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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姿势】 预付卡充值金额怎样才能退?

 叶春勇杭州 2019-03-03

如今,市场上各种预付卡大行其道,预付卡里的钱能不能退?怎样才能退?成了广大消费者关心的问题。

最近,章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糟心事,好在在长安市场监管分局消保委的帮助下,最终拿回了卡里的5万元。

章先生在某养生会所预付卡充值消费,该商家推荐了一个第三方电子平台,承诺充值1万元本金可获取3万积分,积分可兑换平台线下所有商品,充值本金则分月进行返还。

冲着“本金返还零成本,积分换物高回报”的诱惑,章先生从2016开始陆续在店内充值费用累计已高达9万元。

但章先生发现,这看似靠谱的电子商家,近期却突然无法正常登录,而此他还有6万元本金在充值卡内,这才意识到自己资金陷入高风险,于是找到会所要求退卡,没想到商家拒绝了他的要求。无奈之下,章先生只好找到消保委寻求保护。

消保委了解到,此次事件中,商家对章先生的以上陈述没有异议,但称是消费者自愿充值,本金会陆续返还,第三方电商平台已经可以正常使用,拒绝退款。

听罢,长安分局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告知该商家,其行为已涉及侵权,建议立即退卡。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条规定,企业法人提供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单张的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元。另外,该法第十一条也就经营者发放预付卡细则做了明确规定,消费者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的,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款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

最终,双方同意去除章先生购买产品价值约1万元,商家退还卡内剩余充值费用5万元,达成调解。而该会所目前已暂停营业。

长安市场监管分局消保委提醒市民以及经营者: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中已对预付卡消费细则做出明确规定,经营者应本着诚信合法原则从事预付卡经营活动。消费者应理性对待此类消费行为,不可因小失大,避免冲动消费。发生纠纷后,应及时固定保存完整证据,必要通过消费投诉,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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