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觉解与意义:人生四境界

 黎荔专辑 2021-12-17
觉解与意义:人生四境界
黎荔


哲学的任务是什么?按照中国哲学的传统,它的任务不是增加关于实际的积极的知识,而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

冯友兰,上个世纪国学研究的一代宗师,赋予西方理念“人是理性的动物”以中国化的表达方式,由此提出了具有深厚中国传统文化底蕴的人生四境界说:


第一层是自然境界:在此境界的人,其行为是“顺习”的。习,习俗,习惯,规则。“顺习”的表现就是照章行事,按人的天性行事。自然境界的人“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古诗中”凿井而饮,耕田而食,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不识天工,安知帝力”几句最能代表自然境界中的人的心理状态。自然境界中的人浑浑噩噩地混日子,以近乎本能的状态行动着,他们“少知寡欲,不著不察”,生活纯朴自然,常常得到道家的赞美。其实,自然境界的人,并无觉解,或不甚觉解,他所做的事,对于他没有意义,或很少意义,自然境界的人是自然的必然性的奴隶,与道家已经认识到了这种必然性而去顺应它,完全不同。因此,照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准说,自然境界不是人所应该有的。要追求理想的人格,就不能停留在混沌自然之乡。



第二层是功利境界:在此种境界的人,其行为是“为利”的,做事完全出于利己的动机。功利境界中的人,其行为都有确切的目的,他们的目的即利。一个人增加他的财产,其行为是利,一个人增进他的名誉,其行为也是利。“求名于朝,求利于市”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就社会现实说,绝大多数人都处于功利境界之中,功利境界是常人的境界。功利境界的人的人生目的是为己或为我,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取”字。但是,为实现这一目的,有时必须用“予”这种手段。


第三层是道德境界:在此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行义”的。这种境界的人,心目中有社会整体,觉解到道德的意义,自觉地为社会的利益做事,是真正有道德的人,正其义,不谋利,是贤人。但这并不意味着道德行为必然是与利相冲突的。道德行为在其实现的过程中,也可能带来某种利,甚至给行义者个人带来某种利。但行义的人在主观上绝不是谋利的。道德行为必须以道德自觉为前提,没有思想上的自觉,是不能称道德的。道德境界中的人,对于人之性已有觉解。



第四层是天地境界:在此种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事天”的。了解社会的全之外,还有宇宙的全。天地境界的人,心目中有宇宙这个更大的整体,觉解到宇宙的利益,自觉地为宇宙的利益做事,这样,他就与宇宙同一,具有超道德价值,谓之圣人,达到了人作为人的最高成就。天地境界的人不仅能尽人伦人职,而且能尽天伦天职,即能事天、乐天。也就是说,只有天地境界的人,才深悟人之所以为人之理,尽人之性。道德境界中的人,是以人性的自觉行人道;而天地境界中的人,是以天理的自觉行天道。宗教可以使人得到一种近似于天地境界的境界,但实质上并不是天地境界。因为,宗教只求人之信仰,不叫人洞察,没有洞察便是无明,无明便是无觉解,无觉解便不可能有天地境界。


冯友兰认为,哲学的任务就是教人超越自然境界和功利境界,而达到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前两者是人生来就有的,而后两者是人经过培养才能达到的,自然境界,几乎不需要觉解;功利境界、道德境界,需要较多的觉解;天地境界则需要最多的觉解。道德境界有道德价值,天地境界有超道德价值。冯友兰认为,人类做事的意义本是客观存在的,有功利的意义,有道德的意义,有天地的意义。但是人们觉解的程度是不同的,觉解了,就处于觉悟状态;不觉解,就处于“无明状态”。人生的意义各不相同,人生的境界也就各不相同。




北京大学哲学家张世英,在冯友兰先生的基础上,也提出人生四境界说,他按照人的自我的发展历程、实现人生价值和精神自由的高低程度,把人的生活境界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境界:欲求境界:此种境界“其异于禽兽者几希”,但伴随人之终生,即使生活于越来越高级的境界,此种境界仍潜存其中,就是处于“道德境界”和“审美境界”中的道德家和诗人,亦不可能没有此种境界。孟子说“食色性也”,大概就是指这种境界。单纯处于“欲求境界”,既未脱动物状态,也就无自由之可言,更谈不上有什么人生意义和价值。


第二层境界:求知境界:人自我意识的觉醒,不再仅仅满足于最低生存的欲求,而进一步有了认知客体规律和秩序的要求。此种要求是科学的求实精神的萌芽。故第二境界“求知境界”,又称之为“求实境界”。有了知识,掌握了规律,人的精神自由程度、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大大提升了一步。人之所以有求知欲,最初是出于无功用的好奇心,后来则多出于功用心,希望通过认识规律,为我所用。无论如何,求知最后都落实到功用,理论最后都落实到实践。所以“求知境界”与“功用境界”紧密相联。

第三层境界:道德境界:个人的道德意识有一个由浅入深的发展过程:当独立的自我尚未从所属群体的“我们”中显现出来之时,其道德意识是从“我们”出发,推及“我们”之外的他人。只有当人发展到从“我们”中突显于外,有了独立的自我观念之后,才有敢于独立负责的观念,才有深层次的道德观念。每一个人都应该是独立自主的,我与他人相互尊重,平等相爱。因此“道德境界”也分两层,一是停留在“推己及人”和“同情”、“怜悯”的阶段,那是一种“俯视”“他人”的态度﹔更高的“道德境界”应是平等待人、尊重他人,对他人负责。



第四种境界:审美境界:人生的最高精神境界是“审美的境界”。审美意识超越了“求知境界”和“道德境界”中的实践关系。在审美中,欲念消退了;审美对象作为“有用的手段”这种异己的目的关系也消失了;那种单纯的有限关系也消失了。美既超越了认识的限制,也超越了功用、欲念和外在目的以及应该的限制,而成为超然于现实之外的自由境界。单纯的感性冲动让人受感性物欲的限制,单纯的理性冲动让人受理性法则的限制,两者皆使人不自由,人性的完满实现在于超越二者的限制,以达到无限,这才是最高的自由,只有审美的人,才是获得最高自由的人,完全的人。


在现实的人生中,四种境界总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很难想象一个人只有一种境界而不掺杂其他境界。一个现实的人,一般都有一定的第三境界即道德境界,把道德境界渗透在第二境界“求知境界”中,就会使科学活动具有道德意义。又如最高境界审美境界渗透在其下三种境界中,就使人生各种活动、各种境界都具有美的性质:把审美境界渗透到欲求活动之中,就会在茶中品出诗意,产生“味之美”。反之,一个以“欲求境界”占主导地位的人,则只能知道饮茶不过是解渴,无美之可言。孔子赞赏的学生曾皙,甚至把沐浴作为一种至美的人生境界,“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在当时那种礼坏乐崩、烽烟遍燃的中原大地时代,这正是孔子等儒者们所朝思暮想、梦寐以求的和乐、幸福的大同理想。



生活在自然境界与功利境界中的人,是现在之人,大多数人;达到道德境界、天地境界的人,是人应该成为的人,稀少之人。前两者是自然的产物,后两者是精神的创造。归根到底,境界是由人的主观觉悟和了解造成的精神状态,是人之一生真正的安身立命之处。思维向获得最大的自由和生命的永恒区域发展,智慧就上了一个层次。人对于人生愈有觉解,则人生对于他,即愈有意义,这一过程,就是“我之自觉”的过程。人生的意义在于觉解,无觉解的人生便无意义。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