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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立遗嘱 才能让子女更省心

 神州国土 2017-03-30
怎样立遗嘱 才能让子女更省心

    石家庄的刘大爷问:

    我是石家庄市区人,今年71岁了。前两年,老伴去世后,我一直一个人生活。最近这几天,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不行了,所以,想把自己名下的五套房产分给两个孩子。我想请教两个问题:一是遗嘱继承手续办理是否繁琐?二是怎样才能减少继承纠纷?

    记者调查: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再次联系了刘大爷,他说:我在石家庄做生意做了20多年了,名下有五套房产和银行存款。老伴去世后,我一直是一个人生活。最近,我也感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了,想着趁自己还清醒,把财产分给两个孩子。但是,我观察到儿子的婚姻并不幸福,女儿和女婿也是经常争吵不断,虽然现在他们没有离婚,但是经常吵架。所以我想把财产分给自己的儿子和女儿,而非他们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答疑:

    ▲在继承遗产过程中,遗嘱继承或遗赠方式是不动产过户登记最为简便易行的。

    2016年1月1日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根据该规定,不动产继承过户的方式可以分为四种:继承权公证继承过户登记、法定继承登记、诉讼过户登记和遗嘱或遗赠继承过户登记。上述四种不动产过户方式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 。

    1、继承权公证过户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是指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火葬场火化证明或者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2)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配偶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提供独生子女证。如果继承人死亡,还要提交继承人死亡证明。麻烦就在于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由于年代久远难以收集提供。尤其是在不同城市时,就更加不方便。(3)继承财产证明。指被继承人对继承财产享有所有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4)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有时父母与子女不在一个城市,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这种亲属关系的证明的确要费很大的周折。

    2、法定继承过户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法定继承过户登记所需提交如下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体继承人签署的不动产分配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被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证明)。在继承人较多的情形下,继承人很难签署不动产分配协议。在这种情形下要进行诉讼继承或继承权公证。由此可见法定继承所需提交的材料与继承权公证一样繁琐、麻烦。

    3、诉讼继承所需提交的材料

    诉讼继承只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法院的判决书、和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即可。但是诉讼程序是一个极为耗时、耗力、耗财的漫长过程。

    4、遗嘱继承或遗赠过户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遗嘱继承提供被继承人财产关系证明、遗嘱或遗赠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可以在遗嘱中具体写明继承人身份证号码的形式,免除过户中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义务。因此,在遗嘱继承或遗赠过户登记时只需提供遗嘱或遗赠与被继承人财产关系证明即可。

    通过上述分析和对比,可以看出遗嘱继承或遗赠方式,是不动产过户登记最为简便易行的。

    ▲如何通过遗嘱方式将遗产变成子女的单方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下,父母可通过遗嘱方式防范自己的财产被女婿、儿媳分割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可以看出,不想让自己的遗产变成子女与儿媳、女婿的共同财产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己在遗嘱中确定。另一种是儿子与儿媳、女儿与女婿签订归一方所有的协议。相比较而言,显然是前者的效果好。后者往往影响夫妻感情。

    律师提醒:

    遗嘱过程中,最好通过附随义务遗嘱督促、监督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通过问题可以看出,天下所有的父母总是为孩子做千般考虑、万般着想,即便是留遗嘱也是为了孩子减少麻烦,而从没有为自己着想过。我们从没听说哪个父母因为工作忙而养不了孩子的,但我们却常常听到子女说工作忙、还要照顾孩子,而照顾不了父母的。所以,父母应当适当为自己考虑考虑,留下一个附随义务的遗嘱,以防自己在丧失生活能力时,无人照顾。

    附义务遗嘱有这样几个好处:第一、提醒子女、被继承人不要光想着父母的遗产。第二、警告子女等被继承人,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将失去继承我财产的权利。第三、能督促、监督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保证安享晚年。

    综上所述,遗嘱不仅是被继承人对自己的遗产、其他事务进行的处分,还可以减少不动产继承过户中的麻烦、节省过户费用,更能减少家庭继承纠纷、维护亲情。因此,当我们进入人生暮年后,要学会巧用遗嘱,减少因遗嘱继承带来的风险。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韩爱芹 律师

    本报记者 刘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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