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楚昭王还算是一个比较贤明的君主 译解 武老夫子 学习中国传统文化请关注解决人生问题 【原文】吴人入楚,昭王奔郧1。郧公之弟怀将弑王,郧公辛止之。怀曰:“平王杀吾父,在国则君,在外则仇也。见仇弗杀,非人也。”郧公曰:“夫事君者,不为外内行,不为丰约举,苟君之,卑尊一也。且夫自敌2以下则有仇,非是不仇,下虐上为弑,上虐下为讨,而况君乎?君而讨臣,何仇之为?若皆仇君,则何上下之有乎?吾先人以善事君,成名于诸侯,自斗伯比以来,未之失也。今尔以是殃之,不可。”怀弗听,曰:“吾思父,不能顾矣。”郧公以王奔随3。 王归而赏及郧、怀。子西谏曰:“君有二臣,或可赏也,或可戮也。君王均之,群臣惧矣。”王曰:“夫子期之二子耶?吾知之矣。或礼于君,或礼于父,均之,不亦可乎?” 【译文】吴国人进入楚国的郢都,楚昭王出奔到郧国。郧公的弟弟斗怀打算杀死楚昭王,郧公斗辛制止他。斗怀说:“楚平王杀死我们的父亲,他的儿子昭王在国都是君,到外面来就是仇人。看到仇人不杀死他,就不是人。”郧公说:“侍奉君主的人,不因国君在外或在内而改变态度,不因国家的盛衰而对国君有不同的举动。如果以他为君,君尊臣卑总是一样的。再说,地位相当和自此以下才有仇人,否则就不能报仇。下虐杀上叫做弑,上虐杀下叫做讨,何况是国君呢?以君王讨臣,有什么仇?如果都要向君王报仇,那还有什么上下呢?我们的先人用美好的行为侍奉君王,从斗伯比以来,没有失误过。如今你在这里加害于君王,不可以。”斗怀不听,说:“我爱父亲,不能依从您的话了。”郧公护送昭王逃奔到随国。 楚昭王回到国都奖赏到郧公和斗怀。子西劝谏说:“君王有两个臣子,一个可赏,一个可杀。君王却一般奖赏,臣子们就害怕了。”昭王说:“您说的是子期的两个儿子吧,我已经知道了。有以礼待君的,有以礼待父的,一样对待,不是也可以吗?” 【说明】本节记录的仍然是楚昭王在吴国人入侵后逃跑的故事,楚昭王逃跑到楚国的附属国郧国,郧公斗辛的父亲斗成然是被楚昭王的父亲楚平王杀害的,斗辛的弟弟斗怀打算杀死楚昭王以报杀父之仇,而斗辛却保护了楚昭王。楚昭王复位后,给斗氏兄弟同等的奖赏,因为他认为斗氏兄弟一个是对君主,一个是对父亲遵循了礼仪,所以他不能计较私仇。由此看来,楚昭王还算是一个比较贤明的君主。 —————————————————— 【注释】1.郧:(Yún匀)古国名。在今湖北省安陆县。春秋时为楚所灭。《左传·桓公十一年》:“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左传·定公四年》:“王奔郧,钟建负季芈以从,由于徐苏而从。”《说文》:“郧,汉南之国也。” 2.敌:(dí笛)《左传·桓公三年》:“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尔雅》:“敌,匹也。”《孙子·谋攻》:“敌则能战之。”《国语·楚语》:“且夫自敌以下。”《战国策·秦策》:“四国之兵敌。”《说文》:“敌,仇也。”这里用为匹敌、对等之意。 3.随:(suí绥)周代诸侯国名。姬姓。春秋后期为楚之附庸。地在今湖北随县。《左传·隐公六年》:“翼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逆晋侯于随。”《左传·庄公四年》:“楚武王荆尸,授师孑焉,以伐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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