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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形式专题协商的实践与启示

 柴青岩的图书馆 2018-01-12

  专题协商是基层政协履行职能、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有效载体。近年来,枝江市政协着力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健全机制,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了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座谈会议、专委会、界别小组协商等五种形式的专题协商格局,有效提升了专题协商质量和实效,从中也获取了许多有益启示。

  1、主席会议专题协商。即以专题议政性主席会议为协商平台,由主席召集,副主席、秘书长及相关界别政协委员参加,邀请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协商双方共同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改善民生的某一重大问题,面对面交流,近距离沟通,坦诚互动协商,形成广泛共识,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建议。这种专题协商具有人员少、层次高、影响大、成效好的特点和优势。

  2、常委会议专题协商。即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为载体,以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协商主体,选择1-2个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会上,首先由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政协调研组通报相关专题调研情况,在此基础上,协商双方展开对话、交流互动,最终达成共识,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建议。

  3、座谈会专题协商。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某一重大问题或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座谈会形式不定期进行的专题协商。参加人员一般有主席或归口联系的副主席、相关界别政协委员,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商议题可由党委、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也可由政协党组提出。座谈会可由政协领导召集,也可由党委政府领导邀请。座谈时,与会人员首先听取工作情况通报,再围绕协商议题展开讨论。这种类型的专题协商,由于层次较高、队伍精干、方法灵活、议题集中、协商充分,每次都能收到良好效果。

  4、专委会专题协商。即由一名分工联系的副主席领衔,以专委会为依托,以课题为纽带,以专委会成员、相关界别政协委员为主体,邀请对口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参与开展的专题协商。这种专题协商,由于主题突出、内容集中、专业性、针对性强,委员参与面较大,协商建言成效明显,是体现和反映专题协商实效的重要形式。

  5、界别小组专题协商。各界别以课题为纽带,每季度开展一次视察调研和专题座谈协商活动。在活动中,各界别精心选择本地本部门重要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界别委员在深入视察调研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座谈交流,开展协商,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由于这种协商形式灵活、内容丰富、参与面大、专业优势明显,已成为基层政协发挥界别委员作用、突出界别特色和优势、表达界别群众利益诉求的重要渠道和平台。

  通过开展上述五种形式的专题协商,我们从中得到了以下五点启示。

  1、党政重视是前提。实践证明,只有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各方配合,政协专题协商才能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近年来,我们主动争取党委重视、政府支持、部门配合,每年年初都将各个层次、各种形式的协商选题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报送市委以文件形式批转下发,将政协专题协商上升为市委全局工作加以部署。每次专题协商之前,及时与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联系,通报协商内容,完善协商方案;协商中,主动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努力形成协商对话和互动机制;协商形成的意见建议,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政协专题协商工作,认真落实政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已形成市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专题协商格局。

  2、创新机制是保证。开展专题协商,离不开科学管用的制度和工作机制作保证。近年来,我们按照符合实际、内容完备、配套齐全、科学管用的要求,建立了精选一个专题、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开展一次调查或视察、举行一次委员约谈、开展一次专题协商、向市委政府报送一份高质量协商建议的“六个一”专题协商工作机制。协调、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等系列制度性文件,为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专题协商提供了制度保证。

  3、精准选题是基础。实践证明,围绕党政中心工作选题协商,就能充分发挥政协组织的优势和特点,准确把握协商用力方向,提升专题协商实效。为使选题更加精准,我们坚持做到了“三个对接、一个沟通”,即与党政中心工作对接、与部门工作对接、与群众诉求对接;与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力求把协商选题范围锁定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阶段性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等四个方面。

  4、精心组织是关键。专题协商看似简单,实则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处理大量事务,协调各方关系,工作量大、要求高。只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优化服务,才能保证专题协商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每次专题协商前,我们都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在协商过程中,邀请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视察活动,参加座谈讨论,通报工作情况,面对面对话协商、沟通交流。对专题协商中委员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与对口协商部门联系、协商,通报情况,交流信息,主动为各方协商主体做好穿针引线、牵线搭桥工作,为委员知情明政、咨政建言创造条件。

  5、转化落实是核心。协商成果的转化落实是专题协商的核心所在、目的所在。协商建言成果要进入党政决策并落到实处,既要靠党政重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也要靠政协自身积极作为,主动做足做实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落实的各项功课。近年来,近年来,我们主动会同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对协商建议落实情况,采取现场督办、上门督办、座谈督办等多种形式进行跟踪督办,对一些重要协商建议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二次协商”。同时安排专人与市委、政府“两办”对接,随时掌握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协商建议的批示情况和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并以“建言反馈”形式向参与协商的委员通报,有力促进了协商成果的转化,充分调动了委员参与协商建言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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