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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书《老子》通释之“和大怨”章

 願隨身 2016-05-25


帛书《老子》通释之“和大怨”章


                                    “和大怨”章

 

和大怨,必有余怨,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右介而不以责于人。故有德司介,无德司徹。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对于这一章,尽管帛书本与世传本在一些关键性的字词上有所区别,但绝大多数注家都按照世传本来进行注释,读来令人费解不说,就算弄明白了其天花乱坠般的之所以如此注释的解释,仍令人觉得其论说的逻辑性十分可疑。

在此,我不再一一批驳以前注释中的问题,仅将我的理解拿出来供评判。

 

和大怨,必有余怨,焉可以为善?

和:和解;息争而归和平。《战国策·楚策三》:“今子從 楚 爲和, 楚 得其利, 魏 受其怨。”《史记·商君列传》:“﹝ 魏惠王﹞乃使使割 河 西之地獻於 秦 以和。”

此处的“和”多被理解为调和,但是,结合下文的“无德司徹”,我以为这里的“和”是指靠为政的手段或者说行政手段来治理、解决“大怨”。

怨:埋怨;责怪。《书·康诰》:“爽惟天其罰殛我,我其不怨。”结合文义,我认为理解为民众的不满比较恰当。

应当注意,“可以”并不是我们现在语言习惯下的“可以”,是“焉可以之为善”的省略形式。是说,怎么可以靠“和”来为善。

老子在此,我认为,也并不是绝对要否定“和大怨”,而是指出“必有余怨”。他所要论说的是这句所提出的问题,在“和大怨必有余怨”的前提下,“焉可以为善”。如何解决才能更好。

“和大怨”这个问题的提出,我认为反映了:首先是“大怨”已经产生,老子认为,在“大怨”已经产生的情况下,无论如何能够解决,无论如何“和”,都“必有余怨”,都已经不是上策了。这自然会让我们回想起《老子》的“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章,对于“大怨”要“为之于未有”,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如何能让民众“不怨”的问题,老子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见下句的注释)

此句可通译为:

(靠为政的手段或行政手段)来处理、解决、平息民众的不满,(必定不能完全解决)仍然会有余怨。我们怎么可以靠“和”(这种出现了问题以后再解决的方式)来作为“善”呢?

 

 

是以圣人右介而不以责于人。故有德司介,无德司徹

右:在“道,泛呵,其可左右也。”章中,我认为“左右:以前大部分注解都做方位之左右,与前文之“泛”意重。郭世铭先生和赵又春先生将之理解为动词“主宰”、“支配”之意,可说是前进了一大步,也在“道用”的层面上接近了“道”。而沈善增先生考据认为:《说文》“左,手相左助也。”“右,手口相助也。”依《段注》解,古时写作“左”、“右”的今天写作“佐”、“佑”,本意为帮助。如《易.泰》“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在本章语境中,“左右”作“辅助”也即“佐佑”解最恰当。此亦与下文“弗名有也”,“弗为主”义相贯通。”。”将该章对左右的理解放在放在本章我认为同样很贴切,也就是说这里的“右”同样可作“佑”解,同时,这也可以很好的解释为什么在帛书甲乙本中此字分别写为“左”、“右”,因为这两个字意思一样。

介:佐助。《诗·豳风·七月》:“爲此春酒,以介眉壽。” 郑玄笺:“介,助也。”此处“介”的辅助意正配合“右”(佑)的帮助意。

责:索取,求取。《墨子·公孟》:“勸於善言而葬,已葬而責酒於其四弟。”;要求;期望。《论语·卫灵公》:“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以前的注释多望文生义取其“责备”的义项,但“索取”的义项正和前文的“右介”相反,明白的标示处老子赞成什么,反对什么。

司:主管;职掌。《书·高宗肜日》:“嗚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無豐于昵。”

徹:.治;治理。《诗·大雅·崧高》:“王命 召伯 ,徹 申伯 土田。” 毛 传:“徹,治也。” 郑玄笺:“治者,正其井牧,定其賦税。”《诗·大雅·江汉》:“式辟四方,徹我疆土。”

这里,老子从思想认识和具体行为两个方面论述了解决问题的出发点。

一是从主观方面,要树立帮助、辅助民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而不能总想着“责”,总想着从民众索取。从具体行为上,“有德”的侯王政策重点是放在帮助、辅助民众为目的的方法,“无德”的侯王政策重点则是放在险隘的管制、约束民众上。

此句可通译为:

因此圣人总是帮助、辅助民众而不从民众索取。所以“有德”的侯王政策重点是放在帮助、辅助民众上,“无德”的侯王政策重点则是放在管制、约束民众上。

 

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与:帮助;援助。《战国策·秦策一》:“ 楚 攻 魏 。 張儀 謂 秦王 曰:‘不如與 魏 以勁之。’” 高诱注:“與,猶助也。”《荀子·正论》:“親者疏之,賢者賤之,生民怨之, 禹  湯之後也而不得一人之與。”。查字书查到“与”,意外的发现竟然又是有“帮助”的义项。在世传本中此章颇多争议的很多字,居然都在这一个义项上完美的相遇了,这恐怕不是用巧合能够解释的。

善:.交好;亲善。《吕氏春秋·贵公》:“ 夷吾 善 鮑叔牙。”很多注释都将“善人”作为一个偏正词组,但这就产生了一个逻辑矛盾,既然是“无亲”为什么“恒与善人”,那对“不善人”呢?所以此处我采其动词义。

此处的“无亲”,若是落实到侯王,则是将民众一视同仁,不因其社会阶层的不同、身份贵贱的差异而有所区别,都采取“与”与“善”的态度。

此句可通译为:

天道将民众一视同仁不分亲疏远近,对民众一贯的帮助、扶持与亲近。

 

全章可通译为:

(靠为政的手段或行政手段)来处理、解决、平息民众的不满,(必定不能完全解决)仍然会有余怨。我们怎么可以靠“和”(这种出现了问题以后在解决的方式)来作为“善”呢?因此圣人总是帮助、辅助民众而不从民众索取。所以“有德”的侯王政策重点是放在帮助、辅助民众上,“无德”的侯王政策重点则是放在管制、约束民众上。天道将民众一视同仁不分亲疏远近,对民众一贯的帮助、扶持与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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