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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材料,要不要收

 世事皆学问 2019-08-26

​答案是:你不收也得收。

收取法院的材料,是你的权利也是你的义务。法院材料不送给你就无法启动审理程序;你没收到材料也就无从知道是谁告的你,告的是什么事情。

1.法院送的都是什么材料。原告起诉后,法院会把原告的起诉状及证据副本,连同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告诉你应该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并告知如何应诉)、举证通知书(告诉你应该在15日内提交证据,并告诉你如何举证)、开庭传票(告诉你开庭的时间、地点、承办人、联系电话)一并送达给你。

2.法院一般是怎么送材料。(1)如果你有空,接到法院通知可以直接到法院领取材料。(2)如果你没空,则法院会通过EMS快递将材料寄给你,届时要注意查收。(3)如果你恶意拒收,法院会开着警车到你家直接送达,这一方面你是浪费法院的金钱和时间,害他们要多跑一趟;另一方面,开着警车到你家送材料,邻里乡亲看到会议论纷纷,形象也不好,所以还是麻烦配合你配合签收法院的快递材料。(4)如果你和家人长期在外地,家里没人,则你可以将快递地址告诉法院工作人员,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地址将材料给你寄过去。(5)如果你家里长期没人,或恶意不接收材料,则法院多次送达无果,就会选择公告送达,也就是通过报纸、网络的方式向你公告送达材料,公告送达时间经过后就可以正常开庭审理并判决。所以,不要天真以为不收材料,法院就拿你没办法。公告送达是法律规定的,专门用来治理恶意不收取材料的。到时候,你哭闹说没收到材料,是冤枉的,没人会理你。

3、收到法院材料后要怎么做。收到应诉材料,要看下对方起诉的是不是有道理。有道理,你就要主动与对方联系、协商,或者申请法院主持调解;没有道理,你要在15日内及时提交答辩状(就是你的反驳意见)和证据(反驳对方的材料)。并按照传票写的日期、时间到指定地点开庭,开庭当天要记得带身份证和证据原件。

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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