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劳动法方面的法律问题,主要是关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很多人到企业工作的时候,很多企业不愿意,或者说也不想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导致了一个问题,我们《劳动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和劳动者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单位这种行为明显是违反劳动法的 作为劳动者的我们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法也有明确规定,出于对劳动者的维护权益的规定,对企业的惩罚是要给劳动者双倍的工资,也就说2018年1月1日入职了这家公司,如果2018年2月1日,公司还是不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从那个月起就可以管公司要双倍的工资 要双倍工资也是有期限的,不超过11个月,到2018年12月31日,还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支付你是11个月的双倍工资 今天就跟大家分享到这里,有什么问题,欢迎在下方留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