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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学《易经》第七卦:师卦——地水师,坎下坤上

 荷叶的图书收藏馆 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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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文化经典微学习

作者:李守力    编辑:凌城



《易经》第七卦

师——地水师  下坤




【小编导读】

师卦是讲行军打仗的卦,列在讼卦之后。很多时候,在义正辞严的争讼公理维护道义后,却不能得以重视,那么战争是无法避免的。武者,止戈也。因此战争,是维护正道的武器,是为了停息纷争,平定天下之乱的工具。师卦用“毒天下”,意思是以毒攻毒,是“不得已而用兵,如以毒药攻沉疴”。如同武王伐纣,为的不是一己私欲,而是有道伐无道。古代出师必定需要“师出有名”,是“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因此师卦“君子以容民畜众”,说“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周易》古经】

《师》:贞,丈人吉,无咎。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李守力微学通解】

【7.1】

师:贞,丈人吉,无咎。

【白话】

师卦:带兵固守正道,使用有威望的长者,吉祥,没有咎害。

【解读】

师卦下坎上坤,地水师卦。《序卦传》说:“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

师,指兵众。丈人,古时对老年男子的尊称,《论语·微子》“遇丈人,以杖荷蓧。”丈人引申为有威望之长者。

师卦九二阳爻居下卦之中,五阴爻从之,二爻为大夫,将帅统兵之象。

【7.2】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白话】

彖传说:师,兵众;贞,正固。能带领兵众以行正道,可以使天下归一于王。阳刚居中,并且相应,虽经危险还能顺利前进,以此平定天下之乱,使百姓顺从,如此吉祥,怎会有咎害呢?  

【解读】

贞,正也:此处周公、孔子直白地告诉我们“贞”的解释。贞,正。正定为贞(占卜)的体,占卜为正定之用。

○可以王矣:王,《说文》“天下所归往也。”

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九二为师卦之主爻。卦中九二爻阳刚居中,又与六五相应,虽经坎险而不违坤顺。

毒之一字,说明是不得已而用兵,如以毒药攻沉疴。老子曰:“兵者不祥之器”。《易》之言兵,必正、必丈人、必出于王道,然后获吉,而无后祸。

《说文》:“毒,厚也。”王弼云:“毒,役也。”马融云:“毒,治也。”《庄子·人间世》“无门无毒。”《注》毒,亦训治。又同育,亭育化育之意。《老子·道德经》“亭之毒之。”《注》亭以品其形,毒以成其质。毒,今作育。段玉裁:毒与竺笃同音通用。

卦主九二与六五相应,故“笃”,然处坎卦之中,坎为险,故用“毒”字,“毒”字含“笃”义,即厚民育民,且另有不得已而役使兵戈之义。于此可见《周易》用“毒”字之精妙!

【7.3】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白话】

象传说:地中有水,是师卦的象;君子悟知畜养人民可以组成兵众。

【解读】

地中有水:师卦上坤为地,下坎为水。坤为百姓,坎为险,流动。军队来源于民众。五阴爻由二爻大夫统领也是师的象。

老子曰:“天下柔弱莫过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孙子曰:“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致胜。”

容民畜众:民众乃军队之基础,军队是人民子弟兵。早在两三千年以前,文王周公孔子就有此深刻认识。

【7.4】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白话】

初六:军队初出必须纪律严明,不顺从将有凶祸。

象传说:军队初出必须纪律严明,如果带兵纪律不严明,将遭遇凶险。

【解读】

初六处师之始,为兵众初出之象,阴柔失位,所以必须严明兵众之纪律,否则军纪不良,必有凶险。

律,古者出师必吹律,律合则知士卒同心。初爻变卦为兑,兑为口,引申为吹律,步调一致。兑为毁折,初六处坎卦之初,坎为险,所以说“否臧凶”。否臧,谓不善、不良。

○【周易密钥·论师卦“师出以律”之异解:吹律听声】

【提要】

师卦初六“师出以律”,《左传》最早释“律”为军纪、法律,后王弼、《九家易》皆沿袭之,这成为后世最为通行的解读。如《周易正义》、《周易集解》、司马光、程颐、朱熹诸大儒皆释“律”为法律。

不过,先儒也提出了另一异解,自唐·司马贞开始,把“律”释为“吹律”,清代惠栋、李道平做了详细诠释,其论据亦较充足,本文一一解析。

本文的结论是:吹律属于“律”的狭义,法律属于“律”的广义。“吹律”的意义也有演变,最初是“听军声而诏吉凶”的“五音占”或“风角术”,后来发展为军乐、军号。

【7.5】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白话】

九二:在师卦居中,吉祥,没有咎害;君王再三赐给荣誉。

象传说:九二在师卦居中,吉祥,是承天宠。君王再三赐给荣誉,是为了安抚各邦国。

【解读】

九二是全卦唯一的阳爻,居于中位,所以吉。又与上边的六五之君相应,所以“承天宠”。

王三锡命,怀万邦也:锡,通赐。怀万邦,不是出于私心,而是为了“正邦国之位”。

《周礼·大宗伯》:“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

窃以为,九二本大夫位,今为主帅,王三赐命当指“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五命赐则,则者,地未成国之名也。方三百里以上为成国。五命,赐之以方百里、二百里之地也。六命赐官,郑司农云:“子男入为卿,理一官也。”郑玄谓此乃卿之子男(诸侯之初位)。七命赐国,郑司农云:“出就侯伯之国。”

《周易》卦爻辞出现“三”字共21例,其中有19例可以“坎为三”释读,只有2例以“乾三连”释读(因为乾卦符与“三”字形相同),据著名古文字学家于省吾先生在其《双剑誃易经新证》一书中考证:“坎”与“三”古音并隶侵部,所以“坎”与“三”相通。(见:《周易密钥》“《周易》中的数字“三”与坎象”)

九二变卦则全卦为坤卦,上坤下坤,互坤,坤为地,分封土地建国,所以为万邦。

○帛书《昭力》篇说:

昭力问曰:易有国君之义乎?

子曰:师之‘王参赐命’与比之‘王参殴’,与泰之‘自邑告命者’,三者国君之义也。

昭力曰:或得闻乎?

子[曰]:昔之君国者,君亲赐其大夫,大夫亲赐其百官,此之谓参。……悭君以资财为德,则大夫贱人,而将军走利。是故失国之罪必在君之不知大夫也。易曰:“王参赐命,无咎。”为人君而能亟赐其命,夫国何失之有?……

按:帛书《昭力》篇认为“王参赐命”是指君主嘉赐给臣下爵位资财,君臣相知,因而没有祸患。君主若吝惜资财,不能与臣相知,臣下就会作乱。作为君主能做到赐给臣下爵位资财,就绝不会有失国之祸。此与《小象传》“王三锡命,怀万邦也”有所不同,《小象传》言为君之道要遵行《周礼》“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可见“王三锡命”在帛书《昭力》篇只是如何处理君臣关系的道德说教,在《周易·小象传》则是《周礼》制度的具体落实。

帛书《昭力》篇显然没有得《易象》真传,鲁昭公二年(公元前 540 年,时孔子12岁)春,晋侯派韩起到鲁国,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孔子晚年的最后几年终于看到了《易象》,方知《周易》本身自有无限的德义,可惜帛书《昭力》篇立论不依《彖》《象》,于是一味地把自己的理论强行套到《周易》文句中。

【7.6】

六三:师或舆尸,凶。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白话】

六三:军队或许载运尸体归来,有凶险。

象传说:军队或许载运尸体归来,完全没有功劳可言。

【解读】

六三以阴爻居阳,不中不正,前无比(与六四敌),远无应(与上六敌),乘刚九二,有力微任重、不服主帅、贪功冒进之象,此乃不自量力之将领,六五爻辞所言“弟子舆尸”即指六三。

舆尸,以车载尸,说明兵败。六三体坎,坎为血卦,其于舆也,为多眚,故曰“舆尸”。

扬雄、虞翻、宋衷、王弼、司马光俱以舆尸为车载尸体,程颐以舆尸为众主,钱穆以舆尸为《史记》所说武王伐纣时车载文王牌位。

钱穆《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卷一·易经研究》说:

舆尸两字,从来也没有确解。据《尔雅》,尸,主也。《史记》上说,“武王为文王木主,载以车中军,武王自称太子发,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专也。”长子帅师,便是《史记》说的自称太子发,不敢自专的话。舆尸,便是《史记》说的载文王木主的话。可见师卦明明是记载着周武王伐纣的事迹。这还有两条旁证:

(一)《楚辞·天问》,武发杀殷何所挹,载尸集战何所急。

(二)《淮南子》,武王伐纣,载尸而行,海内未定,不为三年之丧。

都是用的尸字。我们参考着《楚辞》《淮南子》,便可明白易辞里舆尸两字的真意义。……

按:

《史记》说“武王为文王木主,载以车中军”,这是按礼制,长子(太子)主祭,中军为统帅,故将木主(文王牌位)安置在中军的车上。而师卦系辞既称“弟子舆尸”,则绝非文王木主(牌位)也。《左传·宣十二年》师卦筮例中明言以晋军统帅“荀林父将中军,先縠佐之”,又言荀林父为元师(长子、丈人),先縠为偏师(弟子)。晋楚邲之战,因先縠不服从军令,致使晋军大败,死伤无数。此正是“长子帅师,弟子舆尸”之象。

尸,出土楚简《周易》作“[歹 尸/示]”,应该是“屍”字异体。尸、屍古虽通用,但祭祀之尸(尸,主也)不可借用屍字。

扬雄《太玄》众首,准《周易》师卦。《序卦传》“师者,众也。”

众初一赞辞“尸将班于田”,司马光注:言死者之多也。

次八:“兵衰衰,见其病,不见舆尸。”

测曰:“兵衰衰,不血刃也。”

士气衰落,知道疲惫,故不再血刃用兵。此以“血刃”训读“舆尸”也。故扬雄《法言·渊骞》曰:“鼓之以道德,征之以仁义,舆尸血刃,皆所不为也。”

故当从楚简《周易》、扬、虞、宋、王、司马之训,尸为尸体。

【7.7】

六四:师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白话】

六四:军队后退驻扎,没有咎害。

象传说:军队后退驻扎,没有咎害,并没有违反常规。

【解读】

左次:后退驻扎。老子说:“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出师尚右,故左次为后退。《左传》云:“凡师,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次,驻扎两天以上。

无咎:六四阴爻阴位得正,离开坎卦,进入坤卦,因为是柔爻,无进攻之力,所以后退没有灾难。这是符合常规的,所以“未失常也”。

○帛书《昭力》篇说:

《易》曰:师左次,无咎。师也者,人之聚也。次也者,君之立(位)也。见事而能左(佐)其主,何咎之又(有)?

此言军队保护君主。在先秦经典中,“次”没有君位之义,次,是位次,《昭力》篇把“次”释为“位”,把“左”释为“佐”,于是误以为“师左次”为“师佐君位”,“君”字是强加上的。“师左次,无咎”,“无咎”说明军队处于较不利的局面,显然不是指“师佐君位”。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师佐君位”完全是常规,若说“师佐君位”“未失常”完全属于废话,经典文句会有这样的废话吗?

帛书《昭力》篇的释读可以说是完全“跑题”了,因为师卦的君主(六五柔爻)根本就没有亲自出征,哪里会有军队保护君主之事?窃以为,《昭力》篇只是借用《周易》的文句对“忠君”的思想作一发挥耳。鉴于西周初年定型的《周易》文本具有崇高的权威性,《昭力》篇极力扩张解释之能事,于是把自己的价值观套到里面去。这与孔子论《易》似是而实非,想来帛书《昭力》篇并非孔子所述。李学勤、陈鼓应、廖名春、王葆玹、王博都认为《昭力》《缪合》“子曰”之“子”是传《易》经师而不是孔子,看来也都有此体会。

帛书《昭力》篇在《易经》文本基础上过度扩张其内涵,这是义理派易学的极化,这种利用经典文本过于发挥主观性的解释风格似有《礼记·经解》、《孔子家语》和《淮南子》所说的“《易》之失贼”的嫌疑。贼,害也,多指从经典文句出发做出远离本义的发挥,或“素隐行怪”,或“穿凿附会”,因而损害《周易》本义。《淮南子》所说的另一种“《易》之失也卦”、“《易》之失鬼”则是指丧失理智,一味地迷信卜筮算卦而流于巫蛊邪道,这属于象数派易学(占卜、灾祥、谶纬)的流弊。

【7.8】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白话】

六五:田中有鸟兽,适宜擒拿敌众,没有咎害;应派长子率领军队,如果派无德小子将会载尸而归,谨守正道,以防凶险。

象传说:派长子率领军队,因为他根据中道行动。无德小子载尸而归,是用人不当的缘故。

【解读】

○六五应九二,九二体坎,坎为水,引申为甽(甽quǎn 即畎:田间沟渠),狩猎之象。九二为实,故曰“田有禽”(详见《周易密钥》“论《周易》中田猎的取象”)。

田,楚简《周易》正作“畋”,畋猎之义。

禽,指糟蹋庄稼的鸟兽,借指敌人。六五体坤为众、为邑国,高居君位,教导人民保家卫国,当然无咎。

田有禽:即田猎。苏轼《教战守》“田猎以讲武。” 田猎是夏商周三代时期通过休闲猎获而选士练兵的方法,是纳身体、技术、战术训练为一体的军事活动。

六五以柔居尊,不能自行统兵,而委任贤能,若任用九二可取胜算,若任用无德小子六三将致败绩,故诫其应谨守正道,以防凶险。为何称九二为长子,九二能服众,众尊之曰丈人,君王必称之为长子。六三乘刚,不自量力,尚需学习,故称弟子。

○田有禽,利执言,无咎:

【周易密钥·《周易》师卦“利执言”本义探源】:

【提要】:

师卦六五“田有禽,利执言”的含义困扰了学人两千年,对于先儒释“利执言”为利于言辞,刘大钧先生提出疑问“既为禽兽,何以曰‘利执言’?”

根据《周易》经文体例,如“利建侯”、“利涉大川”、“利见大人”可知“利执言”为动宾结构,“言”为名词。清代丁晏首次提出“执言”即“执讯”,走出了关键的一步。近代闻一多释“言”为“讯”,讯为敌众。徐中舒《甲骨文字典》揭开了“讯”初文为战俘。屈万里综合《易》、金文、《诗》之间的关系得出“执讯”为活捉之敌人。许志刚研究《诗经》得出“执讯”为俘获即所得生口。王晶《西周金文“讯”字解》归纳了13条金文,得出“执讯”为动宾词组,“讯”用作名词,作“生俘”讲。

故“利执言”应释为“适宜擒获敌众”,如此“田有禽,利执言”完全符合六五的卦爻象。六五应九二,九二体坎,坎为水,引申为甽(甽quǎn 即畎:田间沟渠),狩猎之象。九二为实,故曰“田有禽”(详见《周易密钥》“论《周易》中田猎的取象”)。田,楚简《周易》正作“畋”,畋猎之义。又,坎为寇,为敌众,此即“言”为“讯”为敌众。六五坤卦纯阴故下行,应九二坎中,故可(利)捉拿(执)敌众(言),故曰“利执言”。六五爻辞与卦爻象之间密合无间,故周公作师卦六五爻辞的本义至此真相大白。

【7.9】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白话】

上六:天子颁赐命令,分封土地建国立家,小人不可重用。

象传说:天子颁赐命令,是为了公正地论功行赏。小人不可重用,若用必定使国家陷于混乱。

【解读】

上六代表战争已经结束,天子开始颁赐命令。六爻为宗庙,颁赐命令一般在宗庙。功劳大的可封国,小的也可封为大夫有其家。坤为土地,开国承家即是分封土地建国建家。国为诸侯封地,家为大夫封地。


【师卦总结】

师卦的卦辞和彖传讲的是出师的总原则,出师的目的是安定天下、厚育民众(贞),统领军队的将帅必须德高望重(丈人)。《大象传》是从师卦地中有水的卦象,领悟民众为军队之母而畜养之。师卦六爻分述行军作战的具体过程:初六为出师之始,强调吹律军纪。九二为三军主帅,刚爻居中而德高望重,与六五天子相应而得天宠。六三乘刚,为幼稚之将(弟子),轻敌冒进而吃败仗。六四代表不利之师,后退驻扎而无咎。六五天子,柔爻居刚位,适宜田猎军训、政治宣传和任用将帅之道。上六为班师回朝,论功分封于宗庙。全卦卦爻辞由卦象、爻象而导出,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于此可见《周易》观象系辞之精妙!


【师卦古筮例】

鲁宣公十二年(公元前597年)夏季六月,晋国的军队去救郑国。荀林父(桓子)率领中军,先縠为辅佐;……荀首、赵同担任下军大夫。韩厥(韩献子)担任司马。到达黄河,听到郑国已经和楚国讲和,荀林父想要回去,说:“没有赶到郑国,又劳动百姓,出兵有什么用?等楚军回去以后我军再出兵,也不算晚。”先縠不听命令,说:“不行。……”说完,就带领中军副帅所属军队渡过黄河。

荀首说:“先縠的军队危险了!《周易》上有这样的卦象,《师》卦初六爻辞(《师》卦初爻变卦为《临》卦)说:‘军队初出必须纪律严明,不顺从将有凶祸。’遵守军纪是‘臧’,反其道就是‘否’。大众离散而柔弱,河川壅塞成为沼泽。有军纪指挥三军如同指挥自己一样,所以叫做律。不遵守纪律,军纪枯竭无用。从充满到穷尽,阻塞而且不整齐,所以凶险。不能流动叫做‘临’(坎变兑,师变临,坎是流动的水,兑是静止的水),有统帅而不服从,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吗?说的就是先縠啊。果真和敌人相遇,一定失败,彘子相当于师卦六三爻的“舆尸”,即使免于战死而回国,以后一定还有大的灾祸。”

韩厥对荀林父说:“彘子以中军副帅失陷,您也有大罪。您作为最高统帅,军队不听命令,这是谁的罪过?失去属国,丢掉军队,构成的罪过已经太重,不如干脆进军。作战如果不能得胜,失败的罪过可以共分担,与其一个人承担罪责,六个人共同承担,不还好一点吗?”于是晋国的军队就渡过了黄河。

《春秋左传正义·宣十二年》原文:

夏六月,晋师救郑。荀林父将中军,先縠佐之。……荀首、赵同为下军大夫。韩厥为司马。及河,闻郑既及楚平,桓子(荀林父)欲还,曰:“无及于郑而剿民,焉用之?楚归而动,不后。”彘子(先縠)曰:“不可。……”

知庄子(荀首)曰:“此师殆哉!《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师出以律,否臧凶。’执事顺成为臧,逆为否。众散为弱(杜预注:坎为众,今变为兑,兑柔弱),川壅为泽(杜预注:坎为川,今变为兑。“兑为泽”,是川见壅)。有律以如己也,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不行谓之临,有帅而不从,临孰甚焉?此之谓矣。果遇,必败,彘子尸之,虽免而归,必有大咎。”

韩献子谓桓子曰:“彘子以偏师陷,子罪大矣。子为元师,师不用命,谁之罪也?失属亡师,为罪已重,不如进也。事之不捷,恶有所分,与其专罪,六人同之,不犹愈乎?”师遂济。

终于,两军在邲城展开了一场大战。交战时,楚庄王亲自擂鸣战鼓,三军士气奋发,将晋军杀得七零八落。一直追到黄河边上。到了河边,晋国各军又为争船渡河逃命自相残杀,死伤无数。船到河中,有逃兵攀附船沿,船又翻了三十多艘,溺死数百将士。损失之惨重,为晋军前所未有。正是“长子帅师,弟子舆尸”之象。

荀林父回国后,请求国君赐死,并为先榖遮祸。

躲过一劫的先榖没有过多的反省,只是担心将来国君会找他算账,为防不测,竟于公元前596年率领鲜虞、戎狄等外族部落偷袭晋国,后阴谋失败,晋景公大怒,杀先榖,族灭其家,显赫一时的先氏凋零了。真应了“虽免而归,必有大咎”。


【师卦与象棋的起源】


师卦九二阳爻居下卦之中,五阴爻从之,将统兵之象。由一个阳爻和五个阴爻组成的卦不只师卦,为什么其他卦没有统兵之象呢?盖统兵必有道,故阳爻居中,唯有师比二卦,而比卦九五为君,为治国比象。师卦九二阳爻居于大夫之位,正是将领所在。

象棋起源于易经,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博士在其所著《中国科学文化史》中明确提出:“只有在中国,阴阳理论的盛行促使象棋雏形的产生,带有天文性质的占卜术得以发明,继而发展成带有军事含义的一种游戏。”

象棋当在周代建朝(公元前11世纪)前后产生于中国南部的氏族地区。早期的象棋,两方行棋,每方六子。周朝的兵制,以五人为伍,设伍长一人,共六人,当时作为军事训练的象棋游戏,也是每方六人。五个兵卒就是师卦的五个阴爻。六是一个别卦的爻数。总棋子数12为一年的月数。

象棋于北宋末定型成近代模式: 32 枚棋子,黑、红棋各有将(帅)1个,车、马、炮、象(相)、士(仕)各2个,卒(兵)5个。南宋时期,象棋“家喻户晓”, 成为流行极为广泛的棋艺活动。32是64卦的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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