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张华勇 风湿界 6月12日下午EULAR会议总结中,Josef Smolen教授做了新的关于RA治疗推荐的报告。此次在2013年推荐上的更新,包括4项主要原则和12项推荐。 A.RA患者的治疗应以最好的医疗照顾为目标,必须基于患者和风湿病医生的共同决定。 B.治疗的决定基于疾病活动度和其他患者因素,例如结构损伤的进展、合并症和安全问题。 C. RA患者主要应由风湿病医生来治疗。 D. RA增加个人、医疗成本和社会成本,这些都应被主治医生所考虑。 1. RA一经确诊,应尽快开始改善病情抗风湿病药(DMARDs)治疗。 2.治疗应以每位患者达到持续缓解或低疾病活动度为目标(T2T)。 注:Smolen教授强调“缓解”应是临床缓解,这是由ACR/EULAR制定的缓解标准;功能缓解和放射学/影像学缓解被认为是临床缓解的补充;同时指出一旦达到一个可以接受的目标并维持,应考虑减量;但未提及如何或何时,或者哪些患者可以开始减量。 3. 应经常性地对活动期患者病情进行监测(每1~3个月);如果在开始治疗后最多3个月病情无改善或者6个月仍未达到治疗目标,应调整治疗。 4. 甲氨蝶呤 (MTX)应该作为首选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5. 对MTX禁忌(或早期不耐受)的患者中,来氟米特或柳氮磺胺吡啶应作为首选治疗策略。 6.在开始或转换传统合成(cs)DMARDs药物时应考虑短期糖皮质激素,可以采用不同的剂量和给药方式,但是应根据临床可行性尽快减量。 7.如果首选csDMARDs治疗策略未达到目标,在无预后不良因素的情况下,应考虑使用其它的csDMARD药物。 8.如果首选csDMARDs治疗策略未达到目标,在有预后不良因素的情况下,应考虑使用其它的生物(b)DMARD或靶向合成(ts)DMARD;目前的经验是开始bDMARD治疗。 9.bDMARDs和tsDMARDs应该联合一种csDMARD使用;在不能同时使用csDMARD的患者中,IL-6通路抑制剂和tsDMARDs与bDMARDs相比可能存在优势。 10.如果bDMARD或tsDMARD无效,则应考虑使用另外一种bDMARD或tsDMARD;如果一种TNF抑制剂无效,患者可改用另一种TNF抑制剂或其他作用机制的药物。 11.如果患者在激素减量后仍可以维持持续缓解,可以考虑减量bDMARDs,特别是在合并csDMARD治疗时。 12.如果患者维持持续缓解,可以考虑减量csDMARDs。 合并症:新的推荐中清楚明确地提出,在治疗计划中应该教育并鼓励患者积极的解决行为问题,例如吸烟,体重,牙齿健康,疫苗注射记录及其他伴随疾病。 合并症:新的推荐中清楚明确地提出,在治疗计划中应该教育并鼓励患者积极的解决行为问题,例如吸烟,体重,牙齿健康,疫苗注射记录及其他伴随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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