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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朝明:孔子“出妻”说及相关问题

 乐道子真 2018-02-24

原载于《齐鲁学刊》2009年第2期



 

孔子“出妻”说及相关问题

 

孔子及其思想学说的影响既深且广,因而他的身世和他的婚姻家庭也往往受到关注。在相关讨论与研究中,人们常常会看到有关孔子“出妻”的说法,以为孔子曾经休妻离婚,并且由此还出现了孔氏数世都曾出妻的说法。可是,在对相关材料认真考察之后,我们发现这些都出于后人的误解,与史实不符。看起来,孔子是否休妻似乎是一个具体的“小问题”而已,其实,由于孔子的身份、地位非同寻常,这一“小问题”其实与许许多多的“大问题”密切连结,实在很有细细辨别清楚的必要。

一、孔子“出妻”说的影响

孔子“出妻”说认为孔子曾经“休妻”、“离婚”,还有人进一步将孔子的婚姻问题与所谓“那时的男尊女卑”联系起来,认为孔子“出妻”是把妻子“休出”,这不完全等同于现在所说的男女双方的平等离婚。

孔子“出妻”说流传已久,影响很大。现在有人举办孔子文化普及活动,曾有180夫妻面向孔子像共同宣誓“永不离婚”,于是,不少人便冷嘲热讽,认为这是“搞怪”、“好笑”、“非常荒诞滑稽”,因为“孔夫子他老人家恰恰是离过婚的”。据说,某年台湾地区“立法委员选举”,有一位参与角逐者曾有过多次婚姻,为谋求妇女选民谅解,该人竟放言孔子曾休妻出妇。在他看来,圣贤既然也有离婚前科,则又何苦苛求凡人皆须鸳鸯偕老。

对于孔子“出妻”之说及相关问题,历代学人多有考证,却至今仍然意见纷纭,莫衷一是。孔子夫人为宋国亓官氏,今之亓氏为其后人。本来,作为孔子夫人的家族,亓氏后裔族人本来应该觉得荣耀而自豪,可是,有意思的是,正因为有孔子“出妻”说法的存在,而且这样的误解由来已久,亓氏家族竟然流传有“亓孔不联姻”之说,现在还有亓氏后人对所谓“孔子出妻”颇愤愤然,以为“孔夫子休妻是亓家的奇耻大辱”,所以告诫子孙“千万勿与孔家结亲”,认为“这家人头难剃”。(《国文天地》第24卷第11期,总第275期, 200841日)因为一个对历史资料的误读,竟至造成如此误会,实在令人扼腕叹息。

孔子与中国文化的密切关系,孔子影响较大的伦理学说,都很容易使人联结到他的生活实际。所以,有人愤慨地质疑:“假设孔子果真休妻毁家,则有何面目谈论人伦纲常”?

 

二、孔子“出妻”说的真相

考察前人关于孔子“出妻”之说的叙述,其实都是根据《礼记·檀弓上》的记载。其中说:

伯鱼之母死,期而犹哭,夫子闻之曰:“谁与哭者?”门人曰:“鲤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鱼闻之,遂除之。

对此,孔颖达在《礼记正义》中的解释是:“时伯鱼母出,父在,为出母亦应十三月祥,十五月禫。言期而犹哭,则是祥后禫前。祥外无哭,于时伯鱼在外哭,故夫子怪之,恨其甚也。”此是从伯鱼为母亲服丧的时间,确定伯鱼母被出,即肯定孔子曾经休妻。

孔颖达这里所谓“伯鱼母出”应该就是孔子“出妻”的最早出处了。期,是古代丧服名称,指一年时间。这里的“期而犹哭”,是说伯鱼在为母亲服丧一年之后还没有除去丧服。

但是,孔颖达所说是有严重问题的。《仪礼·丧服》中说:“……期者,父在为母,妻,出妻之子为母。”这里说的是“期”的三种情况:第一,母死,父在,为母期;第二,妻子死,丈夫为妻子期;第三,出妻之子为母期。《礼记·檀弓上》说“伯鱼之母死,期而犹哭”,显然是违背了第一种情况的丧制规定:母死,父在,为母期,过期则当除服。出母无禫,期可无哭。伯鱼丧母,期而犹哭,忘却其父孔子仍然健在。故孔子责之,伯鱼遂及时改正。孔颖达显然是由此就联想到了“出妻之子为母期”,而忽略了“父在为母”的第一种情况。

那么,为什么不是第三种情况?为什么不是伯鱼以“出妻之子”的身份为母亲服丧?因为《仪礼·丧服》在上述引文之后,接着还有“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的记载。所谓“出妻”,即被休之妻;所谓“出母”,乃是生身之母。如果被休的妻子去世,他们共同的儿子如果是丈夫的继承人,即使生身母亲去世,儿子也不能为之服丧一年。孔子只有伯鱼这一个儿子,伯鱼是孔子的惟一继承人,他作为孔子之“后”没有任何问题。按照《仪礼·丧服》的规定,如果伯鱼母亲被“出”,伯鱼之母去世时,他是不能为母亲服丧的。这就是说,《仪礼·丧服》的规定证明,伯鱼在母亲死后“期而犹哭”的事实,不仅不能说明伯鱼之母曾经被“出”,反而应当是孔子未曾“出妻”的强有力证据。

三、所谓“孔氏三世出妻”

与孔子“出妻”说紧密相连的,就是所谓“孔氏三世出妻”的说法。所谓孔氏“三世出妻”,指的是孔子、伯鱼、子思三世皆休妻。也就是说,孔子家族不仅孔子休妻,孔子的儿子孔鲤(伯鱼)、孙子孔伋(子思)都曾休妻。其实,经过认真研究,孔子的子、孙同样都未曾“出妻”。

对于所谓“孔氏三世出妻”,历代学者同样均有讨论与考证。例如,朱熹《朱子语类》、宋罗璧《罗氏识遗》、清袁枚《随园随笔》、清钱泳《履园丛话》、清周安士《安士全书》、现代人钱穆《先秦诸子系年》等。但是,大家的认识同样存在分歧,有人认为确有其事,有的则否定这样的说法。今有不少学者未加细究,疑者信者都不乏其人。还有或者存疑,或者不解。孔氏三代竟然都有“出妻”的经历,实在令人疑惑!

其实,如果认真考察,历代学者认定“孔氏三世出妻”,其所根据的同样也都是《礼记·檀弓》篇的相关记载。《檀弓上》记曰:

子上之母死而不丧。门人问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道污则从而污,伋则能安?为伋也妻者,是为白也母。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也。

子上,名白,孔子的孙子孔伋(即子思)之子。所谓“丧”,这里是指丧礼,其中包括戴孝、守墓、哀哭等治丧与守丧的礼仪。《檀弓》所说子上之母死而不丧”,是说子上的母亲去世后,没有为她举行丧礼。这里关键是子上母亲的身份,文中说她为“出母”,那么,何谓“出母”?不少人将“出母”混同于“出妻”,其实,两者有明显差别,《礼记·檀弓上》所说“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同一句子中有“出妻”与“出母”,细究其意,二者不能相同。

《檀弓上》文中的“先君子”指谁?《礼记正义》说:“云子之先君子,謂孔子也。”这是对的。其实,“先君子”乃是孔子,《荀子·非十二子》中也有旁证,其中说:“案饰其辞而只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子思唱之,孟轲和之。”唐人杨倞注曰:“先君子,孔子也。”钱穆先生在《先秦诸子系年》中考论曰:“先君子谓孔子,孔子母颜征在,其嫁叔梁纥,亦在纥之晚年,非正妻。正妻施氏无子,其妾生孟皮,颜氏生孔子。孔子既早孤,故生母死而丧之。至子上母卒,子思尚在,故不使其子丧出母也。伯鱼之母死,期而复哭,孔子止之。”钱穆先生所言极是!

其实,“出母”就是“生母”的意思,与“庶母”不同。关于这一点,以前早有学者指出,例如,钱泳《履园丛话》就曾经议论关于“出母”的问题。例如,《左传》成公十三年曰:“康公,我之自出。” 钱泳说:“出之为言生也,谓生母也。”他认为,《檀弓》中的记载表明,子上之母为子思之妾,非为正妻,如此而已。他说:“《檀弓》曰‘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盖嫡母在堂,不得为三年丧耳。其曰‘为伋也妻是为白也母’者,正其妾之谓也。必白为妾所出,而子思不令其终丧故也。……然则子上之不丧出母,生母也,非见出于父之母也,更无待辨,何疑乎子思有出妻之事,而兼疑乎伯鱼为出母之丧哉!况《檀弓》止有出母字,并无出妻字。后人因出母字而溯从前一代为出妻,亦弗思之甚。”他认识到,不仅孔子没有出妻之事实,子思也同样没有出妻。

其实,以“出母”表“生母”之意者,例子并不罕见。再如,《左传》庄公二十二年记曰:“陈厉公,蔡出也。”就表示陈厉公为蔡国女子所生。在中国古代,有地位的男人往往要讨几房小老婆,大老婆生的孩子叫正出,小老婆生的孩子叫庶出。《红楼梦》里那个探春就因为是赵姨娘生的,庶出,因此凤姐才对平儿叹息她是“庶出”,怕将来有人看走眼糟蹋了探春。

关于“出母”,今人误解可谓陈陈相因,例如,有人解释这一词汇说:“出母者,乃子女对其亲母,为父所出者之称谓也”,这就是说,“出母”是从孩子的立场来看已经离婚的母亲,而“出妻”则是从丈夫的立场来看已经离婚的妻子,所指称呼的对象都是同一个女性。(赵凤喈:《中国妇女在法律上之地位:附补篇》,稻乡出版社,1993年,第107)这样的错误解释自然也是由于对《礼记》中记载的误解造成的。

孔子、子思均未有所谓“出妻”之事,那么子思的父亲伯鱼如何?《礼记》也有关于子思之母亲的相关记载。《檀弓上》记载:

子思之母死于卫,柳若谓子思曰:“子圣人之后也,四方于子乎观礼,子盖慎诸?”子思曰:“吾何慎哉!吾闻之,有其礼无其财,君子弗行也;有其礼有其财,无其时,君子弗行也。吾何慎哉!”

从这里看,子思的母亲是死在卫国的,于是,有人就联想到了她是否也曾经被“出”。其实,《檀弓下》还有相关记载:

子思之母死于卫,赴于子思。子思哭于庙,门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子思曰:“吾过矣!吾过矣!”遂哭于他室。

这里明言,死去的“子思之母”为“庶氏之母”,应当是子思的生母。子思的父亲伯鱼在孔子去世之前就已死去,可能因为他的早死,子思的母亲才离开鲁国,或为另嫁,或为回归母家,但却没有任何迹象显示她是被“出”。她去世时,子思已经收徒授学,时间已经过去多年,如果她是被“出”,而她又是作为“庶氏之母”,子思在她去世以后决不会违礼而哭于孔氏之庙。

四、所谓“孔氏四世出妻”

所谓“孔氏四世出妻”是与“孔氏三世出妻”说相联系的。世人一般所谓“三世”分别指孔子及其子孙伯鱼、子思,如前所说,这种说法乃是误解典籍所说“出母”一词所造成。而所谓“孔氏四世出妻”同样如此。

所谓“孔氏四世出妻”,是在孔子及其子孙之外还有孔子的父亲叔梁纥。最早说到孔子父亲“出妻”的是《孔子家语》中的“后孔安国序”。在《孔子家语》的形成与流传过程中,较早出现了两个比较重要的“序”:一是西汉时期孔子后裔孔安国的“后序”;二是与孔安国的后代孔衍大致同时期的某人的序,此即我们所说的“后孔安国序”。“后孔安国序”是在解释“孔氏三世出妻”时说到孔子父亲叔梁纥“出妻”的。其中有这样的话:

    自叔梁纥始出妻,及伯鱼亦出妻,至子思又出妻,故称孔氏三世出妻。

但是,“后孔安国序”的版本还有疑点。《四库全书》依据宋本翻刻的本子显得较为完整,而元代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中却只有其中的一部分,并没有前面所引用的内容。但不论如何,这里所言“孔氏三世出妻”与通常所说不同。

也正是因为《孔子家语》“后孔安国序”的这一说法,又引出了所谓“孔氏四世出妻”之说。有人认为,这可能是“后孔安国序”的作者为顾全孔子圣贤的颜面,把“三世出妻”的第一世换成了孔子的父亲叔梁纥。所以,这很容易使人认为此乃弄巧成拙,把孔子的老子也牵扯了进来,使“三世出妻”成了“四世出妻”。也就是说,经过这样的解释,孔子家族上下四代都曾经“休妻”。

其实,“后孔安国序”言孔子父亲“出妻”,也不是其所说的故意进行置换,实际很可能同样是误解《礼记》材料所致。

在前引《礼记·檀弓上》中,子思门人向子思请教说:“昔者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 子思回答说:“然。”这里的“先君子”指的就是孔子。所谓“先君子”,有时指“自己或他人已去世的祖父”,有时指“自己去世的父亲”,这里应该指“去世的祖父”,即孔子。《荀子·非十二子》有相同的用法:“案饰其辞,而祗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子思唱之,孟轲和之。”《荀子》中的“先君子”指的就是“子思去世的祖父”,即孔子。子思门人向子思请教孔子是否“丧出母”,子思作了肯定的回答。人们将“出母”误解为“出妻”,这里便出现了孔子父亲叔梁纥亦曾“出妻”的误解。

五、所谓“孔门出妻”说

所谓“孔门”,世人有两种用法:一是指孔子家族内部,前面所谓孔氏“三世”、“四世”之说都可谓之“孔门”;另一种说法是作为使之区别于孔子家族的概念,指的是孔子学术门派,如包括孟子在其中者即是。

前面已经提及,世人有借孔、孟说事者,遂不仅误解说孔子及其家族曾经多有“出妻”之人,而且还带出了战国时期的大儒孟子。例如,有人便说,世传“孔氏三世出妻”,孔氏实为孔门,乃孔子、子思、孟子。宋人罗璧《罗氏识遗·卷四》“圣贤纲常之变”就说:“夫妇,人道之始,而仲尼、子思、孟子皆出妻。孔氏三世出妻,见《礼记》、《家语》。孟子出妻见《荀子·解蔽篇》。”

《荀子·解蔽篇》所说的所谓“孟子出妻”,其记载为:“孟子恶败而出妻,可谓能自强矣。”据清人郝懿行、郭嵩焘研究,这里当作“孟子恶败而出妻,可谓能自强矣,未及思也”。恶败而出妻,说的是厌恶败坏自己的德操而要休妻。据《韩诗外传》卷九,孟子进门时看到妻子“踞坐”(即伸开腿坐着,不合古礼),就告诉母亲想要休掉妻子。孟母斥责他进门时没有出声提醒他人,自己违反礼制不应当休掉妻子,于是孟子自责而没有休妻。

看来,关于孟子出妻,实在没有更多的材料证明他的确那样做了。除了《韩诗外传》,《列女传》中也有叙述,内容大致相同。如果细察孟子欲休妻之事的相关记载,不难看出《韩诗外传》、《列女传》似乎都是为了突出孟母之贤。我们知道,在孟子的成长过程中,孟母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孟母三迁”的故事脍炙人口,其实,所谓“孟子欲出妻”的故事与之可谓异曲同工。

在谈到孔门出妻问题时,还有人提到曾子休妻的事情。在先秦孔门儒家学者中,恐怕只有曾子是真正出妻的人。《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中记载说:

参后母遇之无恩,而供养不衰。及其妻以藜烝不熟,因出之。人曰:“非七出也。”参曰:“藜烝,小物耳。吾欲使熟,而不用吾命,况大事乎?”遂出之,终身不取妻。

曾参的后母对他缺少恩德,但曾参却仍然供养她,丝毫没有懈怠。后来曾参的妻子没有将藜叶蒸熟,曾参就休掉了她。别人认为他的妻子不该被离弃,因为不在七出的范围之内。但在曾参看来,蒸藜为食虽然是一件小事情,但她连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更何况大的事情呢!他离弃了妻子,而且终身不再娶妻。他的儿子要他娶妻,他为避免后妻再做错事,也没有答应。

曾子至孝,尽心侍奉后母,历代传为佳话。为了后母,曾子出妻,也许曾子所做具有更大的合理性,更能够为后人接受,因此,在揶揄孔门、讥讽儒家“出妻”的人们中,较少引用曾子为例。

 六、结语

在先秦时期,有所谓“女有五不取”、“妇有七出、三不去”的说法。《孔子家语·本命解》记孔子之言曰:

女有五不取:逆家子者,乱家子者,世有刑人子者,有恶疾子者,丧父长子者。妇有七出、三不去。七出者:不顺父母者,无子者,淫僻者,嫉妒者,恶疾者,多口舌者,窃盗者。三不去者:谓有所取无所归,与共更三年之丧,先贫贱后富贵。凡此,圣人所以顺男女之际,重婚姻之始也。

对于所谓“七出”,《大戴礼记·本命》的解释是:“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在今天看来,孔子所说的有的具有其合理性,也有一些今天看来并不合理。

儒家重视婚姻家庭,认为婚姻家庭乃是教化之始,人伦之基,孔子同样十分重视男女之际、婚姻之始。尤其孔子所谓“三不去”:妻子有人娶而无娘家可归;与丈夫共守三年之丧;丈夫原来贫贱后来富贵。所有这些,都具有十分浓重的人情味!实际上,在儒家推崇的礼经《仪礼》之中,就有在妻子去世后丈夫为妻子“期”的礼制规定,即丈夫为妻子服丧一年。对此,《丧服传》解释说:“为妻何以期也?妻,至亲也。”在《丧服传》看来,丈夫与妻子要共同承祀宗庙,是最亲近的人。将这里的记载同“与共更三年之丧”而“不去”的规定比较,二者正好可以相互印证。

在不少人心目中,孔子儒家似乎都不重视妇女或妻子,其实,儒家重礼,绝不意味着他们不重视婚姻家庭,恰恰相反,正因他们注重“齐家”,所以更重视家庭和睦,更重视“妇人之德”。但是,儒家重视“妇德”,并非意味着他们“随意休妻”,事实上,无论孔子家族还是孔门儒者,他们并没动辄“出妻”。他们有的虽为“圣人”,但当然不会不食人间烟火,自然也有七情六欲。但事实总归是事实,我们要做的应该是探究历史的真相,既不因圣门的光环而曲意回护,也不能曲解历史的真实,只有这样实事求是的叙述,才是对他们的真正敬重。

通过探究,我们知道,不仅所谓孔子“出妻”子虚乌有,就连孔氏数代也都没有所谓“出妻”的事实。今日依据古人对《礼记》所言之误解,在批判儒家的同时,表示对孔子三世的不齿,并以之作为儒家假道学的旁证,不仅与史籍记载无徵,而且是大错特错了。细究所以致误的原因,根本的还在于长期以来无端怀疑《仪礼》等典籍,严重后置许多相关古书的成书年代,从而影响了对许多相关问题的正确理解。

附记:本文的撰写得到了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系亓婷婷教授、台湾省高雄县乐生医院副院长亓允文先生、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中心王均林教授的提示、指导,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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