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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商分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现状分析

 性情中人75 2018-05-24

  

基层工商分局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前沿阵地,是整个工商工作的基石。工商分局掌握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类信息的第一手资料,具有临近经营者的优势,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经营动向,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工商分局监管职能的充分发挥是搞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基础,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当前,基层工商分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现状如何?基层工商分局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及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哪些?从当前实践来看,仍然存在着诸多矛盾和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当前基层工商分局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据统计2006年至2007年河北省工商系统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973件,此类案件大多数由职能办案机构办理,由基层工商分局办理的可以说寥寥无几,由此可见基层工商分局在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上少有作为。一种说法认为职能办案机构的同志专业知识学得好、办案水平高;另一种说法认为基层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基础素质低。就基层工商分局为什么不能办理好商业贿赂案件,浅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不能及时转变观念,对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法律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商业贿赂破坏市场秩序和交易规则,侵害群众利益,诱发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毒化社会风气,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已成为影响经济生活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治理商业贿赂势在必行,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在现阶段工商系统“以收定支”的财政体制影响下,基层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把工作重点放在了管理费收缴上。“只要能收费就是做好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一位从事基层工商工作的老同志这样说。“收费就是管理,管理就是收费”仍然是基层人员普遍的思维模式。这种错误认识,导致对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行为案件重视不够,对查办案情复杂的案件有严重的畏难情绪,更不要说查办专业性极强的商业贿赂案件了。

今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面临着监管职能的进一步调整和全面取消“两费”的两大挑战。取消“两费”后,监管将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点。体制的大转轨、形势的新变化要求基层执法人员要转变观念、拓宽思路,提高对经济领域内各类经济违法行为的敏感性和重视程度,尤其加强对很少涉足的商业贿赂案件的重视,以切实斩断潜存于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商业贿赂黑手。

(二)基层工商分局查办商业贿赂的基本功不够扎实

基层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意识是查办商业贿赂的两门基本功课。现状是基层工商分局查办商业贿赂的基本功不够扎实。基层工商分局缺少综合执法人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尽人意,通法律、懂业务、善执法的业务骨干缺乏,实际执法能力与领导预期相距甚远;缺乏专业执法、科班出身的执法人员,现有的不少执法办案人员以前主要从事个体或企业的监管工作,不熟悉法律、法规,对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难免片面;对办案的程序把握不好;对大案、要案的查处技巧及有关查帐、取证等专业知识更是知之甚少。少数办案单位和执法人员思想存在偏差,存在一切向“钱”看的倾向,对经济违法案件重罚轻纠,在办案中违反法定程序,简化程序,处罚的随意性较强。因此,在基层执法办案当中存在很大的盲区,没有打好查办商业贿赂的基础。

(三)基层查办商业贿赂的执法体制不尽完善。

首先,体现在人员培训方面。对基层工商分局培训滞缓,没有很好解决执法指导的问题。现行的培训工作明显存在不足,从各县区局自行组织的培训来看,一是培训的内容滞后,新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出台,未能及时组织培训,如何运用只能由基层去摸索;二是培训的方式落后,所举办的执法培训大多是对法律条款的串讲。相关法条应对问题可以怎样变通适用,很少有这方面的培训指导;三是不能很好地结合案例进行讲解,使得执法培训在指导性、实用性上大打折扣。

其次,对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领导认识不够。部分领导虽强调基层工商分局监管职责的综合性,但是从领导到基层工商分局重心普遍仍放在日常监管、收费管理工作中,而这一块工作往往就牵涉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导致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查办大要案。

第三、职能办案机构和工商分局为各自的预算指标各自为战。查办商业贿赂的职能科室对基层分局的办案指导很少,与工商分局不能做到资源共享,互通有无,及时交流;基层工商分局易发现案源、但案源上报不及时。因缺少办案经验,基层人员只能在摸索中办案,在办案中总结经验,致使一些大、要案常常不能得到及时查处。发挥不了整体合力优势,体现不了执法办案的拳头作用。

二、如何使基层工商分局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基层工商分局拥有全系统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如何切实发挥其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作用?对此,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优化人员配置,建立高素质执法队伍。目前基层工商分局的执法队伍现状,较难适应日益复杂的行政执法重任。改革重点应结合机构改革将人员力量合理地向执法岗位倾斜,配齐、配强各类执法业务人员,逐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考评考核、人才竞争机制,尽快把符合“三个过硬”条件的人员充实到执法岗位,并通过循环考评淘汰制度,优化执法队伍。同时,尽可能稳定这部分人员,以保证执法队伍的稳定性、连续性。

(二)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强化培训。采取多种多样的培训方法,系统地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办案所需的专业知识进行培训,以培训强素质。当前,基层执法人员最欢迎的是以案代培,即由具体办案人员讲解办案的经过、心得。

(三)优化环境,创优基层执法软环境。特别是县(市)局机关,要重点解决暴力抗法的应对、解决办案手段的不足、解决案件的有效执行、解决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链接、解决地方行政干预等问题,建立案件线索信息沟通平台,为具体执法办案工作减轻阻力,排除干扰,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基层工商分局在面临两大挑战的今天,要积极抓住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社会热点,作为改善执法环境,树立工商形象的突破口,并以此带动其它工作的开展。例如,当前对存在于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尤其是对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热点领域和行业中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进而树立工商执法威信,获得群众的好评。

(五)把握原则,科学处理好严格执法与规范约束的关系。本部门自上而下有关执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虽然看不见,但实实在在的影响基层执法工作。在基层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的前提下,必须注意把握鼓励执法办案与严格执法约束之间的平衡。既不能一味强调案件的高质量而箍得过死,也不能一味强调加强案件办理而放松质量要求。 

(六)与地方党委、政府共谋和谐发展。基层工商分局的各项工作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基层工商分局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政府多请示多汇报,加强理解和沟通,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的关系,使地方党委、政府作为我们行政执法的坚强后盾,实现与地方党委、政府共谋和谐发展。

“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才能有威”!基层工商分局通过切实履行职责,必将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也必将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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