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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武举制度

 文化龙乡 2016-08-26

  

  宋朝建立后,进一步规范了武科举的制度,考试内容除了武艺和体力外,还要考“策”(就时政提出建议)或对兵法书籍的熟悉程度。
  王安石变法时,正式在朝廷设置“武学”每3年举行一次全国性的考试,录取名额以百人为限。各地最各级官员可保送1名免试入学,其余的都必须参加考试:骑、射外考兵法和对策。按照考试成绩,优等的直接送枢密院试用为低级武官;其余的按成绩进入武学上舍、或外舍学习。武学讲授“诸家兵法”以及“历代用兵成败、前世忠义之节”,学制3年。毕业考试及格后授予初级武官官职。以后还曾在各州设置武学。

  武举获得选官资格

  武科举考试以后单独进行,1078年《大小使臣试弓马艺业出官法》规定:第一等,步射1石弓,10发3中;马上能射7斗弓,并掌握5种马上格斗武艺;《孙吴兵法》10道题答出7道的,“时务边防策”5题“文理优长”,法律题10道答出7道,就可以出任低级武官。第二等步射8斗弓,10发2中,马上能射6斗弓,有3项马上武艺,答出一半兵法题目和法律题目,可以见习低级武官。第三等,步射6斗弓,10发1中,只有两项马上武艺,兵法、法律只能答3题的,记录在案。每3年考试1次,任命武官不过30人,后来逐步增额,以至于3人取1,每次都有百人入流,比文科举得官还容易。1110年规定限额,每次考试只能取10人,其余的入武学。
南宋进一步改革,1135年开始由皇帝亲自“廷试”,合格的都赐予武进士,授予武官衔“保义郎”、“承节郎”等名目。但实授的职务往往并非军官。1166年武举进士也痹徽文科,有第一、二、三名的排名。以后又规定参加廷试的都必须由各地方长官先行选拔,作为“武举人”保送朝廷。这样以来,武科举体系与文科举体系基本相同。1177年明确武科状元之称,状元愿意从军,授予正将之职,第二、三名副将,第四、五名准备将。

  武科举出身的大多不愿当军官

  两宋正式建立武科举系列,但是在当时重文抑武的风气下,很多人只是为谋一当官出身而已,考取后不愿从军。因此两宋时期由武科举出身的名将极少。
  较为著名一点的有北宋末年的何灌,他在武选登第后即为军官,在与辽朝边境地区任巡检,以善射闻名,号为“何巡检神箭”。后来在“靖康之变”时受命防守汴京,战死疆场。
  另一个是同时期的徐徽言,在1108年应“求材武士”诏,“武举绝伦及第”。以后即担任武职,长期在河西地区为军官。1127年金朝攻破开封,而徐徽言率领本部军队坚守晋宁近两年,最后这座孤城被攻破时,徐徽言将防御器械全部烧毁,力战被俘,宁死不屈,被杀害。
  两宋时即使是武状元,也并不一定担任军职,比如1235年武状元朱熠,起家是“阁门舍人,差知沅州”,担任了地方行政官,后来以担任监察御史敢于弹劾权臣而闻名。1260年升为“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算是主管军事的副宰相级别,但仍然不算武官。不久也遭御史弹劾而罢官。

责编:孙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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