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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的发展史

 好了明理 2017-08-18

我国历史上的选官制度严格来说应该是有三次变迁,从先秦时期的世袭制,两汉时期的察举制,魏晋时的九品中正制,隋唐时期并一直沿用的科举制。

上篇文中提到,随着察举制在东汉末年,士子不断迁居,再加上流于形式,逐渐被弃用。

九品中正制:曹丕继位之后,采用陈举的建议创立的,也称九品官人法,并在两晋南北朝时期沿用。主要是设置中正官,有大小之分,州设大中正官,郡设小中正官,一般情况下由司徒举荐的现任中央官员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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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网络

中正官主要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仕人,主要根据家世,品行进行品级的确定。

此前曹操的“唯才是举”措施对世家大族有不少的打击和压制,曹丕上位之后采取九品中正制原意是为了取得世家大族的支持,并且缓和和世家的矛盾。因为中正官一般都是由世家出生的大官兼任的,但它同时也包含“唯才是举”的精神。

两晋时期,九品中正制也已经变成门阀世家的政治工具,流于形式,变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随着门阀的逐渐衰退,九品中正制备废除,科举制顺势而生,起源于隋朝大业年间,逐渐兴起,直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废止,共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以通过考试,以分科取士的办法选拔官员,所以称为科举。允许自由报考,选举权归中央所有,以成绩定名次为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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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宋朝等在科举制度上都有不少的完善和改动。武则天时期创武举,明清两代科举制度变得十分完善,以明朝为例,考试程序分三级,即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每三年一次,在各省举行,考生应先参加县试和府试,录取后再参加由中央派往各省的学道(或称学政、学台)所支持的院试,院试录取者称生员,俗称秀才。过了府试没过院试称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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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试逢子、卯、午、酉年举行。乡试录取者称为举人。举人可于第二年进京参加中央举行的会试。

会试由礼部主持,逢丑、辰、未、戌年的3月举行。会试录取者称贡士或进士。

殿试在会试后的同年4月21日举行。凡贡士均参加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分三甲录取。

一甲三人称“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为“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为“同进士出身”,一甲第一名称状元,一甲第一名称榜眼,一甲第三名称探花。

科举制是大家都比较熟悉的,沿用一千三百多年,直到清朝光绪年间举行最后一次,基本框架上没有什么变化,各朝各代略微有些改革和修补,本着打破贵族世袭的现象,并且整顿吏制的目的推行开来。

相对于世袭、察举制等制度,科举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唐朝的宰相一般也是进士出身。却随着发展,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尤其是明清时代,因为考试内容僵化,不注重实际,读书人也越来越狭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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