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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丨从“阳明心学”谈幼儿教育

 至正空间 2019-03-13


说起“阳明心学”对幼儿的教育实践,就不得不说“程朱理学”,熟悉的人应该都知道两者殊途同归,都是教人觉醒的目的,但是在过程中是截然两种实践模式,不把这个说清楚,我们在幼儿教育中就手足无措,极容易铸成大错。

按照本人的理解先说一下“程朱理学”的育人模式吧!朱熹在育人过程中拿出来一个东西就是“理”,他认为每个事物的存在都有自己的“理”。比如:君臣父子之类的道德规范不是早就有了吗?那就肯定有他的道理。由于一切道理都来自太极,所以君仁臣忠父慈子孝等等就是天理。谁敢违抗,天理不容!


“天理”是啥呢?朱熹自己在 《答何叔京》说:“天理只是仁、义、礼、智之总名,仁、义、礼、智便是天理之件数。”说白了就是把封建伦理当作永恒的客观道德法则。既然有“理”,就不怕辨,辨析不明白怎么办,那就去“格物”吧,总归能“想清楚”,这就是朱熹的“格物致知”。既然“天理”是正确的,“存天理,灭人欲”也就顺理成章了。



按照朱熹的套路,在育儿过程中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形,父母对孩子说:“孝”是不是天理啊?孩子回答“是”,做点“尽孝”的事,是不是应该啊?孩子回答“该”,每天给父母端洗脚水可不可啊?孩子回答“可”。诸此云云,都是一副“有理走遍天下”的阵势。

结果就是:只要父母,老师以为是“天理”的东西,要求孩子做就可以了,所以就出来这种理念:孩子“行”了,也就“知”了。还不知怎么办?继续“行”,也就是继续“格物”。孩子最终是“满心狐疑,一脸懵逼”。

“阳明心学”却不过这样一个育人过程,他以为一切“理”都应该由心而发,“心即理”,这个“理”就是“良知”,有了它然后去事上磨炼,见诸客观实际,这就是“致良知”。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在实际行动中实现良知,知行合一

说通俗点就是启发引导孩子由心认可这些“天理”,而达“自性”。至于“自性”之后孩子要怎么做,那就“凭良心了”!比如孩子尽“孝”这个问题,父母不必嘴上说为孩子干了这事那事,父母认为“养育”是对的,就只管做好了,“只为耕耘,少求收获”,孩子自然也会慢慢的体会,只要心里有“父母”,形式上的表达,不必强求。


      对此,王阳明《传习录》里有精彩论述。王阳明说:“《礼记》言,孝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须是有深爱做根,便自然如此。”

王阳明这句话是说:“《礼记》讲,真正有大爱的孝子,平时为人一定很和气;很和气的人,每天对待父母一定会有由内而外的笑容;有了由内而外的笑容的人,一定会有端庄婉约的容貌。

所以,孝道要有深爱之心为根本,后面的尽孝就自然会这样了。能看到孩子的“婉容”

,也就看到孩子是发自内心深处的孝。阳明先生,特别反对“若只是那些仪式求得是当,便谓至善,即如今戏子扮得温清奉养得礼仪是当,亦可谓之至善矣。”



阳明先生说“知行合一”没错,“知行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但“认识”与“实行”非要有个先后的话,我想应该要内容大于形式,否则培养出来的孩子就极容易是“伪君子”或“圣母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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