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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案例】好人难做 —— 业主对恢复收取室内维修费不理解怎么办?

 欣欣向上MR 2017-02-03




业主对恢复收取室内维修费

不理解怎么办?


东港大厦入伙之初,管理处考虑到业主乔迁初期开支较多,主动对大部分室内维修项目暂时采取了无偿服务的方式,受到了业主的赞扬。一年后,鉴于小区实际的经济运行情况,管理处决定按照物业管理法规规定,恢复收取室内维修费。然而这一合情合法的决定,却遭到了不少业主的联合反对。


为了统一思想,管理处首先起草并派发了《致业主住户的一封公开信》,信内引用物业管理法规,详细介绍了物业管理费的开支范围和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的具体范畴,并说明了当初无偿提供室内维修的初衷,使大多数业主消除了“交了管理费,管理处就应包办一切”的误解,对室内有偿服务表示认同。


其次,一方面要求员工必须耐心接受业主的垂训,认真解释;另一方面要求维修工上门维修时必须保证时效和质量。


最后,管理处公开室内维修的收费标准,并告之业主有选择服务商的权利。


就这样,管理处逐步理顺了与业主之间的关系,稳定了业主的不满情绪,有偿服务也就全面的实行开来。


点评


规矩一建立就要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如果有弹性的地方,一定要给予说明。假如当初管理处在业主入伙时就明文规定室内维修要收费,但为业主利益着想,暂时提供无偿服务及暂时的期限,恐怕就不会惹出事后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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