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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有多与众不同才能被世界另眼相看——评《月亮和六便士》

 高天明月图书馆 2019-05-07

毛姆写的小说基本上都很好看,特别是他的短篇小说。而《月亮和六便士》(The Moon and Sixpence)是一部很奇特的长篇小说,因为其中的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Strictland)是以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创作的。

保罗·高更于1848年6月出生于法国巴黎,年轻时做过海员,后成为股票经纪人。他在1873年开始学画,也在这一年与丹麦女子梅特-苏菲·迦德结婚。他和妻子、儿女在巴黎一共度过11年安稳美满的家庭生活,两人一共生育了五个子女。高更在1883年成为一名职业画家,曾连续四次参加印象派的画展。1887年,高更来到西印度群岛,1890年后定居太平洋上的塔西提岛。1897年,高更贫病交加,曾企图自杀。1903年去世。死后作品受到人们狂热的追捧。

看高更的真实经历,与毛姆塑造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相比,少了很多的疯狂和戏剧性。《月亮和六便士》并不是高更的传记,而是毛姆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当然不必遵从现实,可以任文学家自由想象,以表达他的思想。

在小说中,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是英国伦敦的一名股票经纪人,属于当时的中产阶级。其妻子喜爱附庸风雅,经常在家中设宴招待作家和艺术家。查尔斯在这些聚会上只是充当一个不善言辞的木纳丈夫角色。在一次这样的聚会中,查尔斯与作者结识。

后来,查尔斯不知何故抛弃妻子和一双儿女去了巴黎。他的妻子以为他有了新欢,因此请作者帮忙去巴黎把他找回来。作者去了巴黎,在一家寒酸的小旅馆里找到了查尔斯,吃惊地发现后者并没有和任何女人私奔,只是厌倦了自己的生活,想要成为一名画家。他没有任何收入,很快就沦落到贫病交加的地步。而当时有一位荷兰的画家施特略夫十分赏识查尔斯的才华,并预言他将来一定会成名。他不忍心让查尔斯这么死去,想把查尔斯接到他家中来养病。而他的妻子勃朗什预感到查尔斯将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灾难,竭力反对。却因为丈夫当年在她还是一名家庭教师与少爷发生关系被主人赶出家门时收留了她,有恩于她,而不得不同意。

查尔斯在施特略夫和勃朗什的精心照料下恢复了健康。但他对于自己恩人毫无感激之情,反而一如既往地嘲笑施特略夫的作品蹩脚之至。勃朗什在照顾查尔斯的过程中爱上了他,而他只是想以勃朗什为模特画一幅画。施特略夫觉察到两人的恋情,自己主动搬出了他的家,因为他也预感到将有坏事发生,并希望在最坏的情况发生时他能够就在近旁出手挽救。果不其然,查尔斯在给勃朗什画完写真后就离开了她,而她则服下草酸自杀。施特略夫痛失爱妻悲痛欲绝,但在家里看到查尔斯留下的那幅画,依旧为他的天才所折服。

作者为此找到查尔斯,质问他为什么要做这么以怨报德、伤天害理的事情。查尔斯不做正面回答,表现出对于道德的不屑一顾。作者对于这个人也是无可奈何。查尔斯后来一直过着漂泊不定、朝不保夕的生活,直到他在一条远洋船上做了水手,在路过塔西提岛时被那里的宛如天堂般的风光所吸引。从此他就在那里定居。他与土著女子爱塔同居,后者在岛上有一所小房子和一块小小的土地。两人在那里生育了好几个子女,过着悠闲的、差不多与世隔绝的生活。查尔斯在这一时期创作了大量油画作品,度过了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十年后,查尔斯得了麻风病。他在双目失明前在房间的四壁全部画满了壁画,表达了他心目中的伊甸园。只有为他看病的医生一个人看到了这幅作品。医生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医生曾经去梵蒂冈的西斯廷教堂看过米开朗基罗的宏伟壁画,他对于米开朗基罗的伟大是既敬佩又畏服。米开朗基罗的作品令人感觉渺小,而查尔斯的壁画同样令人吃惊,也令人感觉他是一位天才,但是他的作品却使人不安,尽管那也是一种美。而在查尔斯死后,爱塔根据他的遗言,将这幅举世无双的作品付之一炬。因为斯特里克兰德知道自己终于完成了自己的目标,表达出自己对于艺术的看法,他也知道这是一幅杰作,可以说是死而无憾了。然后在骄傲和轻蔑的心情中,又把它毁掉了。

在《月亮和六便士》中,主人公是一个对于世俗生活、成功和道德观念不屑一顾,执着追求自己心目中艺术目标的另类。在他的灵魂深处,始终深深地隐藏着艺术创作的强烈欲望,尽管从他生命的早期,这个欲望一直被压抑着。这个欲望,宛如他体内的癌,到了中年以后,终于爆发。所以他才会放弃舒适的生活、体面的职业和完美的家庭,去把自己内心的艺术表现出来。与此同时,他的生活变得一贫如洗,没人在乎他的作品,所有人都鄙视他,而这些,他都毫不在乎。

毛姆对于类似斯特里克兰德这样的人物一向很感兴趣。他在作品中,其实一直在描写这类人。他们可能不一定表现在拥有艺术的天分,但是在追求内心、鄙视世俗的成功上,倒是与斯特里克兰德如出一辙。即使在《月亮和六便士》中,毛姆也没有忘记提到这样的一种人:他读医学院的同学亚伯拉罕。亚伯拉罕是一名犹太人,在医学院学习时表现出对于医学极高的天赋。以他优异的学习成绩,他将在毕业后顺利进入伦敦的大医院工作,并从人人艳羡不已的职位中获得名声和财富。但是,他在一个暑假为了挣点零花钱,去一条货船上当医生。当他路过一个阿拉伯城市时,感觉这里就是自己前世生活过的地方。为此,他放弃了自己的锦绣前程和功名利禄,在那个城市留了下来,找了一份勉强糊口的工作,但在精神上却是非常快乐。

那个顶替了亚伯拉罕的学生后来名利双收,还被封为爵士。他认为亚伯拉罕是疯了,才会如此糟蹋自己的天赋。而毛姆在书中这样写道:“我很怀疑,亚伯拉罕是否真的糟蹋了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名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磅,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但是我还是没有说什么;我有什么资格同一位爵士争辩呢。”

毛姆在他的半自传体长篇小说《人生的枷锁》中也提到了类似的人物,在他的短篇小说中也反复描写了这样的人物。他的另一部著名长篇小说《刀锋》中的拉里,实质上也是这种人物。看来毛姆对于这类只为自己而活的个性是十分欣赏的。斯特里克兰德只是所有这些人中最疯狂,最另类的而已。就连现实中的高更,都没有他这么疯狂和另类。

在书中,毛姆是这样描写斯特里克兰德的:

 “作为一个艺术家,他的生活比任何其他艺术家都更困苦。他工作得比其他艺术家也更艰苦。大多数人认为会把生活装点得更加优雅、美丽的那些东西,斯特里克兰德是不屑一顾的。对于名和利他都无动于衷。我们大多数人受不住何种引诱,总要对世俗人情做一些让步;你却无法赞扬斯特里克兰德抵拒得住这些诱惑,因为对他说来,这种诱惑是根本不存在的。他的脑子里从来没有想到要做任何妥协、让步。他住在巴黎,比住在底比斯沙漠里的隐士生活还要孤独。对于别的人他没有任何要求,只求人家别打扰他。他一心一意追求自己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不仅甘愿牺牲自己——这一点很多人还是能做到的——,而且就是牺牲别人也在所不惜。他自己有一个幻境。”

这样一个人,在中年的时候放弃自己的家庭、工作、和舒适的生活,也就毫不奇怪了。尽管斯特里克兰德在死后被艺术评论家所赏识,作品被拍出天价,但是他本人其实是根本不在乎的。毛姆在《人生的枷锁》中,塑造了一个英国女学生范妮的形象。她一样坚信自己有绘画天才,在巴黎忍饥挨饿地学画。尽管她的画无人赏识,教绘画的老师也直言不讳地告诉她,哪怕她去做女佣人也要比学画好,她还是坚持下去。不过,最后她是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上吊自杀。范妮在自信上不输于斯特里克兰德,在忍受艰苦生活方面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她没有斯特里克兰德那么幸运。即使她死去,也如她生前一样默默无闻。能成为斯特里克兰德的人毕竟是少数的幸运儿。绝大多数这种另类的命运,是像范妮那样悲惨。

在书中,毛姆还塑造了另一名画家施特略夫的形象,可以作为斯特里克兰德的另一个对照。施特略夫出生于荷兰的一个农民家庭,从小因为绘画的才能获得奖学金。他的技艺平平,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成不了天才,只能画平庸之作。对此他很有自知之明。不过他的画还是相当受人们的欢迎,他也可以维持相当舒适的生活。施特略夫就是人类中平凡的大多数人。靠着自己的努力可以过上不错的生活。还有一类人,拥有艺术方面的天赋,但是觉得这种天赋无法为其获得世俗的成功。为此,他们是不惜放弃自己的才能,而去追求世俗的成功。这种人也是为数不少。

施特略夫本人没有什么才能,却能够识别天才。毛姆借他的口,说出了自己对于美的看法:

“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他,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

毛姆所说的美,当然不是那种大众所喜闻乐见的庸俗的艺术,而是一个艺术家独特的体验。斯特里克兰德的画和梵高的作品一样,色彩和形式都具有只有他们才懂的独特意义。他们两人也都是不关心技艺,只要他们创作的作品能接近他们所寻求的事物,无论是采用简单的线条、还是画得失真也好,他们都不在乎。这也是为什么他们的作品,初看使人感觉困惑、混乱,但却不能不被它们特有的热情所触动。斯特里克兰德急切地想要把自己心中感觉到的这种美创作出来,正是这种激情,使他对于绘画之外的所有东西都无动于衷。甚至连人类的道德,对他也没有丝毫的约束力。他是完全为自己而活。也正如梵高一样,这个世界最终会认识到他们的这种独一无二是伟大的作品,而那些平庸之作,只能在历史的长河中被人遗忘。

同为被痛苦所折磨的灵魂,梵高有着一种宗教的热忱和狂热,而斯特里克兰德的心里只有他自己的创作欲。作者知道这样一个人物,用人类普遍的道德标准来评判,是应该遭人唾弃。但是对于天才,道德似乎也是不能适用。毛姆在写这部作品时用了第一人称。作者虽然参与情节的发展之中,但在更多的时候只是一个旁观者。他在《刀锋》和《寻欢作乐》这两部小说中都采用了同样的手法。这样,一来可以让读者感觉故事十分真实,另一方面又可以避免描写主角的心理过程,而是以别人眼里看到的形象来塑造人物。毕竟这三部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是不同于一般人的另类。毛姆为了增加作品的真实感和趣味性,还煞有介事地如同写论文注明引用文献出处一样编造了子虚乌有的评论家写的书,读来令人忍俊不禁。

斯特里克兰德如同《刀锋》中的拉里一样,都是很难被常人所理解的另类。毛姆自己在小说中说:“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他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成功地塑造了斯特里克兰德这一疯狂天才的形象。而世界,在对天才的灵魂百般折磨之后,最终还是被天才所折服,并感谢他为这个世界创作了他独特的美。而我们作为普通人,可以不理解他的作品,鄙视他的为人,并追求世俗的成功。但是最终能被世界另眼相看的,是他而不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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