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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者如何防止“越权”?不要侵入他人“领地”

 全优绩效 2020-12-04

    高层管理不等于高高在上。——张瑞敏

    人最基本的领土意识就是对家庭的保护。谁若未经同意闯入他人家里,轻者遭责骂,重者恐怕要遭一顿追打。不过会犯这种错误的人不多,倒是很多人在办公室内忽略了这点。

    在办公室里侵犯别人“领土范围”的方式有:未经同意就坐在同事的椅子上,坐在管理者的办公室里,以及到其他的部门聊天等等。

    你不要以为这没什么,事实上,你的举动已经侵犯到了别人的“领土”,使对方感到不快。所以,别人工作的地方,不到必要时,请不要随便靠近。

    不要有事没事就到别的部门去聊天,因为这会对那个部门的管理者造成一种“侵犯领土”的不安全感,就算你是纯属聊天也不行,因为在那个部门里,他是惟一的权力象征,你无缘无故地出现,就好像要与他争夺权力似的。当然,谈公事时例外,但应只限于管理者和管理者之间的接触,不要随意去接触他的下属。

    如果你下面有几个部门,你也要尊重这些部门中的小管理者,不要以为你是大管理者,就可以没事时到其他部门去聊天,偶尔为之无妨,长期如此,那么小管理者心里就会不舒服了,进而为今后工作的顺利进行埋下种种隐患。这样一种“越俎代庖”的管理方式,干预了正常的上下级关系,插手别人的工作流程,影响别人的工作方式,实际上就是一种“越权”。

    擅长“越权”的管理者,总是过分欣赏自己的才干,并为“越权”的结果备感欣慰。认为虽然自己辛苦一些,但事情办得快,办得好,不耽误事。然而,他没有看到“越权”的危害。“越权”的危害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害于工作的正常秩序。

    每一个工作程序都有自己合理的流程和安排,它们有规律地运行,这是一种系统工程。如果管理者对下级“越权”,对工作横加干预,或有意无意地过问、插手、表态,这就打乱了下级的正常工作秩序,使下属无所适从。

    (2)有害于调动下属的积极性。

    “越权”行为,从另一方面显示了你作为领导对下属的不信任,使员工形成惰性思维,认为什么事情都有你出头,由你的意愿去指挥工作的进度和规律。这样,下属就没有什么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可言了。影响下属积极性,同时也就影响了人才的锻炼和成长。

    (3)有害于团结。

    对下“越权”,使下属有职无权,下级会产生“上级领导对自己不信任,不重用”的疑虑,伤害了下属的自尊心,使其加深了与上级的隔阂;群众也会产生反感的抱怨情绪,不服从管理。如果是下级对上级“越权”,也会有目无尊长、不自量力之嫌,这是影响工作和团结的因素。所以说,“越权”行为是令人反感同时又破坏团结的。

    那么,管理者如何防止“越权”呢?

    (1)明确职责范围。

    权力是适应职务、责任而来的。职务,是管理者一定的职位和由此产生的职能;责任,是行使权力所需要承担的后果。有多么大的职务,就有多么大的权力,就承担多么大的责任。职、权、责一致是领导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有职无权”,是被人“越权”;“有权无职”,是侵越了别人的权力。“越权”是“有权无责”,被“越权”是“有责无权”。因此,只有职、权、责相统一,真正克服上述现象,才能防止“越权”现象。这就必须明确职责范围。

    (2)进行一级抓一级的教育。

    除了对下属明确职、权、责的范围外,还要对下属进行分级领导原则的教育。在一般的管理阶层中,分级领导就是分层领导。任何事物都作为一个系统而存在,都有层次结构,它的发展变化都是有规律的,系统之间能否有效地运转,是由层次性决定的,同一层次的诸系统的联系,须由各级系统之间自主地进行。只有在发生障碍,产生矛盾,出现不协调时,才提交上一层次的系统解决。这是分级领导的理论依据。

    下属根据这一原则,要认真地做好本层次的工作,对上级领导负责,执行上级的指示,接受上级的指导和监督,经常主动地请示汇报工作,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一切任务。

    对下属的“越权”,尤其是对有意的“越权”,应提高到目无组织、目无领导,闹分散主义、本位主义和闹独立性的一种表现的高度来认识。这样,下属对自己的“越权”才会引起警觉。

    (3)上级为下属排忧解难。

    管理者在决策的基础上,在给下级部署任务、提出要求的同时,要深入基层,为下属完成任务创造必要的条件。上级要为下属服务,支持、鼓励、指导、帮助下属,关心、爱护下属,为下属排忧解难,及时解决他们工作中难以解决及不协调的问题。这样,也可以防止或减少下属由于来不及请示而出现的“越权”现象。如果不深入下属,不接近群众,高高在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商量,就会助长下属“先斩后奏”、“干了再说”的“越权”行为。

    管理者要掌握纠正“越权”的方法与艺术。一经发生下属有“越权”现象,要积极慎重地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加以纠正。

    (1)功过分开谈论。

    对下属“越权”,不能一概而言,笼统而又不分青红皂白。有的下级“越权”,是为了响应上级的号召。这是和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有积极性、主动性等优点相联系的。和他越权的行为相比,这种“越权”的精神反而显得是难能可贵的。现代企业中的很多员工,抱着“息事宁人”的处世哲学,得过且过,分内的事都不去干,有何劲头去“越权”?

    对于出于有利动机的“越权”的下级,应该先表扬后批评,肯定其有利的一面,同时指出“越权”的危害,以“越权”的具体行为,指出不“越权”而又把事情完成好的办法。这样,下属才能为领导者的公正、体贴、实事求是所感动,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扬长避短。

    (2)维持现状,因势利导。

    管理者对下属“越权”产生的影响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也要作具体研究。有时,下属“越权”的行为以及带来的影响,可能和主管领导的思路、决策大相径庭,有的地方可能做得更漂亮,影响甚至超出了自己的决策。

    这样自然要维持下去。有时下属的“越权”行为与管理者的正确决策有一定差距,在一定程度上,有某些损失,但仍是正面效应,无损大局。这样的情况也要维持现状,继续下去。在进行过程中,要尊重下属的思想,循循善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其向好的方向发展。

    (3)纠正错误,亡羊补牢。

    下级“越权”,有时本身可能从酝酿的那一刻起,就是错误的思想,以致将要产生或产生了不好的效应。这时,管理者就要根据情况予以补救,“亡羊补牢”,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并教育下属这其中的利害冲突,避免下次情况的发生。

    管理实践:

    管理者不要超越自己的权限。这主要指两个方面的权限:第一,不要对不是自己的下属下命令。每个员工都有自己的直接上级,你如果不是他的直接上级,就不应该直接给他下命令。如果你确实需要该员工做一些工作,可以去找他的直接上级,通过直接上级来给他下命令。

    第二,不要对部门职责以外的事情下命令。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工作职责,你不应该命令自己的下属去做其他部门职责中的事情。逾越了这个界限,会给公司的整个管理造成混乱,甚至会出现部门与部门之间、下属和上级之间的矛盾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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