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深挖东汉列侯的本质,看清爵位的真正含义

 思明居士 2019-05-02

东汉爵位之间的高低之分

为了明晰东汉列侯的相关制度,我搜检了《后汉书》、《三国志》、《诸家后汉书》、《水经注》、《隶释》、《汉碑全集》中所有的东汉列侯例(详见附件《东汉列侯统计表》) ,总计找出侯例七百有余。今即以此七百余东汉列侯例为基础,讲一下东汉县、乡、亭侯的等级高低 (附“都乡”、“都亭”的含义问题)。

史籍中经常可见东汉列侯在不同的侯别间进行“进封”、“降封”,既言“进”、“降”则意为东汉的各类列侯间存在等级的高低差异,那么这种差异具体是如何的?严耕望在《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中有如下结论:“然则其位序,县侯最高,都乡侯次之,乡侯又次之,都亭侯再次之,亭侯最低” 。

深挖东汉列侯的本质,看清爵位的真正含义

都乡侯印

观其论证的过程,是通过罗列史籍中东汉列侯的进爵、降爵例来进行等级高低的判断,如“今考朱隽传,封都亭侯,累功进爵西乡侯。西羌传,马贤封安亭侯,以功进为都乡侯。吴志孙贲封都亭侯,子邻嗣,进爵都乡侯。是都亭侯位在乡侯、都乡侯之下也”。若文献不存在记述东汉列侯侯名时省称“乡”、“亭”的情况,则严先生此法是可靠的。然实际的情况却是《后汉书》等史籍较为普遍的存在对列侯侯名的省称,故以为这种径直以文献所载列侯侯名结合进爵、降爵之记载来判定东汉列侯等级高低的方法是不够妥当的。

那么是否就无从知晓东汉县、乡、亭侯间的等级次序了呢?也未必如此。东汉的诸类列侯中,县侯无疑是最高一级,问题主要集中在乡侯和亭侯之间的次序高低。按汉代的乡、亭彼此并没有统隶关系,且二者的形制又十分相似(皆有土,即所谓的“乡部”、“亭部”;皆有民,部内有民户居住;正因为二者如此相似,才见有乡、亭彼此间可以互相转换 ,因此似乎无法明确封乡侯者与封亭侯者之间的等级差异。然查《汉书百官公卿表》中显示“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公卿表》此处所谓的“十亭一乡”诚是大略言之,但却表明了亭在规模、大小上是要小于乡的;《续汉书郡国志》刘昭注引《东观汉记》云:“永兴元年,乡三千六百八十二,亭万二千四百四十二”,桓帝永兴元年全国乡、亭总数的实际对比(基本为一比三)也再次证明了亭在规模、大小上要小于乡。既然亭的地域大小是乡的数分之一,则相应的亭部内所领户口也同样少于乡部所领。故或可从乡、亭的地域大小及民户多少来叛定东汉封侯于乡者等级要高过封侯于亭者。

深挖东汉列侯的本质,看清爵位的真正含义

都亭侯印

注意到严先生的结论中又特意单独列出了都乡侯和都亭侯,言:都乡侯高于乡侯高于都亭侯高于亭侯。严先生此论当是受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中“都乡者近郭之乡,班在乡侯之上”的影响 (见卷十四续郡国志常山国条),然细查了《考异》的前后文,并未见钱氏有任何论据以证此说。按汉代的都乡、都亭为县治 (县衙署) 所在之乡、亭,既然为乡、亭的一种,那么相应的都乡侯、都亭侯亦当只是乡侯、亭侯中的一种。《后汉书 孝明八王传 彭城靖王恭》:“元初五年,封(彭城王)道弟三人为乡侯”;《东观汉记》同载:“元初五年,封(彭城王)恭少子(即彭城王道弟)丙为都乡侯,国为安乡侯,丁为鲁阳乡侯”,此即为都乡侯亦属乡侯之证,文献亦从未见乡侯进爵为都乡侯、亭侯进爵为都亭侯的记载。然治所所在大都为县境之内最为富庶的地方,所以封侯在都乡、都亭自然会比封侯在一般的乡、亭更为显耀一些,此或即钱氏所谓都乡侯“班在乡侯之上”所要表达的本意。因此定东汉的县侯高于乡侯高于亭侯可也,却不必另论都乡侯、都亭侯之次。

深挖东汉列侯的本质,看清爵位的真正含义

不同时期各侯爵人数表

搞清楚汉代“都乡”、“都亭”的含义

东汉封“都乡侯”、“都亭侯”者甚多,就目前在文献中可搜检到的,就有“都乡侯”二十三位、“都亭侯”三十一位。那么,到底何谓“都乡”、何谓“都亭”?想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我认为必须先从汉代“都”字的含义入手。

按汉世的“都”字有多重含义:

如“大”——《后汉书 张衡列传》:“复造候风地动仪... 中有都柱,傍行八道”;

如“美”——《汉书司 马相如传》:“相如时从车骑,雍容闲雅,甚都... (子虚赋)妖冶闲都,靓庄刻饰”;

如“并”——《汉书西域传》:“时汉独护南道,未能尽并北道也... 乃因使(郑)吉并护北道,故号曰都护”;

如“城”——《诗经小雅》:“彼都人士,狐裘黄黄”,西汉人毛苌注云“城郭之域曰都”;《后汉书梁统列传》:“下邳人吴树为宛令,之官辞(梁)冀,冀宾客布在县界,以情托树,树对曰... 宛为大都,士之渊薮。”

唐人李贤在《后汉书 皇后纪》的注中说到:“凡言都亭者,并城内亭也”;清儒钱大昕在《廿二史考异卷二十四》中也说:“东京人封都乡侯者甚多,都乡者,近郭之乡”。是李、钱皆取“都”字城郭意,定“都乡”、“都亭”为城内或城郭附近之乡、亭。《续汉书 百官志》刘昭注引东汉人蔡质所著《汉仪》曰:“雒阳二十四街 街一亭”,《元河南志》卷 2《后汉城阙宫殿古迹》便确有“都亭二十四”条,并一一列举了此二十四“都亭”的亭名,分别为“芳林亭”、“奉常亭”、“广世亭”云云;东晋人华延儁所作《洛阳记》亦有:“城内都亭二十四”。又,《后汉书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陆列传郭伋》:“(并州牧郭伋)始至行部,到西河美稷,有童儿数百,各骑竹马,道次迎拜... 及事讫,诸儿复送至郭外,问使君何日当还,伋谓别驾从事,计日告之,行部既还,先期一日,伋为违信于诸儿,遂止于野亭,须期乃入”,郭伋传中的“野亭”显然不是具体某个亭的亭名,而是泛指美稷县的城外之亭。《汉书蒯伍江息夫传》颜师古引汉末曹魏人张晏语:“丘亭 野亭名”,是亦足证汉时确实存在“野亭”之说。既然可泛称城外之亭为“野亭”,那么反过来称城内之亭为“都亭”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因此李、钱之说当是。

深挖东汉列侯的本质,看清爵位的真正含义

后汉书图

只是若以“都乡”、“都亭”为城内之乡、亭,则自然而然的会把“都乡”、“都亭”定性为一种泛称,而这与史籍在称述“都乡”、“都亭”时常为实指的情况是相违背的 (如言封“都亭侯”者,“都亭”绝非泛指意,而应是具体指向某一个侯封地) 。故以为汉代的“都乡”、“都亭”除了泛指城内之乡、亭外,还应当存在另外一种更狭义的实指性的义项。

颜师古对汉代的“都亭”同样做出过解释,其言“(都亭) 临卭 (县) 所治都之亭” (见《汉书 司马相如》颜注) ;元人胡三省同样认为“郡县治所则置都亭” (见《资治通鉴 卷二十七》胡注) 。是把“都”与“治”、“治所”联系了起来。那么汉时“都”字是否真的具有“治”、“治所”的含义呢?

查《汉书 陈胜项籍传》:“ (项) 羽乃屠咸阳... 略妇女而东,秦民失望,于是韩生说羽曰 关中阻山带河,四塞之地肥饶,可都以伯”,此时项羽并非王、侯,而言使其“都”关中,此处“都”实乃“治”意;《后汉书 耿弇列传》:“时张步都剧”,与前项羽例同,张步其时非王非侯,而言“都”剧县,亦为“治”意;《续汉书 郡国志》武陵郡孱陵县,刘昭注:“魏氏春秋曰 刘备在荆州所都 改曰公安”,刘备时任荆州牧,治于公安,而亦言“都”。

深挖东汉列侯的本质,看清爵位的真正含义

东汉观记图片

以上数例若嫌说服力仍有不足,那么以下诸例便是汉代“都”字可表“治”意之显证:

1、《后汉书 孝安帝纪》:“ (永初四年)徙金城郡都襄武”;

2、《后汉书 李陈庞陈桥列传 庞参》:“元初元年(庞参)迁护羌校尉,畔羌怀其恩信,明年,烧当羌种号多等皆降,始复得还都令居”;

《后汉书 西羌传》:“汉阳太守庞参代为(护羌)校尉,参以恩信招诱之,二年春,号多等率众七千余人诣参降...参始还居令居”

3、《后汉书 虞傅盖臧列传 臧洪》:“在事二年 袁绍惮其能 徙为东郡太守 都东武阳”

由以上可见,“都”与“治”二者的意思其实是互通的。因此即便是帝王,言其“都”于某地,与其解释为定都,不如同样作“治”解。如《汉书 高帝纪》就有:“(高帝六年)田肯贺上曰,甚善,陛下得韩信,又治秦中,秦,形胜之国。带河阻山”,颜师古注“治 谓都之也”;同书《魏豹田儋韩王信传》:“(项羽)乃徙齐王市更王胶东,治即墨...立(田)都为齐王,治临淄... 立(田)安为济北王,治博阳”,颜师古注“治,谓都之也” ;《景十三王传》:“江都易王非,以孝景前二年立为汝南王,吴楚反时...上书自请击吴...吴已破,徙王江都,治故吴国”,颜师古注“治谓都之”。

深挖东汉列侯的本质,看清爵位的真正含义

廿二史考异图片

“都”即为“治”的佐证

因“都”字确有“治”、“治所”之意,因此“都乡”、“都亭”如颜、胡所说当可指“治乡”、“治亭”,即郡县治所(衙署)所在之乡、亭。是否如此,可试求证于史籍:

1、《汉书 司马相如传》:“(司马相如)素与临卭令王吉相善... 于是相如往舍都亭,临卭令缪为恭敬,日往朝相如”,

此处之“都亭”当即指临卭县衙署所在之亭,正因为该亭临近县衙署,所以临卭县令方可日日就近往朝司马相如。

2、《后汉书 荀韩钟陈列传 陈寔传》:“陈寔字仲弓 颍川许人也... 少作县吏,常给事厮役,后为都亭佐,而有志好学,坐立诵读,县令邓邵试与语,奇之”,陈寔所任职的许县“都亭”应即县衙署所在之亭,因其临近衙署,故其身为亭佐小吏“坐立诵读”,才会被县令发现而“试与语”。

3、《后汉书列女传》:“酒泉庞淯母者... 父为同县人所杀... 后遇(雠人)于都亭,刺杀之,因诣县自首... 禄福长尹嘉义之,解印绶欲俱亡”;

《三国志 魏书 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 庞淯》:“初(庞)淯外祖父赵安为同县李寿所杀... (庞淯母)白日刺寿于都亭前,讫,徐诣县,颜色不变,曰,父雠已报,请受戮”

裴松之注:“皇甫谧列女传曰,酒泉烈女庞娥亲者,表氏庞子夏之妻,禄福赵君安之女也,君安为同县李寿所杀... 至光和二年二月上旬,以白日清时,于都亭之前,与寿相遇... 遂拔其刀以截寿头,持诣都亭,归罪有司,徐步诣狱,辞颜不变,时禄福长汉阳尹嘉不忍论娥亲”

《列女传》中的“持诣都亭,归罪有司”已经明显是把“都亭”和“有司”(即县府)关联了起来,“有司”就在“都亭”。因庞娥亲是在禄福县县衙署所在的“都亭”杀人,因此事后就近诣县自首。

4、《汉书 酷吏传 严延年》:“(延年为河南郡太守)母从东海来 欲从延年腊 到雒阳 适见报囚 母大惊 便止都亭 不

肯入府 延年出至都亭谒母 母闭阁不见”,亦可以想见雒阳“都亭”为河南郡衙署所在之亭,故河南郡太守严延年之母就近居于“都亭”而不入郡府。

5、《后汉书 独行列传》:“陆续字智初,会稽吴人也... 仕郡户曹史,时岁荒民饥,太守尹兴使续于都亭赋民饘粥”,

会稽郡治吴县,此处之“都亭”当即会稽郡衙署所在之亭,故身为郡吏的陆绩可就近在都亭发放饘粥。

深挖东汉列侯的本质,看清爵位的真正含义

以上诸例,特别是“庞娥亲”例,当已可印证汉代的“都亭”就是指的郡县衙署所在之亭。“都乡”的例证较少,然其构词方法当与“都亭”同,一样是指郡县衙署所在之乡。既然治所在之乡称为“都乡”、所在之亭称为“都亭”,那么类推,所在之里也应该称为“都里”。《隶续》收录有一块立于东汉桓帝时期的《都乡孝子严举碑》,碑文开头便是:“都乡都里孝子严君”,或即为其证。

综上,汉代的“都乡”、“都亭”存在两种含义,一是广义的泛指城内之乡、亭;二是狭义的实指郡县衙署所在之乡、亭。而在文献中尤以第二种含义使用为多。


本文参考文献:

《后汉书》、《汉书》《三国志》、《诸家后汉书》、《水经注》、《隶释》、《汉碑全集》、《东汉列侯统计表》、《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公卿表》、《续汉书郡国志》、《东观汉记》、《廿二史考异》、《考异》、《东观汉记》、《诗经小雅》、《廿二史考异卷二十四》、《元河南志》、《隶续》等。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