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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渊谈书法之四《学书偶得》临帖

 余闲书屋 2016-07-31
以下所写均为本人多年来学书心得
一、临 
通过找字性而掌握笔性,笔性熟而字性显。不掌握笔性无以表达字性,没有字性则无从谈起笔性。两者之结合在心手两得。心者,理论也,手者,实践也,有心无手,为之空谈,有手无心,无以有成,心手合一,不断交换感受,书方有进。字之生在心,心之役在笔,笔之显在字,书为字之集合也,心手两得,则学有成也。
一九九八年夏至前三日
临帖目的不在似与不似,而是通过描摹墨迹,寻求心迹,掌握心迹。虽非古人所书,而笔下自有古人之意,此临帖之奥秘也。如果一味于临帖中求似,脱帖即还本面目,偶于一二点画中显其端倪,仅得其皮毛也,惟有不怕吃苦,潜心于帖,浸淫胸腑,达到心仪手至,虽无十分全似,却也有八九分神采,循此渐进,方得真谛。而得真谛也非最终目的,其最终目的在于知彼心迹,铸己心迹,广学百家,冶炼自我。正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习书临帖忌流寇主义,朝三暮四,学帖不少,功夫不小,收获不大,一体不成,此为学书者一弊也。
一九九八年九月六日
书法三要素,即点画、结体、章法,全为一点服务,即“神”也。无论任何生物,皆有神。静物亦然。有灵则存,无灵则亡。所谓书法“家”者,赋于字之灵性也。所谓“神”,即字的灵动,或虎踞,或龙舞,或樵夫担柴,或小儿放鸢,或手舞足蹈,或潜心面壁,或典雅,或雄浑,或婉约,或豪放,不一而足。临字读帖,切以取神为上,不以掌握一招一式为学书之目标。既要得势,又要得韵,更要得神,方为真得法者,所谓“书法”,其核心不在“书”,而在“法”也。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余临帖主张一丝不苟,全依帖意。全部直临,尤能从中领悟到作者审美用心。体察书法之精微。艺术创作惟细微处方能体现艺术高度,书法亦然,固不能忽视也。
一九九九年元月九日
以怀素草书之法作书,渐觉作大草点画不精为大病。今人爱傅山、王铎、徐渭等书,影响甚大,因此跌宕翻飞者居多,却不计较点画之精良。何为精良?并非涨墨、飞白也,而真正上品应不涨不燥,沿自然之轨迹,燥润仅在似有似无中。
一九九八年八月三十日
行笔过疾,顾此失彼。读汉代赵壹《非草书》,可知古人作草之速度慢于作楷作隶,因而有张芝“匆匆不及作草”语。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作草狂而不躁,紊而不乱方为上品。剑拔弩张,貌似有力,实匹夫之勇也。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六日
作草须于字中制造空间以成空灵之势。字体灵动为怀素草书又一特点。正因其能够拓开,方使全盘皆活,无丝发遗恨。
一九九九年元月三日
怀素草书的行气之法,乃字字主体,随机摇动,且肥瘦、长短、虚实相生,变化诡异而莫测也。王铎作书以字之左右倾斜相承接,虽变化多端,而夸张变形,多有做作之态。
一九九九年元月五日
品帖如品茗,品帖之旨,乃透过笔迹看心迹,从上下承接和墨、笔变化之中,寻其艺术轨迹。怀素草书貌似波涛汹涌,而其心迹却平静如水。以禅寂之心作狂草,正为怀素草书之高妙处。
一九九九年元月九日
笔法乃怀素草书之精髓,抽去笔法则不为怀素也。结字宽博,大气有余,为历代所罕见。王铎虽大气,却失之偏颇,且中锋长线过曲,有火气,两帖置之一处即见分晓。怀素如天马行空,独来独往,无人间半点烟火气。怀素能达于此境界,乃禅法之功也。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一日
黄庭坚作草自怀素出,可谓脱胎换骨,无一点一画相似。盖取素草之气象而内布自家之乾坤也。欲成大器,黄公之途可谓高人之眼。此法当胎自家之结字,而习素公之气韵,此中可走今草与章草两路,一为龙飞蛇走,二为凝重老辣,高古超迈。学一家可得两板斧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余尝将自叙与传张旭草书四帖相较,感自叙高古,恬澹,而张草乖张、粗旷;与宋徽宗千字文相较,觉徽宗之书缺变化而富丽;与王铎草书相较,则王书变化多而质弱,且开合难尽人意;与黄庭坚草书较,感黄书刻意安排;惟与大王书、颜真卿书可以相当而各有千秋,因此,余草书选择怀素大草为本。无奈心有余而力不足,至今不能达到心中之境界。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倪云林书法趣味隽永,为“细雨鱼儿出”之咏;王觉斯书为铁马冰河之唱,吐几分英雄气。一为花鸟草虫,一为林泉山水,虽不同类属却各有千秋。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语:“境界有大小,不以是而分优劣。‘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何遽不若‘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宝帘闲挂小银钩’,何遽不若‘雾失楼台,月迷津渡’也”。
字以神逸为上品,故临帖须先直临求似,得其点画、结体真味,继而求“松”用“率”,写得随和清爽;再求神异变化,追神透骨,如此方能入帖出帖,谓之得道也。无此三部曲,则难得真传也。
二00二年正月十一日
从唐代书法感知,唐人作书如作诗,追求之境界为无味之味,即真味也,以无味为至味。唐后书法之所以不能逾越盛唐之高峰,其原因在追求有味之味,由有味达至味,如宋四家以降,以至明清、今人,多落此套。后人只讲唐人尚法,而忽视情感成份,并未窥见唐人书法内涵之深奥。所谓有味者,如苏东坡书,故作扁势,黄庭坚书故取放射之态,王铎书故取奇正相生,故涨墨落笔之法。观唐人书何有此态?即使颠狂张素也非如此作为。晋人更无。但各具各体,一目了然,真本事正在此处。今人者,有人故左收右放,取法下也,时过境迁,俟悟时晚矣。所谓“险绝复归平正”,此中似有其解也。
二00一年十月二日
字不以力度论上下,而贵在品位。剑拔弩张者如张翼德,断难胜运筹帷幄之诸葛亮。入寺上香,但见力士金刚,竖眉怒目,所被卫护的,正襟危坐,慈眉善目。书法同理也。书品如诗品,各有所贵,不同欣赏者眼光不同,不同境界者,追求不同。如大千世界万物有高下一般,见怪不怪,正此理也。
二00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二、创 
学书不可学死,要因势而异。帖中字之形美不但在其内在,更在章法行气。在作书运笔之时,应因势而定,或放或收,不可拘泥于帖中之字形。书法创作,循结字章法之精神而出之,不断自新,循帖之法作书,不古自古。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先人云,作书不入晋人格不谓书也,余有同感,故力求晋唐之致。此论今人不同意见者多矣。余以为作书非为今人看,志远者自当前瞻。
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作小行书关键在用笔。应当点画滋润,有晋人神韵,否则不为正途也。
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
时出直线,可以补气,以曲作直,以直作曲为变化之法。
今日悟出,草书之本为楷书,欲将所学草书变化为己有,须先从楷则变之,楷法变则草法自变。余学怀素草书,知其骨法为大王行、楷之法,与怀仁集圣教序如出一辙。如果融化怀素的草法为我所有,必须将楷则变化之,新意自出。
二000年三月三十一日
楷法有二,其一,晋唐之风,中宫紧收,字体端庄,有庙堂之气;其二,为魏碑奇正相生,如殿前将军,险峻奇伟。今人有将两者羼之,如瓦翁之书,既有正统之气,又有圭角,为白衣秀士隐者之像。近日试习其同体之书,甚为相知,不妨以此为楷则羼变草书,定有新变,但当强其筋骨。 又记
同一个字,可取势多样,可左可右,可上可下,可揖可舞,可卧可立,如作文之修辞,可拟人,可喻物,其势优劣,重在配合。作书当从章法入手,由大取小,由小看大,掌握得当,自能小变化中藏大变化,而大变化又由小变化多面组成。
二000年四月八日
轻松、超脱、空灵、高古、宁静、文雅为余之追求也。
二00二年清明前四日
如何有古趣,宽博自含机,疏松出古澹,圆润留篆意,章草法高古,收笔现真谛。怀素草古雅,中锋为玄秘。汉隶多古拙,方头不燕尾。古意玄机多,重在有心计。
二00三年六月二日
知古还须通今,一味师古,无今人气息,仍难成大器,因此在师古之余,研究今人成功之范例,方能为世人所承认。同时审美观念之变化亦是重点注意的对象,不可一味以古人审美判之,应有所发展。对于今人所表现并为世人所接受的东西,亦当融于其中。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学书当重字外功,余尝言,书法三分字内,七分字外。何也?学识决定成败,有笔墨技巧,无学识,笔下无文化性,匠人作为也。笔下是儒雅?是道风?是禅意?是“李白斗酒诗百篇”?让人不仅是看书法,更是精神上一次涤荡,方是书法本意。同时有了学识,才能分辨出书之优劣,才知取法乎上,才知何为上。
作书“结庐在人境”诗后跋:
案头半条纸,出误弃一边。兴来闲挥洒,不计工与浅。
只求抒心结,不图谁喜欢。书法当如此,方能还自然。
二00六年秋分
书法之中,每字每行皆有奇处,方为上品。
二00六年十月
当书法学至熟能生巧时,不能让整套的东西牵着鼻子走,要错位思维,换位思维,变位思维,偷天换日,李代桃僵。既不能全袭古人,也不能尽入今人,要在古人的基础上,参考今人的思维动向,编织自己。虽然有所倚托,但是别人所没有的,是新鲜的。用此思维来解决书法之构图与体势问题就会有出路。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法之美也分“出水芙蓉”和“镂金错玉”两种审美形态。大王、怀素、书谱等出于自然,如李白之诗,自然流出,天衣无缝。
二00六年二月十七日
学书当心中常有四根弦:何为古人书?何为今人书?何为他人书?何为本人书?分得清才能悟得四者关系,悟得四者关系,才能“与时俱进” 。一味坚持某一观点,则为形而上学,以偏概全也。刘熙载曾说:“书贵入神,而神有我神他神之别,入他神者我化为古也,入我神者古化为我也,先入古神,古主我仆,后出古神,反仆为主”。正为四者关系之秘章也。书道如此,画道亦如此也!
学古人书为学书之必须,注意今人书为学书之必俱,师古而不融今,泥古不化也,学今而不师古,数典忘祖也。“笔墨当随时代”,放之四海而皆准也。无为古人误,无为今人误,无为自己误,方不误平生也。
二00六年八月十九日
书法自古为应用艺术,为实用服务,故能以“写心”为上,即在字里行间能表现出作书者之心态为最佳。因之古来“三大行书”(王羲之《兰亭序》、颜真卿《祭侄稿》、苏轼《寒食帖》)以能内容(自我表述)与形式(书法风格)统一为至美。随着历史之发展,书法已由应用艺术蜕化为单纯艺术,由通过笔墨表现心态意志,变为心态意志表现笔墨,书法之根本已脱离“写心”,而转为“表义”,即表现主义。书法之内容也由自己作文,变为书写他人之文。为达到表现之目的,不再考虑内容与书法风格、书写样式之关系,而以能表现自己的书法风格为目的。而样式则以展览要求、个人追求为标准。因此,从本质上讲,今日之书法已与传统之书法,成为两个概念。正因为今日书法之“法”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书法之“法”,所以在论书时需有个区分,以古人“写心”之书法精神的,当以古人之书法理论评之;以今人表现主义作书的,当以今人之书法理论评之。今人之所以仍然临古人之帖作为学书途径,意在取其表面可用之物,而非取古人书法之精神内核。
观古人也有表现主义者,草书即为表现主义的产物。汉代赵一《非草书》中,已反映出这种信息。唐代张旭、怀素之草书也为表现主义,至明清、王铎、张瑞图等真正开表现主义先河。各种因素的古今对比,由“写心”至“表义”,既是古典书法的一种延续,也是书法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00八年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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