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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风华_中国古代官制:第三十四章【明朝官制】

 思明居士 2020-01-07

宰相制度的消亡

1368年,朱元璋在应天府(今南京)称帝,改元洪武定国号为明。

开国之初,天下尚未平定,明朝中央政府的辅政机构依然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总理天下政务。

中书省机构庞大,设有左右丞相为长官,还有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高级官员,以下有左右司郎中、员外郎、中书舍人等属官。

当时全国各地的奏章要先在中书省汇集整理,然后按照事情的大小、缓急、轻重,呈送皇帝批阅。

大明风华_中国古代官制:第三十四章【明朝官制】

【朱元璋】

皇帝下达给文武百官的诏令谕旨,也要经过中书省转达给各个部门和地方,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仅是中书省下属的机构,六部的领导人尚书、侍郎等不过是丞相的属员。

明初出任丞相的人都是随同朱元璋打天下的功臣勋戚故旧,如李善长、徐达、李文忠、汪广洋、胡惟庸等。

李善长胸藏韬略,足智多谋;徐达是百战名将,为明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李文忠是朱元璋的外甥,19岁为将,骁勇善战,为朱氏王朝出过死力;胡惟庸早年追随朱元璋起兵,颇受重用。

这批开国人物出任要职,地位显赫,必然会对皇权造成侵夺。朱元璋起自民间,艰辛备尝,洞察世情,具有丰富的政治斗争经验和极强的权力欲,皇权和相权的冲突不可避免,最终导致了“胡惟庸狱”的爆发。

胡惟庸(?~1380),凤阳府定远县(今属安徽)人。

早年随朱元璋起兵,颇受宠信。历任元帅府奏差、宁国知县、吉安通判、太常少卿等职。洪武三年,拜中书省参知政事。

洪武六年七月,任右丞相,不久挤走了另一个丞相汪广洋,独揽丞相大权,洪武十年官至丞相,位居百官之首。

随着权势的不断增大,胡惟庸日益骄橫跋扈,擅自决定官员人等的生死升降,先阅内外诸司奏章,对已不利者,辄藏匿不上报。

他贪污受贿,排挤任何不服从他的人,甚至敢于挑战朱元璋的权力,私自截留下属的奏章,官员升降、处决犯人,都不经过朱元璋的批准。

各地喜好钻营热衷仕进之徒,争走其门,馈送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数。

学士吴伯宗曾因弹劾他而险遭大祸。胡惟庸还千方百计地拉拢因犯法受朱元璋谴责的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令其在外收集军马,以图谋反。

此外,他还勾结中丞涂节、御史大夫陈宁等,令陈宁坐中书省阅天下兵马籍。

这一切引起朱元璋的极大注意。朱元璋对丞相胡惟庸专权擅政、结党营私、骄横跋扈的举动极为不满,深感臣下权力太大,会导致元末“宰相专权”、“臣操威福”的局面重演,开始对中书省权力机构进行改革,采取种种方式对其制约。

洪武八年裁撤了平章政事和参知政事,次年又把中书省唯一的右丞丁玉调出来,另行安排职务,使中书省只剩下左右丞相。

朱元璋的政治意图很明显,就是架空中书省。洪武十一年(1378),又令六部奏事不得禀告中书省,并且向朝廷大臣说:“胡元之世,朝政由中书省把持,奏章必先汇到中书省,然后才奏闻圣上。

元朝君主又昏庸暗弱,以致民情不达,导致大乱四起,应该以之为训,诸位臣子以后奏事不必经过中书省。”进一步削弱了中书省权力。

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有人上书告发胡惟庸谋反,朱元璋遂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将胡惟庸和他的死党涂节、陈宁等处死。

胡惟庸案前后延续达十年之久,无数公侯被牵扯进去,受株连至死或已死而追夺爵位的开国功臣有李善长、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永嘉侯朱亮祖、靖宁侯叶踦等一公、廿一侯,牵连的文武百官及其家眷共七万多人,最后连维持国家运转的大臣都凑不齐,以致要临时征召。

而被征召之人居然要买好棺材,和家人话别后才去上任。胡惟庸被杀后,朱元璋以《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历数丞相罪状,进行政治舆论动员然后罢除丞相,裁革中书省,并留下祖训,谆谆告诫后代子孙:“自古以来,三公坐而论道,调和阴阳,政事由六卿来处理,从来没有听说设丞相的。

从秦朝以来才设丞相,然而秦旋踵而亡。汉、唐、宋、元虽设丞相,然而其间常有小人执权乱政。

现在我朝罢设丞相一职,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政务,大权归朝廷,立法至为完善。

以后历代皇帝不得再设丞相,大臣胆敢以此上奏请求者,一律重加治罪,绝不宽恕。”

丞相废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加强。这样朱元璋就废除了历时一千多年之久的丞相制度和七百多年之久的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制度,将军政大权揽于一身,将自秦汉以来的中央集权政治推向巅峰。

从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皇帝作为人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但是又需要通过朝廷百官来实现对天下万民的治理。

由于官员众多,政务繁杂,就需要有一个百官之长来辅助管理,佐治政务,这就是作为行政长官之首的丞相。

丞相由于综治政务,事权很重,素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说法,皇权和相权之间时常发生侵越现象,如西汉初期的丞相都比较强势,申屠嘉、周亚夫常常使皇帝“默然而沮”,这显然不利于皇权的行使。

到汉武帝时期,为了牵制丞相,有了内朝官和外朝官之分,大权开始向皇帝身边的人靠拢,丞相作为外朝官,地位逐渐下降。

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政务机构一分为三,宰相职务由数位朝臣分别把持,目的是让他们互相牵制,不能专一事权。

但是三省长官的权力不均衡,有时尚书令权镇朝野,有时中书令总握朝纲。宋朝实行两府三司的宰相体制,虽然加强了君主的权力,但也造成了机构重叠臃肿,办事效率低下的弊端,不利于国家政务的及时处理。

宋朝中叶后,三省之政合一,出现了真宰相,这是由于当时险恶的军事形势所致。终元之世,中书省独掌大权,宰相权力膨胀如初,甚至可以左右皇帝的废立,这一点尤为朱元璋所警觉,因此说,胡惟庸案早晚是要发生的,只不过这次皇权和相权的矛盾是通过流血完成的。

这个政治大变动实质上是皇权兼并了相权,皇帝君临天下政务,直接亲自处理和裁决国家大事,拿出意见,发出谕旨,然而交给具体的政务执行机构执行。

然而一个皇帝无论他多么勤政,多么精力充沛,也无

法事必亲躬,无法驾驭一个庞大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以洪武十七年(1384)为例,这时胡惟庸已经死去四年,从9月14日到21日,仅仅8天时间,朱元璋面前就摆满了亟待处理的重要事件3391件,还有各地向皇帝请示的奏章1660份,换言之,他每天要看奏章209个,处理政事424件,这显然超出了他个人的精力极限,朱元璋不得不承认“人主以一身统御天下,不可无辅臣”,于是就有了内阁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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