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都将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定义为费用,即“所得税费用”,并设置“所得税费用”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所不同的是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所得税费用的核算采用应付税款法,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 通常情况下,小微企业的所得税减免分为征前减免和即征即退或先征后退两种方式,以下分别介绍其账务处理方法: 一、征前减免 征前减免即企业在所得税征收入库之前即给予减免,无论是税基减免还是税率减免,企业仅需按减免后的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1、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减免后的应纳数额)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企业缴纳(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计算的减免税额与税务机关确认的数额出现差异时,按实际差异额调整“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 二、即征即退与先征后退 即征即退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后,税务机关为企业当场办理退税手续,退还已缴税款。 先征后退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后,税务机关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为企业办理减免税手续,退还已缴税款。 1、计算应纳所得税的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确认减免税额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减免税款 贷:所得税费用 4、收到减免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减免税款 在此情况下,由于冲减了“所得税费用”科目,在期末结转账务的时,相应增加了企业期末账面可供分配的利润或者减少了账面亏损,对企业税后利润产生了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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