银行角度, 对待债转股的态度更倾向于审慎,并不会有太大动力推动企业债转股。

在实质操作过程中,地方政府可能会出于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地区经济增长的角度更有可能推动部分已经实质性破产但并未纳入银行不良的公司债务加速重组,这将进一步加剧了银行表内的不良资产的风险暴露。

因此,站在监管层角度,平安证券认为,大面积推动债转股的可能性不大,更多可能还是个别试点,同时对于债转股企业资质的认定应该会较为谨慎,以防止将僵尸企业的风险传导至银行体系和潜在的利益输送发生。




来源:四维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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