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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事实思维 可发挥情绪调节功能

 我的书摘0898 2016-08-09

反事实思维是指对已经发生的行为或事件在心理上给予假设性否定,并推论本应该出现而实际未出现的结果的心理活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会对已经发生的事件进行心理模拟。例如,如果你上班(上课)迟到了,便会不自觉地在心理上完成“如果当初少赖床10分钟,我就不会迟到了”的假设性推理过程,即在心理上重新模拟或构建已经发生的事件及其原因(或结果)。在该情境中,已经发生的行为是“赖床10分钟”,对该行为在心理上的假设性否定是“假如少赖床10分钟”,本应该出现而实际上未出现的结果是“不会迟到”。可见,反事实思维反映了人们对过去已经发生的事件的认知重构过程。研究者根据反事实思维结果的变化方向将其区分为上行反事实思维和下行反事实思维两种模式,前者倾向于将假设性结果设想得比实际结果更好,如“要是再努力一点,我就会拿到金牌了”;后者倾向于将假设性结果设想得比实际结果更坏,如“要不是我最后冲刺了,可能连铜牌也拿不到”。研究者普遍认为,反事实思维的方向对于情绪和适应性行为具有不同的调节功能。上行反事实思维不仅是形成后悔情绪的基础和激发原因推断的重要方法,而且有助于促进未来行为意图的形成;相反,下行反事实思维可提高个体的满意度,并满足自我提升的需要,倾向于维持原有的行为模式。

早期研究者发现,相对于正性事件,人们在面对一个负性事件(如考试失败) 时,更容易引发其反事实思维,且更倾向于上行反事实思维,即设想一个如何将不满意的状况变得更满意(即上行反事实思维)比其变得更糟糕(即下行反事实思维)要更容易。因此,有研究者认为,上行反事实思维有助于激发自我改善的动机,从而促进改善未来行为的意图,而下行反事实思维则更多地与此时此刻积极情绪的维持或自我提升动机相联系。反过来,也有研究者发现,相对于启动自我改善目标或无目标条件,在启动自我提升目标条件下,被试倾向于产生更多的下行反事实思维。反事实思维方向(上行/下行)或与个体当前的行为目标(自我改善/自我提升)有关。

周贝等人研究发现,原因(价值)推断与上行反事实思维方式相一致,结果(可行性)推断与下行反事实思维方式相一致。根据建构水平理论,对事件进行高水平建构,即关注事件抽象的、整体的特征,可导致个体倾向于从长远视角关注如何改善未来的行为表现,从而促进其上行反事实思维。而对事件的低水平建构,即关注事件具体的、局部的特征,可导致个体从短期视角关注如何获得即时的情绪改善,从而促进下行反事实思维。

(来源:周贝等,《建构水平对反事实思维方向的影响》,《应用心理学》2016年1期;凌星傲/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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