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房产套数认定以市国土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及家庭成员公积金贷款的使用纪录为准计算,即“认房又认贷”。 接下来就给大家讲解一下 什么是“认房又认贷” 1 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判断标准 1、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无房产且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属于首套房。 2、家庭成员有商业贷款纪录,但商业住房贷款已结清且房产已出售,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属于首套房。 2 公积金贷款二套住房判断标准 1、家庭名下有一套公积金贷款的房产,并且只有这一次中山市公积金贷款的记录,结清后再次购买房产属于二套房。 2、家庭名下有一套房产,没有中山市公积金贷款记录,购买第二套房产属二套房。 3、家庭名下没有房产,但有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现购买第二套住房,再购买的房产属于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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