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实际施工人不认可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结算应如何处理?

 xiao9011 2019-09-02

是挂靠承包人的实际施工人吗?结算没有让实际施工人参与?

在建筑工程领域,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具有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才可以承包工程,进行工程施工。但是现实情况中,很多有资源有工程的人却很可能没有建筑企业施工资质,而很多有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却没有工程可做,这就催生了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以及工程掮客的产生,这也是建筑工程领域处处转包、层层分包的重要原因之一。

毋庸置疑,不论是转包、挂靠,还是违法分包,对建筑企业还是实际施工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而且存在较多的风险,一旦发生问题,建筑企业和实际施工人都要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有一种情形对实际施工人的风险是非常大的,就是业主通过招标方式,让自己的子公司、关联公司或者与自己关系较好的公司中标,然后再将中标工程全部转包给实际施工人进行施工;或者业主与实际施工人商量好后,将工程发包给实际施工人施工,然后业主寻找施工单位让实际施工人进行挂靠,然后补办招投标程序。

这种情况下,实际施工人可能面临两个风险:一是如果实际施工人没有与建筑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协议》或者《挂靠协议》,一旦建筑公司与业主串通,没有经过实际施工人即达成结算协议(结算协议的结算价一般都远远低于工程实际结算价),如果实际施工人没有足够的证据推翻建筑公司和业主的结算协议,那么实际施工人则只能依据结算协议结算工程款,实际施工人将可能被坑的血本无归;二是即使实际施工人和建筑公司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或者《挂靠协议》,并明确约定了结算方式。那么按照正常来说,业主和建筑公司进行结算,实际施工人要和建筑公司进行结算。但是一旦建筑公司与业主串通达成远远低于实际工程造价的结算价,不论建筑公司与实际施工人的结算价有多高,只要业主证明其已经将应付的工程款支付给了建筑公司,那么业主就不再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实际施工人只能向建筑公司主张工程款,而很多建筑公司要么债务缠身、要么是空壳公司,实际施工人将很难拿到工程款。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