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资产 接受劳务:注意账务处理 销售等业务:简单记忆 应纳增值税:了解相关科目 取得资产 接受劳务 账务处理 (1)取得资产、接受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 【大猫提醒】 (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计提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进项税额不得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但并不能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成本,正确处理的是: ①目前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确认为待认证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②经税务局认证确认不可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同时,进项税额转出,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自2016年5月1日后,一般纳税人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 销售等业务 【大猫提示】 ①如发生退货,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分录,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作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会计分录 ②若确认收入或利得时点早于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③若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应将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待确认收入或利得时,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应纳增值税 月末转出当月未交多交增值税 【例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管理不善导致库存材料毁损一批,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40万元,保险公司赔偿3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则毁损原材料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是(D)万元 A、0 B、1.7 C、5.1 D、6.8 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损失,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应作转出处理。该批毁损原材料应转出进项税额=40×17%=6.8(万元) So选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