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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四百八十寺——这句按照格律是出律的。请问是怎样拗救的?

 昵称5466805 2019-05-26
  • 南朝四百八十寺,按《平水韵》:  平平仄仄仄仄仄。此句句型本应为:  平平仄仄平平仄,也就是第5、6字作拗。第5字可救可不救,是小拗;但第6字作拗,失替,这个必须救,而且只能用这句的对句救。将这句的对句“仄仄平平仄仄平”第5字改为平,即:  多少楼台烟雨中  平仄平平平仄平(以第5字同时救上句5、6字,即双救。救上句第5字属于对句小拗互救,救第6字属于六拗五救。这句的第1字跟上一句的5、6字的拗救无关,可平可仄;第3字本来作拗犯孤平,但因第5字为平,第3字也是可平可仄的了)。  下面是我自己整理的关于拗救的论述。文中①②③④句型就是4个基本句型,七言的分别为:  平平仄仄平平仄①,仄仄平平仄仄平②。  仄仄平平平仄仄③,平平仄仄仄平平④。  拗救  近体诗的声律、韵律保证了每句、每联的平仄声字基本是均匀、平衡的。“拗”“救”是两个相对的意思。拗指的是诗句与基本句式平仄不合,按严重程度分为“大拗”和“小拗”。救指的是对于“拗”造成的缺陷进行的补救,以保持句或联的平仄的均匀、平衡。拗和救的位置在基本句式中的平仄刚好是相反的,就是:变仄为平,须在另一处变平为仄;变平为仄,则须在另一处变仄为平。拗救必须在联内,分为本句自救和对句相救两种。例如在这句某处作拗,将一个平声变成了仄声,那么可在该句中(或该句的对句)另一处将一个仄声变成平声。  不可作拗的字。近体诗五、七言每句第二字及尾字不可做拗,因为第二字决定该句是平起还是仄起,尾字则决定该句是平收还是仄收,这两字是该句最基本的两个字。此外,平收句(即②与④)中的第四、六字(五言则为第四字)也不可作拗。  小拗指的是基本句式中一、三、五字随意变化,但没有犯三忌(孤平、三平调、三仄尾)之一。  大拗即指除了不可作拗的字,及小拗之外的情况。包括两类:一是犯了三忌之一;二是七言仄收句(①和③)中四、六字(或五言第四字)平仄改变而失替。  三种禁忌中的孤平归于大拗;三平调通常归于大拗,而且是救不了的;三仄尾在五言中允许,七言中禁用。  救的一般原则是:大拗须用小拗来救;小拗不必救,要救也须小拗救。  大拗除了三平调之外,各有救法,可分为以下几种:  1、孤平拗救。  不得已犯了孤平的情况下,必须本句自救,以避免孤平。例如七言②句“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三字改成了仄声,成了“仄仄仄平仄仄平”。救法是,将该句第五字改用平声,这样使得这句除了前两字及韵脚外,至少有两个平声字,即避免了孤平(五言句则是第一字作拗而犯孤平,只可用第三字来救)。注意,七言②句犯孤平,用第一字救不起效果,因为七言句是五言句前加了一个音节而形成,所以不论第一字平仄与否,本来的五言句还是孤平。  2、特拗句(三仄尾拗救)。  除了孤平的拗救外,律诗的拗救还有一种常见形式,叫特拗句,就是在③“仄仄平平平仄仄”句中,把第五字和第六字的平仄交换,使之成为“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句式看起来违背了平仄相替原则,但是被古人当做固定句式大量运用,相当于基本句式③的一种变格。律诗中多见,且各奇数句均有,尤以第七句为多;绝句第三句也较常见。譬如“桃李春风一杯酒”(一为入声)。如果是五言,则该句式为“平平仄平仄”。  如果在③“仄仄平平平仄仄”句中第五字必须用仄声,也就是三仄尾,那么可以改第六字为平,使之成为特拗句,以避免三仄尾。  3、仄收句四、六字拗救。  还有一种拗救是仄收句(①和③)四或六字作拗,用对句三或五字来救。这种拗救,仅限七言仄收句的四或六字,和五言仄收句的四字作拗。救法是对句三救出句四,对句五救出句六,没有别的救法。  常见的是七言①②联中对句五救出句六,或五言①②联对句三救出句四(如果是在七言③④联“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中,要改对句五字为平就成了三平调,很少见,五言③④联亦然)。  对句三救出句四,这个仅限七言(因为五言第二字不可作拗),单用的话也仅限七言③④联“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因为单用于①②联的话,②句会犯孤平)。不过,这种大拗的救法有时可以和孤平拗救一起用,因为在②“仄仄平平仄仄平”句中,第五字若改成平声,那么第三字的平仄就无所谓了,不会犯孤平,同时②句第五字是小拗,但它可以救出句的五字小拗、六字大拗。因此,②句第五字只要一用平声,则①句的五、六字,本句的第三字,就都可以随意了。  注意:近体诗入律的句子二四六字平仄必须要分明,前面讲的这些拗救,除孤平拗救外,其出律而救起的句子全部都是不入律的句子。而且大拗的救法多出现在近体诗格律形成初期的初唐盛唐时期的作品中,尤其是仄收句四、六字拗救是比较少见的。因此现代人作近体诗,除特拗句外,必须做到“二四六分明”,仄收句四、六字拗救尽量别用。  上面说了大拗的救法,下面说小拗:  小拗就是七言句一、三、五字(或五言句一、三字)平仄改变,但没有造成孤平、三平调、三仄尾等情况。一般来说,小拗可以不救,但为了使近体诗的声律比较完美,小拗救一下也好。小拗的救法也称“互救”,有两种:  1、句内互救,即句中相邻两奇数字同时小拗。有两种:(1)句中一三字同时小拗;(2)①、②句中三五字同时小拗(①、②句也可以一三五字同时小拗,很少见)。其实孤平拗救也属于句内互救。  2、联内互救,即出句与对句相同位置的奇数字(如出句第三字与对句第三字)同时小拗。  以下便是具体的小拗的救法:  第一字小拗。在不造成大拗的情况下,可用本句第三字或联句第一字来救。  第三字小拗。在不造成大拗的情况下,可用本句第一或五字,或联句第三字来救。  第五字小拗。在不造成大拗的情况下,可用本句第三字或联句第五字来救。  注意:通常认为,小拗也有轻重之分,一、三字小拗与五字小拗有明显不同。古人作品中一、三字小拗未救常见,但五字小拗不多,且多数有救,也就是说“一三五不论”除了要避免三忌之外,一般情况下五还是要“论”的。  四种基本句式作拗小结:  平平仄仄平平仄①  一、三、五字小拗。3处小拗可随意组合使用。  四字大拗(对句三字救)、六字大拗(对句五字救)。2处大拗不可同时使用,可用1处大拗+若干小拗。  仄仄平平仄仄平②  一、五字可随意变化。  三字作拗犯孤平,须用五字救。  仄仄平平平仄仄③  一、三字小拗。  五字作拗为三仄尾(可用六字救,为特拗句);四字大拗(对句三字救);六字大拗(五字救,特拗句)。特拗句不可与四字大拗同时使用;而且,通常特拗句第三字不可作拗,只允许第一字作拗。  平平仄仄仄平平④  一、三字小拗。  五字大拗为三平调(不可救)。  拗救举例:  1、“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变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即出句四字作拗,用对句三字救。  2、“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八十在古代都是入声)。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中,出句第五字和第六字用了仄声,成了“平平仄仄仄仄仄”,于是将对句第五字变仄为平,同时救起出句第五、六字。这样用一个字救两个字称为“双救”。  3、崔颢“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古音一、白为入声),将“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改成了“平仄仄仄仄仄仄,仄平平仄平平平”。出句四、五字都是大拗,四字失替,五字作拗则成了三仄尾,同时还有第一、三字小拗并互救。救法是:对句五字救出句五字,对句三字双救出句三、四字,同时对句第一字与三字互救。此联为经典拗救,但对句因为拗救形成了三平调,出句也是三仄尾,不过这首诗前四句的确是具有古风的格调,而且崔颢时代律诗格律处于形成阶段,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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