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T的组织和实施规范 (第一版) 多学科综合治疗已成为临床治疗的模式和发展方向,疾病的综合治疗需要多学科的参与,更需要多个学科的团结协作。多学科诊疗团队(Multi-disciplinary team MDT)通常指由来自两个以上相关学科,相对固定的专家组成工作组,针对某一器官或系统疾病,通过定时、定址的会议,提出诊疗意见的临床治疗模式,是有计划地,合理地应用现有治疗手段治疗疾病的组织保障。最初的MDT多是基于对肿瘤患者治疗策略制定的过程中建立的。一个肿瘤的MDT通常包括:肿瘤外科医生、肿瘤内科医生、放射治疗医生、病理医生、医学影像诊断医生、肿瘤基础研究人员、护士以及社会工作者等。目前,MDT模式不仅在肿瘤领域中广泛运用,而且已经深入到良性疾病,诸如神经内科、皮肤科、肾病科等各个学科治疗中,甚至涉及关怀治疗、妇儿保健等多个领域。 MDT诊疗模式的理念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1965年加利福尼亚北部儿童发展中心提出了发展智障儿童多学科诊断咨询门诊的计划,并强调了该门诊多个学科合作的重要性。1993年英国将多学科合作模式应用于社区卫生保健工作,并提出医疗工作需由原来单个医生向患者提供单向服务的模式,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的多学科合作的医疗模式。1997年国际结直肠癌工作组(IWGCRC)对整个欧美医院结直肠癌病人的诊疗推荐MDT诊疗模式,并严格规定了MDT的成员组成。此后,MDT模式逐渐在德国、法国、意大利、美国等医疗中心相对集众的国家得到推广和完善。2000年,英联邦政府在“国家癌症计划”中着重强调了癌症患者诊治过程中MDT的重要性,指出MDT各成员密切合可增加病人的生存率。目前,欧美多个癌症诊治指南均规定:所有确诊肿瘤的病人在接受治疗前必须经过相关MDT会诊。MDT模式俨然已成为欧美医院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MDT大量成功经验的积累,MDT这种医疗模式不仅逐渐被大家接纳和重视,而且在现代医院管理理念下,它的内涵也在不断充实和完善。MDT模式已不只局限于对病人进行多学科会诊,而是对整个医疗过程全程指导,还包括设计和实施临床、基础研究、将基础研究成果向临床应用转化等内容,目前MDT已经成为一套宏观的医学诊治和管理模式。 我国的MDT起步相对较晚,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一些大型医疗中心,MDT诊疗模式已经相对规范和成熟,并发挥着标杆作用带动着周边区域医院的MDT诊疗工作。但总体来讲,我国MDT组织和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或误区,比如:认为MDT是浪费人力和时间,不够重视;组织欠规范,人员不固定;认为MDT只限于疑难病例会诊;缺乏MDT的目标和准则;MDT决策不贯彻;各学科间沟通不够,难以达成共识;缺少MDT评定系统等。为了促进我国MDT诊疗模式的有效组织和实施,于2015年5月15日于北京成立了“中国医师协会外科医师分会多学科综合治疗专业委员会”,简称“中国医师协会外科医师分会MDT专委会”。MDT专委会的主要工作目标是:推广MDT理念、制定MDT规范和共识;探索制定、推广可执行的MDT组织形式和流程;通过组织各地区MDT活动,协助提高国内各级医院MDT协作精神和诊疗水平;加强院际之间MDT协作和交流,打破院际间壁垒;将互联网引入MDT活动中,促进全国MDT开展。希望通过MDT专委会的工作让MDT理念深入人心,让规范化、合理化的疾病治疗从MDT模式中得到实现,让更多医生从MDT中获得成长,让更多患者从MDT中获益。MDT专委会作为医师的行业协会,此次发布“MDT的组织和实施规范”旨在规范各单位MDT组织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使我国的MDT诊疗模式能更加有效的贯彻实施。 中国医师协会外科医师分会多学科综合治疗专业委员会 2016年5月 MDT的组织和实施规范 定义: 多学科诊疗团队(Multi-disciplinary team MDT)通常指由来自两个以上相关学科、相对固定的专家组成工作组,针对某一器官或系统疾病,通过定时、定址的会议,提出科学、合理意见的临床治疗模式。MDT 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多学科会诊或全院查房,后者更多强调的是诊疗过程和方法,而 MDT强调的是诊疗中的工 作模式和制度。总体来讲,一个组织和实施有效的 MDT 应该具备如下特点: 1. 患者能从 MDT 诊疗过程中获得个体化的诊疗信息和帮助; 2. 患者能获得诊治的连续性,即使曾在不同的 MDT 团队或医院曾接受诊治; 3. MDT 诊疗决策通常需遵循行业临床指南; 4. MDT 团队需要定期对诊疗决策和实践进行总结,提高诊疗水平; 5. MDT 诊疗过程能促进成员间的交流与合作; 6. MDT 团队成员有机会获得专业继续教育; 7. MDT 会议能让患者有机会被纳入高质量的临床试验; 8. MDT 团队需要有良好的数据管理机制,既能为患者保存就诊资料,也可用于管理和研究。 命名: MDT命名可以依据所讨论的疾病而定。
通常可分为“核心成员(Core members)”和“扩展成员(Extended members)”,前者包括:诊断类(医学影像学、病理学等)和治疗类(外科、内科、肿瘤学、放疗学等),后者包括:护理学、心理学、基础医学等。
领导者(牵头人、会议主席)、讨论专家和协调员 领导者 MDT需要有明确的MDT牵头人和MDT会议主席。MDT会议主席因故缺席时,可由会议副主席代替;MDT牵头人和MDT会议主席不一定是同一个人。 MDT牵头人 优秀的牵头人是有效实施MDT的先决条件,通常应具备如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牵头人的职责:
MDT会议主席 MDT会议主席主要负责MDT会议的组织和运行。一个合格的MDT会议主席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会议主席的职责:
讨论专家 讨论的专家是MDT主体。对MDT讨论专家有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协调员 协调员是MDT高效规律运行的必要条件。协调员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责:
MDT会议场所环境
MDT会议技术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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