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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案件之“牛舌案”

 金华303 2018-09-10

包公包青天包拯先生(999――1062),宋仁宗时历任龙图阁学士、开封府尹,官至枢密副使。在各种话本、小说、杂剧中,他阁下办理了相当多的大案要案,执法如山,堪称聪明正直之神。但包公断案的故事被记入正史的,却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案子:审牛舌。

历史案件之“牛舌案”

据《宋史·包拯传》记载,包拯先生初入仕途,在天长县当知县。有一天,一位农人来县衙告状,说他家耕牛的舌头不知道被谁割了。像这种小案子,一般的县太爷大约是不屑一顾的,即使想管,也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毕竟,那条被人割去的牛舌头,也许早让人煮了当作下酒菜祭了牙齿,此时已化作一堆那个啥了。但包拯先生不是一般人。他阁下心想:耕牛,是寻常人家的重要资产,得把案子破了。

牛舌不值多少钱,为何要割人牛舌呢?包拯先生判断这是一种报复行为。略一思索,包公决定先来个“知法犯法”,他对告状的农人说:“你先回去把牛杀了,牛被割了舌头,大约也活不长了。”农人一听,就觉得这位年轻的父母官不太靠谱,因为宋朝法律规定“禁杀耕牛”,否则是要蹲大狱的。包公又说道:“照我说的做。最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能对任何人说是本县让你这么干的。否则,这案子破不了。”农人满腹狐疑的回到家里,把那条被割了舌头的牛宰了。

不久,有一人急急忙忙来县衙告那农人私宰耕牛。包公升堂,喝道:“大胆歹徒,为何既割他人牛舌,又告他人杀牛?还不快快从实招来!”那人以为事泄,招认了因与农人有私怨,而割其牛舌、告其杀牛的事实。

包公断案如神的美名,从此就流传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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