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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8种行为被确定为''校闹''!教师:现在可以安心上课了

 gml知足常乐 2019-08-29

天,网上爆出一则图文并茂的信息:某地某小学,新生报到,天气炎热。一名热心的家长,看到忙得汗流浃背的老师,就买了一瓶水给老师。没想到被另一名家长拍照发到学校群里,说老师接受家长贿赂。然后,学校领导找到老师谈话,提醒老师要注意影响。让老师感到郁闷不已!

忙碌的老师,善良的家长,仁义的举动,和谐的美好,就这样被狭隘和龌龊所玷污!

这本是一件不值一提、不值上心、不值理睬的小事,但却暴露出了一些家长唯恐天下不乱的'仇师'心态,令人无奈,更令人不齿。不由得让笔者想到了今年发生的两出'校闹'悲剧。

今年7月,山东五莲二中的杨守梅老师因用书本惩罚逃学的学生,被家长告到学校。学校对杨老师作出处罚:当面道歉、取消当年绩效奖金、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但家长仍不依不饶,再次闹事,并提出新的条件:开除杨老师,索赔30万,并保送孩子上一中(当地最好的中学)。五莲县教体局竟真的追加了处分:不再聘用杨老师,并将其列为失信人员。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舆论的压力下,教体局最终撤销了对杨老师的追加处理决定,并将杨老师调往五莲一中。

教育部:8种行为被确定为

如果说杨守梅是不幸的幸运者,那安徽铜陵的周安员老师则是'校闹'事件真正的牺牲者。

6月19日,周老师正在上课,一女生和一男生突然打了起来。周老师上前拉架,拉住男生的手并将其按回座位上。事后,家长认为孩子受了伤,去做了CT,学生无碍,但要求周教师赔礼道歉并承担检查费。周老师认为家长无理取闹,就报了警。

6月28日,警方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劝说周老师承担学生检查费。但周老师认为自己没错,坚持不同意道歉和赔偿。为了息事宁人,他丈母娘就掏了930元来赔偿。

周教师想不通,莫非看到学生打架也要视若无睹?为什么要道歉?为什么要被讹?最终以自杀对'校闹'发出了无声的抗议。

教育部:8种行为被确定为

一桩桩'校闹'事件的背后,反应出部分家长的嚣张跋扈和无理取闹,折射出社会上功利、浮躁的不良风气。它不仅仅再是家长与教师之间的矛盾,已经开始影响到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如果不刹住这种风气,将影响到教育的长远大计和社会的稳定。

教育部:8种行为被确定为

生命需要尊重,师道需要维护,教育需要安宁!

8月20日,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说明确一点,就是针对日益频繁的'校闹'行为进行防治的专项规定。

《意见》明确了8种'校闹'行为,要求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依法打击'校闹'行为,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供坚强的保障。

教育部:8种行为被确定为

8种'校闹'行为分别是:

(1)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2)侵占、毁损学校房屋、设施设备的;

(3)在学校设置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塞大门、围堵办公场所和道路的;

(4)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放尸体的;

(5)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学校教职工、学生人身自由的;

(6)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生的;

(7)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学校的;

(8)其他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强调了:学校确有责任的,要做到'不闹也赔';对'以闹取利'和'花钱买平安'的行为,要做到'闹也不赔',禁止不顾原则的'花钱买平安'行为。

《意见》的出台,无疑为不平静的校园上了一道保险,但绝不是对教师执教行为的放任。如果教师违规违法,自有相关部门按《教育法》、《教师法》处理,而不是由无理家长来执行。法治底线,不容践踏!但愿以后不再有'校闹',还校园一片安宁,让教育在正常的秩序里稳步前进,让教师在神圣的讲台上安心执教,让学生在正常的轨道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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