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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为善之道

 杏坛归客 2017-07-03

  《吕氏春秋·察微》里记载了两个故事,非常有意思。


  一个故事是关于孔子的得意门生子贡。当时,孔子的出生地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其他诸侯国那里被卖做奴隶妻妾的,有人把他们赎出来,赎人者可以获得国家颁发的奖金。子贡是孔门弟子中的首富,他善于经商之道,在外经商时常把鲁国人从他国赎回来,还不要奖金。另一个故事说的是孔子的弟子子路。有一次,子路救了一个溺水的人,对方送了一头牛来表达感谢,子路收下了。


  孔子的道德标准是非常高的,他怎么看这两件事?对于子贡,孔子表示:“子贡错了。从现在开始,鲁国不会有人再去赎为奴为妾的同胞了。”孔子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子贡是大家的道德榜样。子贡赎人不要钱,其他人就不好意思要钱。但大多数人要么没子贡那么富有,要么道德修行还到不了子贡的高度,子贡拔高了做好事的道德标准,很多人害怕做了好事,倒因为得到点回报被人指责,干脆就不去做了。反过来,听了子路的事,孔子就很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为什么呢?因为好人有好报啊,一个人因为善行受益,整个社会就更容易向善。故事的结尾说:孔子从细节之处想到两件事情的影响,是思虑深远。

  孔子在两个故事中点出的为善之道,今天仍然值得思考、借鉴。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需要体察人性、能让人觉得舒适自在的通行规则。个人的善行到达什么高度,当然都是无可厚非的。但社会在引导的过程中,比如媒体宣传中,就应该要考虑到个人行为放大到全社会的影响。无限拔高道德标准,无异于拔苗助长,反而会伤害社会的为善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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