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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文丛--从陆九渊到王守仁——论“心学”的彻底确立

 hongzhuanyidui 2017-06-04

 


赵士林:从陆九渊到王守仁——论“心学”的彻底确立  
 

——论“心学”的彻底确立 

赵士林 

  

    宋明儒学之“心学”一系,常以“陆王”并称。但实际上陆九渊和王守仁有不容忽视的区别。有些论者曾纯从理论形态的角度考察陆王之异,如模糊与明晰、疏阔与严密、点悟与分解等等。这些考虑都有道理,但却无关宏旨。只有透过它看到一个理论彻底性问题,才算抓住了陆王之异的意义所在。本文便试图通过考察陆王之异,清理一下“心学”从陆九渊到王守仁臻于成熟、彻底确立的内在思想脉络。
 
一 

    探讨陆王之异,却需从陆王之同谈起。陆王之同,最突出的一点就是王守仁明确地肯定和接受了陆九渊提出的“心即理”这一命题,对这一点大概没有论者持不同意见。然而,陆王对“心即理”的理解是否完全一致呢?进而言之,陆王对“心”和“理”这两个范畴的理解是否存在歧异呢?要明了这些问题,须先弄清王守仁究竟怎样、在哪种意义或哪种程度上肯定陆九渊。王守仁对陆九渊的肯定,最集中、最重要的有两段话,一段载于他为《象山先生全集》所作之序:
 
    至宋周、程二子,始复追寻孔孟之宗,而有无极而太极、定之以仁义中正而主静之说,动亦定、静亦定、无内外、无将迎之论,庶几精一之旨矣。自是而后有象山陆氏,虽其纯粹和平,若不逮于二子,而简易直截,真有以接孟氏之传。……故吾尝断以陆氏之学,孟氏之学也。而世之议者,以其尝与晦翁之有同异,而遂诋以为禅。……(见《陆九渊集》,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38页)
 
另一段载于《答徐成之》书: 

    仆尝以为晦庵之与象山,虽其所为学者若有不同,而要皆不失为圣人之徒。今晦庵之学,天下之人,童而习之,既已入人之深,有不容于论辩者。而独惟象山之学,则以其尝与晦庵之有言,而遂藩篱之。使若由赐之殊科焉则可矣,而遂摈放废斥,若碔砆之与美玉,则岂不过甚矣乎!晦庵折衷群儒之说,以发明六经语孟之旨于天下,其嘉惠后学之心,真有不可得而议者。而象山辨义利之分,立大本,求放心,以示后学笃实为己之道,其功亦宁可得而尽诬之?(《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十一)
 
在这两段话里,王守仁将陆九渊与周、程、朱作了比照,比照的要点如下: 

    (一)周、程是“追寻孔孟之宗”、“庶几精一”,意思是接近“精一”,但尚未达“精一”。陆九渊则是“简易直截,真有以接孟氏之传”,就是说,陆九渊已超越了周程的“追寻孔孟之宗”,他的学说已经是“孟氏之学”。那么陆九渊是否已达“精一”呢?王守仁在这里未置可否,这便留下了一个谜:他的评列比照似乎少了一个环节,因为在上引序里,王守仁其实是以“精一”与否作为评列比照诸儒之学的标准。陆九渊之学已经是“孟氏之学”,论理应说“精一”,然竟弃置未论,何以少了这个环节呢?是无意忽视还是有意回避?我以为是有意回避。之所以在这里没有指出,除了作序所常有的“客气”、“为尊者讳”外,其实还另有一番很耐琢磨的用意。
 
    (二)朱熹是“折衷群儒之说”,陆九渊则是“立大本,求放心”,意思当然是说,陆九渊更抓住了“为学”之要。 

    从以上比照中,固可看出,王守仁对陆九渊的评价高于周程乃至朱熹,但显然也可看出,这种高度评价很抽象,语焉不详。更值得注意的倒是,王守仁高度评价陆九渊的动机所在。
 
    王守仁高度评价陆九渊同时是为已张目,是为了扫除强大论敌所设置的传统理论障碍。出于策略需要,王守仁也不能同时对陆九渊有所非议,但这也恰巧意味着,王守仁之高度评价陆九渊并不等于他完全赞同陆九渊。实际上,一离开上述动机,王守仁便虽婉转却仍明确地批评了陆九渊。我们所熟悉的王守仁与陈九川关于陆学的一段对话:
 
    又问:“陆子之学何如?”先生曰:“濂溪,明道之后,还是象山,只还粗些。”九川曰:“看他论学,篇篇说出骨髓,句句似铖膏肓,却不见他粗。”先生曰:“然他心上用过功夫,与揣摹依仿求之文义自不同。但细看,有粗处;用功久,当见之。”(《传习录》下) 


在这里,王守仁用一种很委婉的方式批评陆学“有粗处”,但方式尽管委婉,批评却很重要。所谓陆学之“粗”,究系何意?论者多泛泛言及,未得要领。如牟宗三认为:陆九渊的风格虽似孟子,但孟学分解,“则文理密察,气命周列,而又一归于致良知,简易明白,而不可以说粗”,“象山之粗只由其以非分解的方式挥斥‘议论’点示‘实理’而见。”(牟宗三:《从陆象山到刘蕺山》(台湾)学生书局1984年版,第23页)
 
 要之,牟宗三先生认为王守仁所谓陆氏之“粗”,纯由个人风格(气象)及学术风格(方式)所致。他依此断言,所谓陆氏之“粗”其实“雷同风行,推宕飘忽”,“目的只在令归实”(同上书,第24页),“粗”只是“筌谛”,本来无伤大雅,无害学术要旨。从这个角度看,又不能说他“粗”。王守仁认为“粗”,不过是从自己的分解习惯出发而产生的一种无关宏旨的主观感觉。
 
 我认为,牟宗三的上述理解是不成立的,它曲解了王守仁批评陆九渊之“粗”的原意,忽视、贬低了这一批评的重要含义。牟氏理解说到底,不过是发挥了王守仁的半句话,即前引陆九渊文集序中所谓“虽其纯粹和平,若不逮于二子……”。“纯粹和平”指气象,王守仁认为在气象上陆九渊似乎不如周程,牟氏遂(至少在客观上看)就此点发挥,并引伸至学术风格,认为王守仁批评陆九渊“有粗处”,系指个人气象表现与学术风格特征。这种理解至少使人发生下面一些疑问:
 
 所谓个人风格,气象是“诚于中而形于外”的东西,得之不易,观之不难。就是说,它的形成虽由内而外、渊深微妙,对它的认识却具体形象、鲜明可感。如果王守仁所谓陆氏之“粗”指的是这种风格,气象的表现,那么他为什么要说“但细看,有粗处;用功久,当见之”?如果指的是学术风格、方式的特征,便更可发出这样的疑问。分解还是非分解一眼便可看出,非分解较之分解的区别就是“粗”,更不需要“但细看”,“用功久”,才“当见之”了。
 
 我以为,王守仁所谓陆学之“粗”,既非个人气象问题,亦非学术风格问题,而是一个学术义理问题。简赅地说,王守仁之所以认为陆学“有粗处”,就是因为陆学不“精一”,未能彻底地贯彻一条“心学”路线。
 
 前面曾有论说,王守仁为陆九渊文集作序,留下了一个谜。他以“精一”为准评到诸儒,却偏偏对陆九渊是否“精一”未置一词。这其实是出于全力排击论敌,扬陆为己张目的需要。一旦离开这个需要,王守仁便不“客气”了。《王文成公全书》只有一处较具体地谈到陆学,而就在这里,王守仁明确地批评陆学不“精一”:
 
 又问:“知行合一之说,是先生论学最要紧处。今既与象山之说异矣,敢问其所以同。”曰:“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这一个工夫,须著此两个字方说得完全无弊病。若头脑处见得分明,见得原是一个头脑,则虽把知行分作两个说,毕竟将来做那一个工夫。则始或未便融会,终所谓百虑而一致矣。若头脑见得不分明,原看做两个字,则虽把知行合作一个说,亦恐终未有凑泊处。况又分作两截去做,则是从头至尾,更没讨下落处也。”又问:“致良知之说,真是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象山已于头脑上见得分明,如何于此尚有不同?”曰:“致知格物,自来儒者皆相沿如此说。故象山亦遂相沿得来,不复致疑耳。然此毕竟亦是象山见得未精一处,不可掩也。”(《王文成公全书》卷六①)
 
 王守仁在这段对话里谈到对朱陆的态度,剖白自己以“君子之学”,“圣贤事业”为唯一目的,最高准则。从这个信念出发,他对朱陆,各有同异,各有取舍,一视同仁。此论似甚高朗公允。有人据此罗列一点儿材料,遽下断语,认为王守仁的基本思想不仅继承陆,亦复继承朱。此说大谬,且容后述。这里最重要的是,王守仁与陆九渊之异。牟宗三说王守仁批评陆九渊“只还粗些”,却没有具体说明这个“粗”究竟指的是什么意思。其实“解说”正在这里,王守仁批评陆九渊“粗”,就是批评他不“精一”。王守仁所谓“精一”,从本体论看,指心与理一的“心即理”(“析心与理而为二,而精一之学亡”);从工夫论看,指“知行合一”的“致良知”(“惟务求仁,盖精一之传也。”)陆九渊之所以在王守仁看来“有粗处”,就是因为他未能彻底贯彻上述“精一”之旨。就上引王守仁的批评来看,他说“象山见得未精一处”,似乎仅指陆九渊在工夫论上仍沿袭“自来儒者”(显然指伊朱一系)的“致知格物”,因而有违于“知行合一”。陆九渊的功夫论确有沿袭伊朱之处,如

“乾以易知,坤以简能”。先生常言之云:“吾知此理即乾,行此理即坤。知之在先,故曰乾知太始;行之在后,故曰坤做成物。”(《陆九渊集》第401页) 

 先生与学者说及智圣始终条理一章,忽问松云:“智、圣是如何?”松曰:“知此之谓智,尽此之谓圣。”先生曰:“智、圣有优劣否?”松曰:“无优劣。”……松又曰:“智、圣虽无优劣,却有先后,毕竟致知在先,力行在后,故曰始终。”先生曰:“是。”(同上书,第421页)
 
 上述论说中主张有类伊朱“理学”的“格物致知”——即物究理,知先行后的观点十分明确,它明显地与陆九渊下面的“切己自反”的“心学”工夫论相矛盾: 

 所谓格物致知者,格此物致此知也,故能明明德于天下。《易》之究理,究此理也,故能尽性至命。《孟子》之尽心,尽此心也,故能知性知天。(《陆九渊集》,第238页)
 
 圣人之言自明白,且如“弟子入则孝,出则弟”,是分明说与你入便孝,出便弟,何须得《传注》。学者疲精神于此,是以担子越重。到某这里,只是与他减担,只此便是格物。(同上书,第441页)
 
陆九渊工夫论的矛盾,就在于他对“格物致知”作了两种背道而驰的理解:反身而诚与即物究理。前者必然寻出知行合一,为“心学”工夫论;后者必然寻出知先行后,为“理学”工夫论。这两种相背主张具存于陆九渊,矛盾十分突出。
 
 王守仁批评陆九渊“有粗处”、不“精一”不仅指这工夫论,还当另有所指,它指向陆九渊的本体论。陆九渊虽为向伊朱“理学”发难的“心学”第一位杰出代表,却并没有彻底地确立一个“心本体”,他的本体论依照“心学”彻底性的要求,还有“粗处”,未达“精一”。如果考虑到内经之学的本体论缘起于、又落实于它的工夫论,道德本体的建树体现着道德实践的需要,那么问题便毫不奇怪:工夫论的不彻底,矛盾必然地表现着本体论的不彻底、矛盾。
 
二 

 那么,陆九渊怎样未能彻底地确立一个“心本体”呢,“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心即理也”、“道未有外乎其心者”(同上书,第228页)……这些都是陆九渊对“心”的著名设定,已为人们所熟悉,它们还不是以说明陆九渊已彻底地确定了一个“心本体”吗?
 
 确乎应该承认,陆九渊是高扬孟子所设立的“心本体”的第一人,他的突出建树就是为孟子所提出的“善端”——道德心灵提供了一个宇宙论依据,把个体心理情态的“心”阐释为普遍宇宙精神的“心”,使“心本体”上升为“宇宙本体”。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陆九渊为了高扬人心这个道德本体,明确地反对尊天抑人,他认为: 

 人亦有善有恶,天亦有善有恶,(日月蚀、恶星之类。)岂可以善皆归之天,恶皆归之人。此说出于《乐记》,此说不是圣人之言。(同上书,第463页)他之指摘天理,人欲之分,道心、人心之别,也完全是为了同一目的:
 
 天理人欲之言,亦自不是定论。若天是理,人是欲,则是天人不同矣。此其原盖出于老氏。……《书》云:“人心惟危,道心惟微。”解者多指人心为人欲,道心为天理。此说非是。心一也,人安有二心?(同上书,第395页)
 
 陆九渊之所以能够独树一帜,他和朱熹“理学”的根本歧异,就在于他否定了朱熹对“心”的二重设定,否定了朱熹“由天而人”的道德发生论和道德修养论,而通过化道心为人心,突出地确立了“心”这一道德本体,并“由人而天”,推及扩充,把“心”提升为一个道德宇宙的中心,本原。因此,朱熹批评他说:
 
 往往只是于禅学中认得个昭昭灵灵,能作用底,便谓此是太极。而不知所谓太极,乃天地万物本原之理,亘古亘今,颠扑不破者也。(《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缺乏根据,有点儿旁迁他涉,因为陆九渊与朱熹辨“无极太极”,并未言及“太极”与所谓“昭昭灵灵”之“心”的关系,朱熹在这里是联系陆九渊的一般思想作了推论。但这个推论却不无道理。就陆九渊的思想主旨来看,“心”和“太极”确乎是可以互换的范畴。前者——“道未有外乎其心者。自可欲之善至于大而化之之圣,圣而不可知之神,皆吾心也。”、“盖心,一心也,理,一理也,至当归一精义无二,此心此理,实不容有二。”后者——“夫太极者,实有是理,圣人从而发明之耳,……其为万化根本固自素定,……”“太极、皇极,乃是实字,所指之实,岂容有二。充塞宇宙,无非此理,……(《陆九渊集》第228、4、23、28页)十分清楚,“心”和“太极”在陆九渊这里,都是在标示一个作为万化根本的形而上道德本体式道德原理,就这一点来说,它们确乎是可以互换的范畴。但“心”和“太极”还有不能互换的一面,要了解这一面,先有必要重新考察一下朱陆的“无极太极”之辩,它对我们深入准确地把握朱陆异同、认识陆九渊思想具有重要作用??

历来学人都很重视“无极太极”之辩,认为它是朱陆论争中涉及世界观或宇宙论的重要问题。其实深入一层分析,朱陆围绕“无极”、“太极”的争辩,或流于无谓的语词辩析,或流于片面的歪曲攻击,并未触及二者在所谓世界观、宇宙论方面的根本分歧。我以为,这场“著名争论”值得重视的地方,与其说在于它表现了朱陆对“无极”的不同态度,还不如说在于它暴露了朱陆对“太极”的一致理解,即陆九渊也象朱熹一样,肯认“太极”为道德形上本体、宇宙普遍原理。然而就是在这种肯认中,孕含着王守仁所批评的“粗”、“不精一”。因为这种肯认意味着陆九渊还保留着作为道德本体的“理”的客观性,还承认一个客观的形上的“理世界”,于是他的“心即理”从“心学”的要求来看就要大打折扣,他并没有依照“心学”的逻辑要求彻底地确立一个“心本体”,亦即他所创立的“心本体”——道德宇宙本原或说原理,并没能完全立足于主体一方。本文前面曾经谈到,在陆九渊这里“心”和“太极”作为标示所谓万化根本(形上道德本体或道德原理)的两个范畴,可以互换,但它们又有不能互换的一面。之所以不能互换就是因为陆九渊所肯认的“太极”还保留着客观道德原理的性质。这一点在陆九渊单独谈到“理”的时候特别明显。尽管陆九渊明确的主张“心即理”,但他亦同样明确地强调“理”的客观权威性质:
 
 此理在宇宙间,未尝有所隐遁,天地之所以为天地者,顺此理而无私焉耳。人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极,安得自私而不顺此理哉,孟子曰:“先立乎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人惟不立乎大者故为小者所夺,以叛乎此理,而与天地不相似。(《陆九渊集》,第142页)
 
 此理充塞宇宙,天地鬼神,且不能违异,况于人乎?(同上书,第147页) 

 “理”的客观权威性质,突出地表现于它超越于所谓天地人“三极”之上,是天地人赖其所生,不能违异的普遍原理。这里最值得注意的是,“理”超越于“人”,它其实意味着陆九渊撕裂了“心即理”。因为在陆九渊这里,所谓“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人非木石,安得无心”等有关“心”的著明论断,都明确地赋予“心”以个体的、人的道德心灵的含义。所谓“此心此理,我固有之”、万物森然于方寸之间。满心而发,充塞宇宙,无非此理”,十分清楚地表明,个体的道德心灵,它的衍发扩充就是“理”。这就是说,“心”作为具体的人(个体)的道德心灵,作为主体性的道德本体,并没有超越“人”而成为某种客观的道德精神或说道德原理。陆九渊对这一点把握得很牢靠,即使在强调“心”的绝对普遍存在时也没有忘记。
 
 心只是一个心,某之心,吾友之心,上而千百载圣贤之心,下而千百载复有一圣贤,其心亦只有如此。(《陆九渊集》,第444页) 

 在这里,“心”固然具有不受具体时空限制的绝对普遍的同一性质。但它却不能超越人而存在,它是“人心”,是人的道德心灵,亦即“圣贤之心”。 

 由上,“心”不能超越人而存在,“理”却能超越人而存在;“心”只能存在于主观一方,“理”却可以具有客观性质,这显然便是撕裂了“心即理”。这种撕裂意味着“心”外有“理”。陆九渊当然没有这样主张,但他亦从来没有说过“心外无理”,这就很耐人寻味。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陆九渊撕裂了“心即理”,就是未能彻底地确立一个“心本体”。他在高扬“心本体”的同时,确乎还自觉或不自觉地保留着一个“天本体”,亦即客观形上的道德本原或说道德原理。
 
 三极皆同此理,而天为尊。故曰:“惟天为大,惟尧则之”。五典乃天序,五礼乃天秩,五服所彰乃天命,五刑所用乃天讨。今学者能尽心知性,则是知天,存心养性,则是事天。人乃天之所生,性乃天之所命。(同上书)
 
 不言而喻,两个本体的共存,“心即理”的撕裂,意味着“析心与理而为二”,这本来是陆九渊所坚决反对的思想,但也确乎是他并没有完全剔除的思想。这样一来,他的思想便经常地发生混乱和矛盾??

他本来反对尊天抑人: 

 人亦有善有恶,天亦有善有恶,(日月蚀、恶星之类。)岂可以善皆归之天,恶皆归之人。(同上书,第463页) 

 但他有时也不免尊天抑人—— 

 自理而言,而曰大于天地,犹之可也。自人而言,则岂可言大于天也?(同上书, 第161页) 

 但他又说: 

 此理充塞宇宙,天地鬼神,且不能违异,况于人乎?”(同上书,第147页)这语气显然也在表明“天地”是高于“人”的。他本来极力高扬作为主体的“人”的雄大气魄、无上尊严:
 
 仰首攀南斗,翻身倚北辰,举头天外望,无我这般人。(同上书,第459页) 

 收拾精神,自作主宰。万物皆备于我,有何欠阙。(同上书,第455页) 

 但他同时也让“人”俯首听命于“上帝”(“天”——客观的道德律令),把“人”搞得畏缩可怜: 

 小心翼翼,昭事上帝,上帝临汝,无贰尔心,战战兢兢,哪有闲管时候。(同上书,第449页) 

 他提出了著名的“六经注我,我注六经”(同上书,第339页),“学苟知本,六经皆我注脚”(同上书,第395页),认为“圣人之言自明白,……何须得《传注》”(同上书,第441页),但又要人“精名古注”:
 
 或问读“六经”当先看何人解注?先生云:“须先精看古注,如读《左传》则杜预注不可不精看。大概先须理会文义分明,则读之其理自明白。(《陆九渊集》,第408页) 

 这些混乱和矛盾,以及本文前面曾谈到的陆九渊“工夫论”中“切己自反”与“格物致知”的对立,全都根于陆九渊思想中还保留着一个“天本体”,从而未能彻底地贯彻“心即理”,亦即未能彻底地确立一个“心本体”。
 
 陆九渊说: 

 “一阴一阳之谓道”,乃泛言天地万物皆具此阴阳也。“继之者善也”,乃独归之于人。“成之者性也”,又复归之于天,天命之谓性也。(同上书,第477页) 

 这便是陆九渊的思想矛盾,这便是陆九渊“心学”的不彻底处。“道”、“独归之于人”,于是他高扬了一个“心本体”,“道”、“又复归之于天”,于是他仍保留着一个“天本体”,这就意味着在主张“心即理”的同时又肯定“心外有理”,在主张“心与理一”的同时又“析心与理而为二”,从而严重地违背了“心学”要旨。这应该是王守仁所谓陆九渊的“粗”、有失“精一”的最严重的表现。由于它曲折隐晦地藏身于“吾心即是宇宙”,“心即理”这一类干脆果决的“心学”命题之下,由于它多半是陆九渊所不自觉地表现出来的思想矛盾(此为一派学说初创者所难避免),确乎就需要“但细看”、“用功久”,才“当见之”。
 
三 

 陆九渊的思想矛盾或说不彻底性归结为一句话,就是未能把道德本体完全建诸于人的心灵世界,未能彻底地确立一个“心本体”。而王守仁对陆九渊的发展,王守仁思想的彻底性,就在于他克服了陆九渊的思想矛盾,依照“心学”的逻辑要求彻底地确立了一个“心本体”。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王守仁在接受陆九渊“心即理”这一命题的同时又明确地补充,强调了“心外无理”(《王文成公全书》卷四)。 

爱问:“至善只求诸心,恐于天下事理,有不能尽。”先生曰:“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爱曰:“如事父之孝、事君之忠、交友之信、治民之仁,其问有许多理在,恐亦不可不察。”先生叹曰:“此说之蔽久矣!岂一语所能悟?今姑就所问者言之。且如事父,不成去父上求个孝的理;事君,不成去君上求个忠的理;交友治民,不成去友上民上求个信与仁的理。都只在此心,心即理也。”(《传习录》上)
 
 明确地否定“心外之理”,就是彻底地否定了客观的“理”世界,彻底地否定了超越于人的道德本体的存在。因此,与陆九渊主张“心即理”又肯认“理”的超越于人的存在不同,王守仁把一个“理”世界完全安置在人的心灵中,这个“理”世界就是人的道德“心”——“良知”,亦即“心本体”。王守仁思想说到底,其理论核心不过五个字:“良知”(本体论)、“致良知”(工夫论)??

吾良知二字,自龙场以后,便已不出此意,只是点此二字不出,与学者言,费却不少辞说。今幸见出此意,一语之下,洞见全体,直是痛快。(《王阳明全集》卷首) 

 “致良知”是学问大头脑,是圣人教人第一义。(《传习录》中) 

 王守仁独标“良知”,并以它为“心”之“本体”,就是突出地明确了道德本体不能超越人而存在,它只能存在于人心,它就是人心的“虚灵明觉”: 

 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同上) 

 在王守仁这里,人心之“良知”实际上已经取代从朱熹到陆九渊都竭力标举的“太极”,一个主体性的“我”的“良知”成了“万化本源”: 

 先生曰:良知是造化的精灵,这些精灵,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从此出,真是与物无对。(《传习录》下) 

 良知之虚,便是天之太虚。良知之无,便是太虚之无形,日月风雷,山川民物,凡有貌象形色,皆在太虚无形中发用流行。未尝作得天的障碍。圣人只是顺其良知之发用。天地万物,具在我良知的发用流行中。何尝又有一物超于良知之外,能作得障碍。(同上,重点系引者所加)
 
 人心之“良知”——“心本体”作为“万化本源”,当然是唯一的道德本体。为了树立这个“心本体”的绝对权威,王守仁重新阐释了“心”与“天”、“理”的关系。 

 与陆九渊所谓“三极皆同此理,而天为尊。……自人而言,则岂可言大于天地”(《陆九渊集》第161页)适成对照,王守仁认为“良知”本体若至其极,“虽圣人天地不能无憾”(《王文成公全书》卷六),他明确地用人心吞并、代替了“天”。
 
 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心即天,言心则天地万物皆举矣,而又亲切简易,故不若言人之为学,求尽乎心而已。(同上) 

 人心是天渊,心之本体无所不该。原是一个天,只为私欲障碍,则天之本体失了。心之理无穷尽,原是一个渊,只为私欲窒塞,则渊之本体失了。如今念念致良知,将此障碍窒塞一齐去尽,则本体已复,便是天渊了。(《传习录》下)
 
 与陆九渊经常“心”、“理”并言,离开“心”而大谈“理”的绝对普遍存在适成对照,王守仁绝不离“心”而言“理”: 

 又问:“……程子云:在物为理,如何谓心即理?”先生曰:“在物为理,在字上当添一心字。此心在物则为理,如此心在事父则为孝,在事君则为忠之类。”(同上) 

 尽管陆王同主“心即理”,因此“心”和“理”在王守仁这里也还是可以互换的范畴,但“心”较之“理”,也确乎成为王守仁更加着力阐释的中心范畴。他一方面强调无心即无理,反复指出凡“理”都是“心”所萌生、“心”所建树、“心”所给予:
 
 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需外面添一分。以此纯乎天理之心,发之事父便是孝,发之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治民,便是信与仁。(《传习录》上) 

 此心若无人欲,纯是天理,是个诚于孝亲的心,冬时自然思量父母的寒,便自要去求个温的道理,夏时自然思量父母的热,便自要去求个清的道理。这都是那诚孝的心发出来的条件。却是须有这诚孝的心,然后有这条件发出来。譬之树木,这诚孝的心便是根,许多条件便是枝叶。须先有根,然后有枝叶,不是先寻了枝叶,然后去种根。(同上)
 
……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矣;有忠君之心,即有忠之理,无忠君之心,即无忠之理矣。(《传习录》中) 

 另一方面,他更独特地、直截了当地把“理”阐释为“心”之“条理”,这就杜绝了任何离“心”而言“理”的可能,因为“理”成了“心”的属性。 

 理也者,心之条理也。是理也,发之于亲则为孝,发之于君则为忠,发之于朋友则为信。千变万化,至不可穷竭,而莫非发于吾之一心。(《王文成公全书》卷八) 

 心,一而己。以其全体恻怛而言谓之仁,以其得宜而言谓之义,以其条理而言谓之理。……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传习录》中) 

 把“理”释为“心”之“条理”,便彻底保证了“心外无理”,彻底保证了“心”作为独一无二的道德本体的存在。 

 如果说王守仁在本体论上通过标举“良知”彻底地确立了一个“心本体”,那么他在工夫论上则通过倡导“致良知”而彻底地坚持了一条“内省返求”、“体认扩充”的修养路线。为了彻底否定伊朱大力倡导、陆九渊也仍保留的“即物究理”、“格物致知”的由外而内工夫论,王守仁首先釜底抽薪,不仅否定了“心外之理”,而且否定了“心外之事”、“心外之物”:
 
 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心外无义。(《王文成公全书》卷四)他进而通过标示心体流行发用的范畴——“意”,将“物”归本子“心”,强调了由内而外、由“心”而“物”的道德发生论:
 
 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传习录》上) 

 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于仁民爱物,即仁民爱物便是一物,意在于视听言动,即视听言动便是一物。所以某说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传习录》上)
 
 不言而喻,提出由“内”而“外”,由“心”而“物”的道德发生论,便彻底否定了由“外”而“内”、由“天”而“人”的道德发生论。与之相应,在道德实践途径、程序的选择上,王守仁便提出了和伊朱正好相反的主张,这一点最鲜明地表现于他对所谓“格物致知”的全新阐释:
 
 昔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至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传习录》中)
 
 从标举“良知”到倡导“致良知”,从本体论到工夫论,王守仁非常自觉地贯彻了一条“心学”路线。他克服了陆九渊思想的混乱、矛盾、不彻底。“心学”到了他这里,才臻于成熟,彻底确立。而正是这种理论的成熟和彻底,才使得“心学”真正成为和伊朱“理学”双峰并峙、互相抗衡的一大宗派。
 
 

①另,《全书》卷五亦有一句类似批评——“其学问思辨,致知格物之说,虽亦未免沿袭之累,……” 

(原载《孔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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