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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全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附计算标准、工资、年限认定标准以及与赔偿金的区别!...

 L罗乐 2017-12-17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一共有24中,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7、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1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第二类: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1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1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1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1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第三类: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1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2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经济补偿金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和两个因素有关:


1、年限

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

(书面劳动合同签订与否,不影响年限的计算)

2、月工资

这个月工资不是上个月工资,而是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以实际月数来算。

至于工资数额,到底是应得工资还是实得工资?是否包含“五险一金”?笔者认为是应得工资,而且是包含了“五险一金”在内的。这个问题说起来比较长,详情可点击《夭寿啦!上海和深圳这两个文件“打架”啦?》 进行详细了解。这里不赘述了。


具体标准: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一年以上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与赔偿金的区别:

简单理解就是,补偿金是补偿性质的,赔偿金是带有惩罚性质的。赔偿金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违法约定试用期的且已经实际履行的;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后不用再支付补偿金)

由上可知,赔偿金也分好几种种类的,不同情况下赔偿金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具体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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