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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第六课:以法官为师

 chaiyuling 2018-03-17

律师执业第六课:以法官为师

 

                        写给我的实习律师

律师执业第六课:以法官为师

 

/梅春来律师

20157月起始,我带了现任女徒弟,三个月的的试用期是一个阶段,这个阶段她只要跑得勤快一点,我就会给点鼓励,因此,她的压力不大。试用期以后的三个月,我对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你能不能有点法律人的思维。这一个阶段是她最痛苦的,我不仅仅是要彻底褪去她大学时期形成的不切实际的妄想,还得彻底去掉她的某种对法律属性的理想化色彩。她需要接受并理解人性面最残酷的一面,她还需要在看到尸检图片以及切开的脑子和心肺大肠时,能够细心并谈定的放大细看,她更需要面对她起草的每一件法律文书经常被我批驳的毫无用处,作为女生她需要克服太多的难题,有一个时期她有点对自己失去了从业的信心,而我却需要在她的崩溃点临近处,再次与她一起重聚对未来职业的信心。我从未有如此的用心去教过一个人,因此,昨天我开她的玩笑,说你会一辈子感谢我,但我自己却知道这种感谢和职业训练形成的烙印,一定是在她中年以后才会有所体会。有人说过,人这一辈子只有到了五六十岁以后才会真正的懂事,我深以为然。

如今她开始有一点法律人的思维,知道一个案子的处理方式,尽管仍然稚气,但依稀有了一点律师的影子,半年的时间足以使她掌握律师业务的一般性技巧,但能不能将一个案子处理的到位和妥贴,除了技巧之外,更重要的是人生阅历和人文史哲方面的知识,甚至这一方面的知识是决定了一个律师是不是能够到达顶尖优秀律师的先决条件,而这一点恰恰是我帮不了的。所以有一天,她问出了所有实习律师的一个共同问题,你为什么不鼓励我们去看一些办案技巧之类的书,而是让我去看梁启超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之类与法律毫无关联的书籍,或去背《香港基本法判例汇编》中的经典判决。我想这个问题就留等她将来自己解答吧,总有一天她是能够解答的。

实习期限过半,能不能将学到的执业技巧用在自己的案子上,就必须得拿到法庭上去和别人进行拆招,否则实习律师在过了半年实习之后就面临自己的第一个瓶颈,即道理似乎都懂,执业技巧似乎都会,案子似乎办起来也不难,但只要一上法庭就会发现自己完全又是门外汉。眼高手低是一回事,得心应手又是另一回事,就如武术的套路一样,套路练起来如行云流水,但上了实战就会被别人修理得鼻青脸肿,如何将原先学会的套路拆散,然后在实战中信手拈来,做到招数依然是原来的招数,但出招顺序和随接随拆却已然大不相同,这又是另一种境界和层次了,更重要的是当实习律师基本掌握大部分办案技巧后,此时的指导律师再怎么强调某种办案方法的重要性,都远不如她自己上庭去吃个亏损来得有效。

因此,今年下半年起始,我开始有意识让她独立处理些在她能力范围之内的案件,无论是庭前准备、质证、举证及答辩我都开始放手让她上庭,我的任务是保证她不犯致命的错误,但是会让她掉在坑里而不救,被法官训斥而无动于衷。她从第一次上庭的紧张到后来的慢慢淡定,这种对法庭场景的适应过程只有她自己能够体会,而我的责任是当她掉在坑里再爬出来处于迷茫然时,给她解惑答疑。

做律师的乐趣是我们会遇到每个不同的案件以及每个不同的当事人和不同的对手律师与法官,实习律师应该去体会对方律师的办案技巧和办案思路,手法好的,咱们就去学过来成为自己的技能一部分,但是在法庭上对实习律师最具有影响力是法庭上的法官,他们是指导律师之外的另一批师父。所以,我对我的徒弟讲,如果碰上有脾气的法官或爱训斥的法官,实习律师不要有抵触的心态,只要实习律师有一定的鉴别能力和欣赏能力,那么我们在法庭上不仅能学到法官精致的询问技巧,还可以通过法官询问的目的,去体会法官询问背后的办案思路,以及这些询问重点构成的案件处理的关键判断点,只要这份细心反复几次就能快速了解到法官裁判的逻辑,这对实习律师的成长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如果法官对你的回答不满意,或许就得反思是不是自己庭前没有准备就绪?又或者是你在没有理解法官的询问目的下,就草率的作了不得要领的回答?这些细节上的变化不经历过庭审是很难通过说教的方式让一名实习律师记住,这意味着每一次庭审对实习律师来讲,实际上就是法官在教一名律师如何去做庭前准备工作的执业技巧,而法官询问的技巧就是将来律师必须掌握的交叉询问技巧的基础。但是依然很遗憾,不是每个律师都能意识到这一点,因此,我对她讲的最多一句就是,你能不能有点法律人的思维?

对实习律师的执业能力产生制约的另一个因素是当一宗案件开完庭后,鲜少有实习律师会求着指导律师来点评一下自己的表现,这实在是前功尽弃的事情,就像我对我的徒弟讲过的那样,应付完法庭庭审是很容易的事,不请律师的当事人自己也一样能把庭开完,但如何在一个庭上让法官对你满意并欣赏,那就需要一名律师在法庭上展现出自己的专业水平。差的律师是被法官架着走完庭审,而好的律师则是托着法官和当事人走完庭审,这完全是不一样的感觉和效果,别看都是律师,但好的律师和差的律师,司法人员一搭上手就知道份量所在。

因此,对实习律师的培训,前期是案件开庭之前讲得多,而后期则是开完庭以后讲得多,每一宗案件开完庭后对她的表现都作一个分析点评实在是具有无穷妙用,一个案子庭审下来,欠缺的、有缺陷的、没有领会法官意思的,准备工作不到位的,方式方法不好的,发言声音不够大的,法庭辩论不够精练的,质证意见没有表达确切的,这些都得一个案子一个案子讲,讲几回再加上法官对她的训练,这个瓶颈就顺利突破了,虽然人还是那个人,但内在已有了质变,所以,人已不再是原先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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