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于庸 校对:懒慢疏狂 修改·编辑:张淳彦 李化平 作者于庸之原标题为 《业主自治的困局与出口:罗伯特议事规则在业主自治中的应用》 一种观点认为,罗伯特议事规则没法应用于小区业主自治。其理由是:小区业主大会是先将表决议案和表决票送达给业主,业主对表决票上的每项议进行表决后,再将其投至指定票箱或交由上门收集的会议筹备组成员。这样开会,与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同一现场开会不一样。 本文指出了小区业主自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其产生的原因展开分析,也分享了应用罗伯特议事规则处理这些棘手问题的心得体会。本文告诉我们:有效推广、应用罗伯特议事规则,确实能为小区业主自治带来崭新的活力。 作者于庸长期服务小区业主委员会,并参与小区业主自治,现在是罗规学堂讲师。 罗规学堂 为自由夯实基础·为未来建造希望 罗伯特议事规则在业主自治中的应用: 罗伯特议事规则在业主自治中的应用 业主宝典: 如何应用罗伯特议事规则维护自己居住的权利 文·于庸 (2018年4月21日) 作者于庸之原标题为 《业主自治的困局与出口:罗伯特议事规则在业主自治中的应用》 本文共分十节。罗规学堂学员懒慢疏狂已制作成音频讲座文件。 1、小区乱象之一:忽视《物业服务合同》,采、供地位人为不平等,遇事无协商,小区治理陷入泥潭; 2、“对人不对事”------影响小区治理的顽疾; 3、不会提动议,是小区治理的又一个瓶颈; 4、说服别人同意自己的观点,是不经意间犯下的又一个错误; 5、发言跑题,是影响业主自治的又一个常见病; 6、业委会不中立,是无法顺利组织业主开会的另一个根本原因; 7、不把“争议处理权”还给业主,监督指导进退维谷; 8、除了业主大会,小区很多会议也开得不好,因为不掌握开会要领; 9、面对物业公司使“阴招”,业主如何“道高一丈”? 10、结语 1、小区乱象之一:忽视《物业服务合同》,采、供地位人为不平等,遇事无协商,小区治理陷入泥潭。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一个购买服务,一个提供服务,受《合同法》的规范、约束和保护,地位和权利按说是平等的,但实际上,有的小区“买方是爷,是上帝”“物业是保姆,业主是主人”的观点大行其道,双方的地位人为的变得不平等。《物业服务合同》有跟没有一样,开会不再是协商,而是工作安排、布置,物业公司得不到尊重,企业员工被歧视、甚至发生冲突;另一方面,部分业主由于不愿意被管理被约束,对于物业正常维持小区秩序的行为非常不爽,情绪上对立,如果业委会成员也如此,那么平等协商无从谈起,物业秩序进入恶性循环,小区治理只能陷入泥潭。要想改变这种情况,决非一日之功,而是需要多年积累,推广罗伯特议事规则正是解决途径之一。在罗规下模拟开会,参与者通过反复演练,从细节处体会并认可“地位平等、权利平等”的基本原则,使“地位平等、权利平等”成为业主共识,进而改善小区治理环境。 罗规开会有哪些细节体现“地位平等、权利平等”呢?比如: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果,不能说“少数服从多数,议题通过”,要说“赞成方获胜,动议通过”或者“反对方获胜,动议被否决”。“服从”两个字不能体现人格上的平等。另外,地位平等、权利平等延伸出“机会均等原则”,要求正反双方交替发言,任何成员都有权发表反对意见,也有权听到反对意见,辩论不充分不得表决,延伸出“充分辩论原则”。这些细节和原则,对小区治理的帮助都是很有针对性的。 2、“对人不对事”------影响小区治理的顽疾 在陈述或转述某个观点和看法时,小区业主总有人问“这是谁说的?”,或指名道姓地说某某业主怎么讲的。 提及名字,很容易演化成“对人不对事”,影响小区问题深入讨论。 在罗规下开会,发言“不能提及成员名字”,因为讨论的是事情,如果提及人的名字,被提及名字的成员会有情绪上的对立,听的人也会将注意力从事情判断转移到对人的关注。如果必须提及也只能提及该成员的身份,比如“财务官”“人事官”,或者“上一位成员”“刚才有位成员”等等,提及身份是表明,发表意见是“身份行为”或“职务行为”,与其他没有关系。 业主通过罗规演练,在辩论时只能提“业主”、“刚才有位业主”等等,如果提名字就裁定“违规”,这样反复演练,逐渐改变发言习惯,形成专注于问题而不是人的氛围,必然能提高小区治理效率。 3、不会提动议,是小区治理的又一个瓶颈 小区内常常听到业主抱怨,业主的抱怨说明小区管理有问题,但很少听到业主有可操作的建议提出,可操作的建议即“动议”,不会提“动议”,是小区治理的又一个瓶颈。 罗规演练的一个中心内容是“动议”,包括动议的提出、修改、搁置等等。什么是动议呢?动议就是可操作的建议,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资源、行动和结果六要素。 业主通过罗规演练,了解“动议”六个要素之后,能提动议了,会提动议了,抱怨自然就少了。 4、说服别人同意自己的观点,是不经意间犯下的又一个错误小区里面,为了说服他人同意自己的观点,常常由心平气和的讨论逐渐到脸红脖子粗,发展到彼此指责,互相人身攻击。 罗规有一个理念是,不要试图说服别人,你唯一能够做的就是表达出来,让更多的人站到自己一边。争取更多的人站到“自己一边”是“自己”的责任。 这个理念如果在小区推广,那么业主之间必然能够理性看待不同观点,理性处理不同观点----用表决分胜负,不与一人争高低。 5、发言跑题,是影响业主自治的又一个常见病小区业主讨论路面停车,可以跑题到保安的频繁更换,到保安的待遇,到物业企业评价,到开发商的楼盘,到政府的财政收入。结果“路面停车”的讨论被冷落,或者想讨论的人插不上嘴。类似“跑题”屡见不鲜,跑题,是影响业主自治的又一个常见病。 因为人的思维是发散的,讨论时跑题是一种自然现象,但跑题不利于对“议题”深入讨论,影响解决问题的效率。罗伯特议事规则对此有专门的的“干预机制”。 罗规开会,主持人要在多个环节说:动议如果通过的话,将会怎样,动议如果被否决的话,则会怎样,或者“现在会议讨论的议题是什么”,这些都是避免成员发言跑题的做法。如果主持人没有注意到“跑题”,任何成员都可以高呼“程序问题”,打断正在进行的发言,要求主持人制止跑题。 业委会及业主开会时参考这种做法的话,对引导业主专注、深入讨论议题是有帮助的。 6、业委会不中立,是无法顺利组织业主开会的另一个根本原因业委会委员当选后成为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成员,服务整个小区,说话办事要处于“中立”地位才行。但有的业委会“不中立”,或者让个别业主“感觉不中立”,其组织召开业主会议,部分或个别业主未能或感觉未能充分保障权利,进而阻挠会议进行的情况时有发生。 罗规开会,主持人必须“中立”,否则就必须交出“主持人之位”。具体要求有:主持人不能对议题发表意见,不能总结别人发言,不能参与投票,要投票也只能在最后、当投票可以改变结果的情况下投票。对待决议题曾经发表过观点或者看法的,都不能担任主持人。 如果将“主持人中立原则”用于小区,在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业委会成员不得发表意见,不得投票,只在最后能改变投票结果时投票等等,都是对业主很有冲击力的新理念。也会使各方力量从争取业委会变成争取更多的其他业主,对防止业委会行为不当也很有好处。 7、不把“争议处理权”还给业主,监督指导进退维谷小区里面的争议主要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争议,这种争议按照《合同法》处理就可以,还有一种是业主与业委会之间的争议,通常情况是:业主认为业委会办事不合规,投诉到街道办,街道办了解情况后可能认可业委会做法,也可能要求整改,街道办做了“裁判”。要是不“裁判”,业主就投诉到纪委,或投诉市长信箱,或者“上访”,称“街道办不作为”。也有街道办主动作为的,结果被告上法庭。 也有街道办给业主与业委会搭建平台进行沟通,这样不失为一种好做法,但参与业主有限,同样的事情可能被反复“纠缠”,让人身心疲惫,苦不堪言。严重影响小区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从会议的角度来看,业主与业委会之间的争议,实际上是成员与主持人之间的争议。在罗规下开会,争议是如何处理的呢? 如果组织成员指出会议有“程序问题”,主持人可以裁定程序问题不成立,成员不接受,就提出“申诉”,如有其他成员“附议”,主持人就请会议表决,表决主持人的裁定对不对。如果有一半成员支持主持人裁定,主持人胜,成员必须接受。反之,“申诉成功”, 主持人裁定不成立,主持人纠正。一旦有人申诉,主持人地位就和成员一样,也必须打动其他成员支持自己的裁定。 主持人和成员的分歧,由会议表决裁定。最后决定权在会议,每个成员都有知情权和表决权,分歧解决有始有终。 参考罗规的做法,小区业主与业委会的争议处理应该这样:业主提出“程序问题”,业委会裁定“程序问题成立”并立即整改,也可以裁定“程序问题不成立”。面对业委会裁定“程序问题不成立”,如果业主接受,OK。如果不接受,那么就向全体业主提出“申诉”。“申诉”有业主“附议”的,业委会应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投票表决,“申诉”无业主“附议”,则忽略。对有“附议”的“申诉”,业委会三次不处理就可以被取消 “主持人职位”,由街道办担任会议主持人组织业主开会表决。 也许有人说,召开业主大会那么难,根本不可能。那么可以修改小区管理制度,由一定数量的、不确定业主代表参与开会,因为是对“申诉”的处理,不是实质性动议,业主可以自行约定,具体做法参考罗伯特议事规则的“纪律与惩戒程序”办理。 8、除了业主大会,小区很多会议也开得不好,因为不掌握开会要领除了业主大会以外,小区还有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会,业主与业委会的沟通会,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协商会等等,这些会议要么未指定下一次会议时间,再次开会遥遥无期。要么开会没议题,解决问题的会议开成了碰头会。开会无会议纪律,“插话”、“打断”理所当然,不事先告知开会议题等等。 这些现场会议,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很多东西都可以用,比如发言不准跑题,不准打断,不准人身攻击,不准揣测动机,发言限时限次等会议秩序准则,以及搁置、修改、改期、委托、重议、撤销等相关程序动议,都可以帮助解决业主自治会议“议而不决”“无果而终”等问题。 9、面对物业公司使“阴招”,业主如何“道高一丈”?也许业主会说,光说咱们业主问题,物业公司对业主使绊、恐吓甚至黑打维权业主呢?讲法都没用讲罗规有用?答案是有用。因为这一类事情,公安机关因取证问题难以处理,业主单个实力又孤立无援。罗规“打动别人站到自己一边是自己的责任”就告诉你怎么办了。你需要做的就是据实陈述,让所有业主知道你的遭遇。把事情告诉全体业主是自己作为业主大会的成员之一的权利,也是责任。事情让大家都知道了,问题就好办了。 10、结语笔者曾长期服务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参与小区业主自治过程中发现:业主自治中的上述问题或不足,非常普遍,总体上反映了业主这个族群在开会思维、开会习惯、开会方法等方面,与世界开会文明的距离,还有点长,真的需要小跑一下,才能赶得上。 笔者列举的业主开会方面的问题,以及可借鉴罗规的一些做法,希望对业主自治有所帮助。业主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应的罗规规则借鉴之处,远不止这些,本文就不一一叙述了。我相信,在业主自治领域推广罗规,对改善我们自己的生活大有裨益。 厚厚的一本《罗伯特议事规则》,如果只看书的话,很枯燥很乏味,很难坚持下去,最好是几个人,在熟悉罗规开会基本知识的人员引导下,按照罗规的要求进行会议模拟演练,领会罗规基本要求,边练边学,效果很快,一般一个月就搞定。碰到具体事务,随时查阅工具书,效果很好,进步也快。 罗规学堂就是一个组织爱好者们学习、演练、推广应用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公益机构,欢迎咨询了解。 扫二维码·打赏 支持原创·支持罗规学堂 【广告】 小编挪威哥哥(lihuapingtz2)推荐两款 收藏级·上品南红·现货·孤品 1,收藏级·锦红雕件·花开见佛:玉质醇厚,无杂无裂亦无胶;开脸完美;59*54*20mm,98g。 2,收藏级·簪花少女图:美轮美奂,无杂无裂。尺寸:75*43*12mm 重量:7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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