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论语 | 八佾第三

 秦岭之尖 2018-03-23

[原文]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


[注释]

禘:周制,旧天子之丧,新天子奉其神主入庙,必先大祭于太庙,上自始祖,下及历代之祖皆合祭,谓之禘。又称吉禘。禘者,谛也。遇合祭,列祖先后次序,当审禘而不乱。又每五年一禘祭,为常祭中之大者,亦在太庙,为合祭,与群庙各别之祭不同,亦与郊天之祭不同。诸侯惟不当郊天,然亦有禘祭。鲁文公时,跻升其父僖公于闵公之前。僖公虽为闵公之庶兄,然承闵公之君位,今升于闵公前,是谓逆祀,《春秋》讥之。定公八年,曾加改正。然其事出于阳虎,此后殆仍是僖跻闵前。此章之禘,当不指吉禘。因孔子仕鲁,在定公十四年,此时未有国丧。定公之卒,孔子已去鲁,故知不指吉禘言。然则此章之禘,乃指五年之禘祭。


既灌而往:灌,借作裸字,又作盥,乃酌鬯初献之名。鬯者,煮香草为郁,和黍酿酒,其气芬芳,以之献于尸前。孔子不赞成鲁之逆祀,故于禘祭不欲观。但亦不欲直言。灌在迎牲之前,灌毕而后迎牲,尚是行礼之初。自灌以往即不欲观,无异言我不欲观有此禘礼。


本篇二十六章,多论当时之礼乐。然时移世易,后世多不能明其意义之所在。如本章,后儒纷纷考订,莫衷一是。今酌采一说,其他则略。非谓古礼必当考。特由此可以窥见孔子当时论礼之大意,此亦有古今通义存焉,固不当以自己时代之主观,而对历史往事尽作一笔抹杀之轻视。


[白话试译]

先生说:“我对禘礼,只待香酒初献灌之后,便不想再看下去了。”


[特别说明]

以上注解转自钱穆老师《论语新解》。


版权声明:文章源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责编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