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温病泰斗刘景源:祛湿法的组方遣药规律

 陈鑫医师 2017-09-22

从叶天士的文章看温病学派对《伤寒论》的发展—祛湿法的组方遣药规律

在湿热病的发展过程中,因为湿热邪气所在的中心部位不同,所以分为上焦湿热证、中焦湿热证、下焦湿热证三个阶段,其治疗也必须针对不同部位而组方遣药。

湿热病的中心部位虽然有上、中、下三焦之分,但因热蒸湿动,往往又容易呈弥漫三焦之势,所以治疗又须兼顾三焦。

湿热病是由湿与热两种邪气致病,因其湿与热的比重不同,所以湿热病有湿重于   热、湿热并重、热重于湿三种证候类型,其治疗,也有偏重于祛湿与偏重于清热的差别。

湿邪易困阻脾胃,因而治疗中健脾醒胃的药物也必不可少。湿邪又易阻滞气机,所以治疗中使用理气行滞之品也是势所必然。

根据湿热病的治疗特点,笔者整理历代名家运用祛湿法治疗湿热病名方中的常用药物并对其进行分类,总结出其组方遣药的一般规律,概括介绍如下。

1
温宣透,芳香化湿药

这类药物可简称为辛宣芳化药,就是用辛温芳香,轻扬宣透之品,宣畅肺气,疏通肌腠,使腠理通达,邪从表解,适用于湿热偏重于上焦者。常用的药物有:藿香、白芷、苏叶、香薷、淡豆豉等。青蒿虽非辛温之品,但因其有透邪之功,也可以归入此类。
2
辛温开郁,苦降燥湿药
 这类药物可简称为辛开苦降药,就是用辛温药物与苦温、苦寒之品相伍,辛开苦降,燥化湿邪,适用于湿热偏重于中焦者。常用的辛温、苦温药物有:半夏、苍术、白蔻仁、草果、厚朴、大腹皮、陈皮、白术等。这些药物中,有的属于辛温,有的属于苦温,有的辛味与苦味兼而有之。
   常用的苦寒药物有:黄连、黄芩、栀子等。
   因为中焦湿热病证有湿重于热、湿热并重、热重于湿的区别,所以临床中要视其湿与热的轻重,斟酌选取药物。湿重于热者,应当取辛温与苦温之品,辛开苦降,开郁燥湿,湿去则热不独存。治疗这类证候切勿早用寒凉,防其冰伏湿邪。湿热并重者,应当辛温、苦温、苦寒并用,取其辛开苦降,燥湿清热。这类证候虽然湿与热并重,但是应当考虑无形之热易清而粘腻之湿难除,组方时仍应以辛、苦温类药物为主而酌用苦寒。热重于湿者,可以重用苦寒,甚者辛寒的石膏、咸寒的寒水石也可以加入。
3
淡渗利湿药
这类药物可简称为利尿药,就是用淡渗利湿之品通利小便,使湿邪下趋,从小便而解,适用于湿热偏重于下焦者。常用的药物有:茯苓、猪苓、泽泻、生薏苡仁、滑石、车前子、通草等。这类药物的主要功效是利水渗湿,又兼有从湿中泄热之功,如果热邪偏重者,则应再加入苦寒清利之品,以增强其泄热之力,常用的药物有:栀子、木通、竹叶、灯心等。 湿热病的病变部位虽然有偏于上、中、下三焦某一部位的区别,但是因为其气氤氲,一般来说多呈弥漫三焦之势,所以治疗应当以其中心部位为主而又兼顾三焦,也就是上述三法并用,以使湿热邪气分道而消。之品,以增强其泄热之力,常用的药物有:栀子、木通、竹叶、灯心等。湿热病的病变部位虽然有偏于上、中、下三焦某一部位的区别,但是因为其气氤氲,一般来说多呈弥漫三焦之势,所以治疗应当以其中心部位为主而又兼顾三焦,也就是上述三法并用,以使湿热邪气分道而消。
4
健脾醒胃药
 脾主运化水湿,而湿邪又易困脾,在湿热病中,往往呈湿盛脾困之态,所以治疗湿热病的组方中,健脾之药必不可少。常用的药物有:茯苓、生薏苡仁、白术等。这些药物既有健脾作用,又是祛湿之品,所以临床使用率最高。脾胃互为表里,二者升降
相因,脾困不升则容易导致胃呆失降,如果湿热病中出现胃呆脘闷的症状,可以酌加醒胃消导之品。常用的药物有:砂仁、白蔻仁、山楂、神曲、麦芽、鸡内金、炒薏苡仁等。

5
理气行滞药
湿邪粘浊,最易阻滞三焦气机,所以治湿不用理气行滞之品,非其治也。常用的理气行滞药物有:枳实、厚朴、槟榔、大腹皮、陈皮、藿香梗、苏梗、郁金等。
    肺主宣发、肃降,肺气宣降失常,则水道不通,邪无出路,所以治疗湿热病应加入开通肺气之品,以“提壶揭盖”。常用的药物有:杏仁、苏叶。总之,祛湿法是治疗三焦湿热病证的基本方法,它的组方遣药规律也就是分消走泄法的组方遣药规律。先贤对其组方遣药虽各有心得,但总不外乎辛宣芳化、辛开苦降、淡渗利湿三类药物合用以兼顾三焦,同时伍以 治疗湿热病应加入开通肺气之品,以“提壶揭盖”。常用的药物有:杏仁、苏叶。


总之,祛湿法是治疗三焦湿热病证的基本方法,它的组方遣药规律也就是分消走泄法的组方遣药规律。先贤对其组方遣药虽各有心得,但总不外乎辛宣芳化、辛开苦降、淡渗利湿三类药物合用以兼顾三焦,同时伍以    健脾醒胃,理气行滞之品。用之得法,湿热分消,脾运恢复,则三焦之气自然通畅而人即安和。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