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例】 【争议观点】 请输入标题 bcdef 对于本案中林某结婚后用婚前房屋卖掉的钱买新房,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该套房屋虽然是林某用卖掉婚前个人房屋的钱购买的,但林某自愿将婚后所买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自己婚前财产的处分。而不动产权属以登记为准,所以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张某有权进行分割。 第二种观点认为,林某婚前的房屋属其婚前个人财产,林某用该房屋卖掉的钱款购房只是个人财产的形式发生了改变,即使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也不会改变个人财产的根本性质,故该房屋仍应属林某个人财产。 请输入标题 abcdefg — 【小编观点】— 小编同意第一种观点。 在本案中,林某用卖掉婚前房屋的钱购买了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构成婚内的赠与。根据《物权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准,该房屋应属于林某与张某共同所有。 但是离婚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对于该房屋份额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但房子加名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能获得一半,法官一般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离婚时一方有没有过错等因素进行适当的调整。 【案例延伸】 如果本案中,林某用卖房的钱新买的房屋只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归属情况是怎样? 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林某婚前所有房屋应属其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又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林某与张某没有其他约定,林某和张某结婚后,林某新买的房子不因形式改变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林某需要证明购买新房的钱全部是卖掉婚前房屋的钱。如果不能证明,产生财产混同,该房屋即使只登记在林某名下也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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