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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礼治”与“法治”的点滴浅思 ——《学儒笔记》

 山佳国学谭 2017-04-13

关于礼治法治的点滴浅思

——《学儒笔记》

    一般认为儒家法家在治世上的分歧是:儒家”——治世:以礼——思想基础:性善论;法家”——治世:以法——思想基础:性恶论。

    1、荀子的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主要指的是人的欲望是恶的,人性的善是后天的作为。实质上是提出了一个:如何制约恶欲的问题,和性善恶欲面前软弱的问题。可理解为人婴儿时期本能的欲望是近乎于动物的,是没有善恶之分的。只是在逐渐进入人类社会后的欲望意识,表现为;同时也就产生了本性善的意识。这里的可理解为人为的,是人逐渐进入人类社会形成的本性意识,通过对人欲望的制约,使得人的欲望从根本上区别与动物,表现为。但是,人的本性在人的欲望面前永远是被动的。

    2、荀子是儒家弟子但是他讲的: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生而礼义文理亡焉。其中生而”——皆为欲望顺是”——则为”——表明性善软弱也,如此而已。这是,荀子在运用儒家思想,如何治理春秋战国时期社会问题时,感觉到儒家思想的不足,而针对当时的孟子的思想提出地质问。同时为法治提供了其必要性;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荀子的两位著名的门生韩非子与李斯均为法家的道理。

    3、孔子是个理想主义者,他一生的遭遇也已经说明了,礼治在面对乱世的恶欲面前的无能为力和到处碰壁累累若丧家之狗。只好通过有教无类来实现自己的理想。

    4、孔子也曾经提出: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虽然这里的,主要是指礼治,但是也可以看出已经有了法治的雏形。尤其是孔子在鲁国任大司寇时期,堕三都诛少正卯也看出了已经使用强制手段的法治,可以理解为是做为推行礼治的一种必要的补充。

    5、孔子之后儒家分为几派,每一派都是在运用孔子的学说针对当时的社会现象提出不同的解释,从而也在丰富发展了儒家思想。荀子就是与孟子相对立的一派。因此,荀子提出的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可以说是这一派对儒家思想的完善和发展。那么,虽然韩非子把儒家列为五蠹认为这五种人无益于耕战,就像蛀虫那样有害于社会,但是不是可以说其提出的法家学说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也是为了实现孔子提出的理想社会的礼治哪?

    6、法家针对人类的恶欲(尤其是社会动乱时期)看的更直白,制约的手段更实际。这样势必把儒家思想看作是人为的伪善,不但很难解决实际问题,而且还会起到蒙蔽的作用。因此列为五蠹

    7、法治制约人类恶欲的目的是什么哪?当然是建立更加稳定的人类社会,这样就自然的提出了礼治的需要(尤其是在社会稳定发展时期),同时达到劝人向善的目的。是否可以说法制礼治的必要基础,礼治法制的必然结果。同时作为制约人类恶欲的左右手,来达到使人类向善的目的。

    8、如此,是否又可以说法家的手段就是儒家思想的补充和发展,都是为了制约恶欲,都是为了治乱世;同时儒家思想又是法家手段的出发点和目的,都是为了向善,都是为了建立相应的道德社会。

    思索到此,是否说清楚了礼治法制的关系那?在下也不知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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