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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产,因配偶的个人债务被查封了怎么办?

 杨先生的shu 2019-09-10

夫妻共同房产,因配偶的个人债务被查封了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则再审案例,案件基本情况如下图:

夫妻共同房产,因配偶的个人债务被查封了怎么办?

制图:韩战法税团队-杜钘格律师

本案中,刘女士与张先生共有的四套房产,因张先生的个人债务被法院查封。

刘女士认为,张先生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财产偿还,法院判决既然承认刘女士对案涉房屋享有50%的权益,那么就应当停止执行房产上属于刘女士的份额,因此向法院提起了异议申请。

问题是:

(1)某一共有人负债,法院能否查封共有财产?

(2)如果查封了共有财产,共有人应当如何处理?

关于该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小编注:析产即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房产,因配偶的个人债务被查封了怎么办?

制图:韩战法税团队-杜钘格律师

基于前述第十四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本案的裁判意见为:

案号:(2017)最高法民申3819号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涉案房屋作为刘某与张某夫妻共有财产,联商物业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用于清偿张某所负个人债务,符合法律规定。

在人民法院对涉案房屋采取执行措施后,刘某作为共同共有人依法应当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进行析产分割,以保护其所有的相应份额,并便于人民法院对张某个人份额部分进行执行。在其没有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对涉案房屋进行析产分割的情况下,不能仅基于共有人身份排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原审法院基于刘某未就分割涉案共有财产与张某达成协议并经债权人认可,亦未就涉案共有财产提起析产诉讼的实际情况,认为其主张的50%财产份额难以从涉案房屋中明确分割,因而不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意见,具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可见,共有财产因某一共有人的个人债务被查封、冻结、扣押的,共有人消极不予配合法院的执行行为,或者仅基于共有份额提起执行异议,均不能有效解决共有财产的执行问题,反而还会增加自己在时间、费用上的成本。

因此,①当共有财产被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共有人应当积极与作为被执行人的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就分割方案取得债权人的认可,才能够阻却法院对自己份额的执行;②如果协议不成,或者债权人对分割方案不认同,共有人可以提起析产诉讼来保护自己的份额不被执行;③自己怠于提起析产诉讼的,申请执行人也可以代位提起析产诉讼。

夫妻共同房产,因配偶的个人债务被查封了怎么办?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并不是执行共有财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法院对共有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并通知共有人后,共有人不协议分割共有财产,也不提出析产诉讼的,即便申请执行人没有提起析产诉讼,法院也可以继续执行共有财产。

另外,关于执行共有财产的相关具体操作问题,可以参考浙江高院的解答: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执行共有财产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浙高法执(2016)7号

二、执行共有财产,是否必须先经诉讼明确共有份额才能执行?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因此执行法院在告知共有人有权协议分割共有财产或者提出析产诉讼后,共有人没有协议分割或者诉讼,则执行法院可以继续执行。

四、如何确定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的相关规定确定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有登记公示的,以登记记载为准;未登记但有书面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五、如何确定共有财产的分割方案?

答:在份额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共有财产可以分割,并且分割不会减损共有财产价值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实物分割后再予变现。

如不能进行实物分割,或分割后会导致共有财产价值明显减损的,应当整体变价后执行相应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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