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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第二十五章解说

 江山携手 2019-11-02

有物昆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下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有人说,就内容的重要性而言,本章在《老子》中的地位仅次于第一章;我则要说,在上世纪前期,这是中国哲学界的“未言的共识”,还要补充说:就“难解度”而言,也如此,所以上述论断、共识可能是基于对本章的误解做出的、形成的,澄清了误解后,本章的重要性也许要重新估计。

【解说一】有物昆成,先天地生。

1、这无疑是一句话分拆成两句说了,即“昆成”实为充当主语的“物”的定语,移后作谓语了。这“物”字,从后文说“字之曰‘道’”可知,乃是指“道”。不直接说“道乃昆成”,而是对之作了一番论述后才说“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显是为了暗示:所谈的“东西”不是“吾”设想出来的,而是客观上确实有的,“吾”发现了它,认识到了它的“不可忽视性”,于是来给它起个名字,以期引起大家重视。——凭老子说这话的方式就可以认定:一,这“物”字相当于我们今天说的“东西”,指谓暂未命名但确有其存在的某对象,包括非感性的抽象存在物。这是“物”字在当时的一个用法,今天还说的“言之有物”中的“物”字也是这用法,虽然字书上训作“内容”了。二,在认识论上,老子似乎是采取我们所谓的“反映论”的立场,即他也是把“认识对象=客体”预定为不以“认识者=主体”为转移的,对认识主体而言是“客观存在”。

2、“昆成”的“成”是“既成”、“现成”义,“昆”相当于“同”,或是借作“混”(王本就作“混”),浑然一体而不可分的意思(《说文》:“‘昆’,同也。”。“混”通“浑”)。老子这样称说那“物”,亦即道,显是因为他心中的道是“道理”,是事物的规律性,是抽象的存在,故而不可分割。——可见前(半)句是说:(世上)有那么一个浑然一体、不可分割的东西(存在着)。这样说当然不是着眼于道的内容,而是从人对“道”的“观感”方面作称说,是用描述感性事物的方式申述“道”的“存在形态”。

3、读懂这全句话,先要明确后(半)句中的“天地”非指天和地,更不是指“宇宙”(我们今天说的“物质世界”),而是“天地万物”的简称,并且实际上等于说“天下一切物类”。——如果这“天地”是指宇宙,那“昆成之物”,即道,就是作为万物构成的总体的对立面了,这明显不切老子使用“道”字的实际。《老子》中说的“有道者”、“善为道者”、“天之道”、“古之道”,等等,其中的“道”字全是指“某个道理”,即某个方面或某个领域的规律,本章后文说的“道大”等几个“道”字同样如此。这说明,老子论“道”亦即说及规律时,针对的是“事物类”而不是“宇宙”,“道”作为不可分的抽象存在物,是与一类感性存在物对立和对应的。

4、但最要紧的,是看出“先天地生”的“先”,不是从时间上说的,而是从逻辑上说的,就是说,这两句话要表达的是这个意思:有那么一个东西,它浑然一体不可分割,并且一切事物的产生和活动都是以它为根据的。质言之,这句话中的“先”是“根据在先,推论在后”这说法中的“先”。——老子说的“道”就是道理,即事物的规律性。不仅人做事情总是根据某个道理,遵循某个规律,因而必须说那道理、规律是“先于”做和做出的东西(产品)而存在的,就是非人造物,只要你认定它不是亘古以来就有的,而是某个时候产生出来的,就也可以问它是怎样产生的,即相信它的产生必有确定的方式,依循了某个法则、规律。而那也就是道。可见“根据”、“依循”这些说法已经设定了,那被视为根据的东西,必在“据以生出和存在”的东西之先就有了。这“先”自然是借用“时间在前”这个意义上的“先”字说话,但明显不是着眼于“时间在前”了,实际上也不必“在前”,可能“同时”的。“道”作为道理,正是指那作为根据的“物”,当然在先了,但当然是说的逻辑上的“先”。因此,如果没有别的证据,仅凭这一句“本身”,是不能断言这个“先”是从时间上说的。

辩析

1,我国引进“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这两个哲学术语后,老子注家们多以本章这头两句为主要论据,认定老子是“唯心主义”者,因为他们“不由分说地”将这里说的“天地”解读为“物质世界”的古代说法,将“先”理解为“时间在前”了。例如《今注》注释此章时引汤一介先生的观点说:“老子讲道是先于天地存在,只是说在时间上先于天地存在,而不是在逻辑上先于天地存在。老子讲的‘道’虽是无形无象,但不是超时空的,而是没有固定的具体的形象,这样的‘道’才可以变化成为有固定具体形象的天地万物。”汤先生这话毫无道理,不仅理论上不能成立(柏拉图的“理念”和黑格尔的“绝对观念”都生出了具有固定具体形象的万物,他们证明过“理念”和“绝对观念”是空间中的存在吗?这两人都不讲逻辑吗?)更不合事实:老子在什么地方说过道“可以变化为有固定具体形象的天地万物”?如果就以这一章的这一句为根据,那等于承认毫无根据,如果以第四十二章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为根据,那就等于拿自己的理解作根据,因为汤先生对这个说法的解释并非已是定论。——该书还征引了张岱年先生的一个说法:“认天为一切之最高主宰的观念,为老子所打破……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最根本的乃是道,道才是最先的。”显然,张先生也是从时间上理解这个“先”字的。可见这理解是上世纪中国哲学界的一个共识,亦即对《老子》的一个共同的误解。

2、这开头两句,《今注》的译文是:“有个混然一体的东西,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存在。”《译注》的是:“有物浑然一体,先于天地生成。”沈先生的,后句也是“先于天地诞生”。——我不禁想:如果能够这样望文生义地解读《老子》,《老子》就不会成为中国经典流传下来了,

【解说二】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下母。

1、这三句是对 “昆成之物”做陈述,即共同的潜在主语是“这昆成之物”。头句“寂兮寥兮”,字面义是“寂静啊,空旷啊”(“寂”指无声,暗示空而无物;“寥”兼有空阔、寂静义)。很明显,这和二十一章形容道时说的“窈兮冥兮”,以及第四章描述道时说的“渊兮”、“湛兮”,意思差不多,也是申明道(即昆成之物)是非感性的抽象的存在。作者用这样的描绘感性实物时才可以说的话语来陈述它,显是叙说自己心中的那个“道”,也即他对道的“观感”,想用这样的说法引导听者也去存想它,同时等待他下面将要作的说明。所以接下就说“独立而不改”:这一句是用理性的语言,挑明“寂兮寥兮”这两句感性描绘之所喻,意思是:任何东西都不可能作用于一个“寂兮寥兮”的东西,所以那“昆成之物”是不受任何东西的作用的,也即它的“外物”不可能改变它。——注意:这“独立”实际上是指“独立于人”,“不改”直接是说“它不会改变”,其实是说“人不能使它改变”,故此句是暗示人只能依道而行,别想离经叛道,异想天开地去改变道。我们今天不也常说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就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吗?两千多年以前的老子就道出了这意思。

2、第三句要特别注意:后四字“为天下母”就是二十二章说的“是以圣人抱一而为天下牧”的结尾四字,即这个“母”是“牧”的借字:因为“母”与“牧”同音,而且本有牧义(《说文》:“母,牧也。”)按这理解,此句最能承接上文:上两句是暗示地说明“天下人”必须听从道而不能违逆它,此句就反过来说,道“可以为天下母(牧)”,这不十分自然吗?——注意:这样自然把道人格化了,但只是形象地喻示了和凸显了它与人的“指挥者”与“遵命者”的关系,所以用在这语境中十分贴切。前加“可以”二字,又提示了这是在“打比方”,足见老子用字造句“针线之密”。

【辩析】

1王本“独立而不改”句后面有个对句“周行而不殆”,高明先生认为这同前章添加“跨者不行”一句以与“企者不立”对偶的情况一样,“皆六朝人增入”;奚同、马叙伦则因帛书本并未对偶成文而怀疑脱漏了这一句。我同意高先生,但不是着眼于对不对偶,而是根据文义,觉得加上这样一句就意思不通了:相信“独立而不改”是我上面解释的意思,后面就绝不可能安排这样一个“对句”,而且,一个无声无形的东西怎么个“周行”法?它若有“行”,那就说明它自身也占有空间,那岂不是又有形了? 外物根本作用不到它,它还有什么殆不殆的问题?

 2、“可以为天下母”句中的“天下”,在帛书本中作“天地”,范应元认定古本是作“天地”,马叙伦评论说:“范说是也。上为‘先天地生’,则此自当作‘为天地母’。”——我以为,这说明范、马两位没有想到,前面说“先天地生”是对那昆成之物自身作陈述,这一句乃是讲人(万物)会怎样或要怎样看待它,明乎此,就谈不上二者“自当”同一;何况老子在这里还设了一个明显的标记:后句“为”字前加“可以”二字。这说明,如果此句中的“天下”真地该作“天地”,则完全不必有此二字,或应是一个“是”字。据此可以断定,“天下”不等于前句中的“天地”:那里,“天地”可用“万物”代替;这里“天下”乃指“天下人”(二十二章中“是以圣人抱一而为天下牧”的“天下”,也是指天下人)。

3、这三句,《今注》从王本,多有“周行而不殆”句,其译文是:“听不见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它独立长存而永不休止,循环运行而生生不息,可以为天地万物的根源。”。《译注》也从王本,但“天下”作“天地”,译文是:“无声而又无形,独立长存不改变,循环运行永不停,可以说是天地之本根。——看到这种译文,我不禁记起黑格尔说过的一个意思:从来造成麻烦的都是人的思维;我要模仿着说一句:给理解《老子》造成困难的,乃是历来的《老子》注家。

【解说三】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1、讲完一个东西的性状和功能后,就接着交代它到底是什么,这是思维和说话的逻辑。这段话前三句就是承接上文,作出这个交代。据此可知:

“吾未知”不是说“它虽有名而吾不知”。因为若是这意思,后句就说得不合情理了:对有名而不知其名的东西,只能去打听它的名,哪能“强为之名”。可见此句乃是说:这个东西实在了不起,我简直不敢给他取名字。即这“知”字是“知政”的“知”,主持、掌控义。这样理解,此句才很好地承接了上文:上文对“道”的描述自然让人产生敬畏之情;将“未知”解释为“不知道”,此句就来得突兀了。

于是,下两句也好解释了,是说:我就敬称它为“道”,勉强给它起名为“大”。这两个名字都表示了作者对那“昆成之物”的赞扬和喜爱之情:“道”在老子心中的“威望”不用说了,“大”用来指思想、品德时,是高尚、崇高、伟大的意思(所以称别人的著作叫“大作”)。——注意:“字”有爱义(《书·康诰》:“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孙星衍疏:“字者,爱也。”)所以给人取正式的赋予期望、宣传意义的名字时叫“字”,一般地命名叫“名”。

2、为什么又接着说三个“曰”字句?我以为,这三句如果不是衍文,就只能看作是交代“名(之)曰大”的理由,也即具体申说“大”的含义(所以我在前面打冒号)。——但这三句的含义我实在不懂,请原谅,只好不作解说了。

辨析

1、这段话的末三句,前代注家多是采取“偷换手法”作解释:例如王弼,只做字面注释:“逝,行也。不守一大体而已周行无所不至,故曰‘逝’也。”“远,极也。”“不随于所适,其体独立,故曰‘反’也。”这当然不能让人读懂这几句。冯友兰先生则大讲道如何逝、如何远、如何反,不交代这里为什么要说这意思,并且不同三个“曰”字句直接挂钩。——我估计,这三句确是衍文,同上文本来就谈不上意念联系,他们因为不敢说是衍文,就有意用这种方式来回避同上文如何衔接的问题了。

2、《今注》这几句的译文是:“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叫它作‘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它广大无边而周流不息,周流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返回本原。”《译注》的是:“我不知道它的本名,给它取号叫‘道’,勉强取名叫‘大’。大到无边又无所不至,无所不至而运行遥远,运行遥远又回归本原。”—— 不说这两个译文是否准确转达了原文的意思了,只说一句:后三句作为“现代白话文”,恐怕没有人能够读懂的。

【解说四】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国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

1、这几句是承上文“(吾)强为之名,曰‘大’”句说下来的(跳过了靠近的三个“曰”字句,这也说明我对这三句的上述“表态”符合实际),由于该句是从必须依道行事的角度立论,意在申明道的权威性,所以接着就把当时人们业已公认了的权威都列出来,并都以“大”称之,想通过将它们排名的方式,来突出“道”这个权威的地位。因此,“道”排在四“大”第一位。如果不是出于这个目的,仅仅是告诉人们还有一个新的权威,是理应将它排在最末的。——注意:天地和王是当时人们心中的权威,这不待说,老子把地与天分开而单独列为四大之一,这大概没有特别的“用意”,多湊出一个“大”,好让每一个都是用一个字称呼罢了。

2、列出了四个“大”,又明确地说了“王亦大”,接着又来一句“域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为什么?这似属多余的重复,其实不然。要知道,《老子》这是在对君主作教诲,追加这一句,显是告诫君主说:你也是四大之一,但居末位,所以你可得注意自己的表现,要既有“大”之名,又有“大”之实啊!所以此句加得好,属“必要的重复”。——“域中”,有的版本作“国中”、“或中”,是因为都有个“或”字(“国”字的繁体是“國”),本字则必是“域”,此指论及的范围,可翻译为“就我们所知”。

辩析

1、“王亦大”一句,有些版本作“人亦大”,对此,《今注》援引了好几个人的观点后说:“按:本章两个‘王’字应据傅奕本改正为‘人’。通行本误为‘王’,原因不外如奚桐所说的‘古之尊王者妄改之’;或如吴承志所说的‘人’的古文作‘三’,使读者误认为‘王’。况且‘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后文接下去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从上下文的脉络看,‘王’字均当改为‘人’,以与下文‘人法地’相贯。”——如果认同我对此句的解读,就该说主张改作“人亦大”的注家“失察”了吧?并且还会发现:末尾用“人法天”领头的四句,其实是接着“王亦大”说的,因为四“大”中唯有“王”是人,接下的论述用“人”替代“王”,不但可以,而且更好。

2、《今注》给“域中”作注道:“空间之中,犹今人所称宇宙之中。”任先生也把“国(域)中有四大”译作“宇宙间有四大”。这显然又是一个大误解。这原因,是把这一章看作是老子在讲宇宙起源论,把“道”看作是老子心中关于世界本原的概念了。事情当然不是如此。——《老子》中有没有一个宇宙起源论,这是可以讨论的,但是从《老子》是一部政治哲学著作看,从《老子》八十一章的绝大部分都是对君主治国施治作告诫和教诲看,老子心中的“道”完全不必同时要是用来表示世界本原的概念,他无须用宇宙起源学说来论证他教诲的内容,更何况在老子时代,一个人无论怎样出众,恐怕都不会有今天所谓的“世界眼光”,古代中国人并不像古代西方哲人那样,好讲世界的本原、世基,喜欢追问“我们这个世界”是从哪里来的。《今注》的注释和任先生的翻译所体现的解读《老子》的方法,是在有意无意地拔高《老子》,但实际上对《老子》不会有利,只会有害。

3、这几句,《今注》和《译注》的译文几乎是照搬原文,只是都把“域中”译作“宇宙间”。——沈先生从帛书本,照搬译“国中”。

【解说五】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最后这四句,我认为读者只须认定以下两点。

1、这个“法”字无疑是“取法”、“仿效”的意思。至于“人法地,地法天,等等,当然也可以说出一大篇话来,但恐怕谁也不敢相信他说的正是老子的想法,所以不必介绍我所知道的各种说法了,我的想法是:老子未必在这方面有很具体的意见,这里他大概只是着眼于“效法”作为一种关系,是逻辑上所谓的“传递性关系”,想利用这种关系进行一个传递性推理,以便说明,人归根结蒂是“法自然”的。这样也就同时交代了道的根本原则就是“自然”。这里不再是讲“大”的权威性,也不是要说明“四大”之间的关系,所以不说“王法地”,而说“人法地”了。申明人归根结蒂是“法自然”,也就是指出,人,也即百姓,总是要求“归根”,按其自然本性活动的,从而也是在教诲君主:不要把自己的个人意愿强加于他们,要不论做什么大好事,都能让百姓“皆谓我自然”。这正是本章的落脚点,所以他用这一段话作本章的结尾。

2、这几句话说明,《老子》中的“自然”概念不是今天人们讲的“自然”,也不是一种实有的存在,而确是我在解说二十三章时说过的,“自成”的意思,“人法自然”是说:人的本性是要求同万物一样,不着意为了达到什么目的而违反自己的天性去行动;“道法自然”则是说:让万物、百姓去“法自然”,而不有意地对他们“法自然”设置障碍,这就是“道”的原则,也就是道——既是天道,也是人道。因此,在老子那里,“道”主要是作为君主的治国理念,而不是作为个人的人生观,因为普通个人并没有对他人施加影响的太大力量,君主则握有对他人的生杀予夺之权。

辨析

1、对这几句话,历来注家的说解极多,多是大学者,自然说得很高深,但我以为多是高深得让人读不懂,所以并没有重视的必要。例如王弼这说法:“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 要读懂他这话,就得说清楚人有违地、地有违天、天有违道之时,就得举出实例,就得先证明地、天、道都是有意愿、有意志的,你办得到吗?—— 冯友兰先生解释这几句时说得好一些:“这并不是说,于道之上,还有一个‘自然’,为道所取法。……‘自然’只是形容‘道’生万物的无目的、无意识的程序。”他这说法只是“包含”一个错误:说老子有个“道生万物”的思想,这是对本章的大误解。

2、这几句,《今注》的译文是:“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道纯任自然。”《译注》的,只是在“法”字后加个“于”字,末句改作“道本性自然”。——译者如此翻译末句,不顾原文也是说“法自然”,真是用心良苦。

译文

有个东西,浑然一体而不可分割,却是天下一切物类得以产生和进行活动的根据。它多么寂静,又多么宽广啊,以致没有什么能够对它发生作用,总是保持独立的品格,从不改变,因此可以认为它是天下人的长官。

这东西太崇高了,我真不知道该怎样给它取名,只好敬称它为“道”,勉强叫它作“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道是崇高而不得违逆的,天是崇高而不得违逆的,地是崇高而不得违逆的,王也是崇高而不得违逆的。就我们能够论及的领域而言,就这四大,王是其中之一。

如果说,人遵循的原则就是地的原则,地遵循的原则就是天的原则,天遵循的原则就是道德原则,那么,道遵循的原则就是“自然”这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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