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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社会制度和民风民俗考辩(增订稿)

 王浩然 2020-02-25

             土默热

《红楼梦》展示的民风民俗,闪烁其词,扑朔迷离,满乎,汉乎?南乎,北乎?红学界历来为此聚讼不休,莫衷一是;很多专家学者,根据胡适考证的作者曹雪芹乃是旗人,反推《红楼梦》书中民俗乃是旗人风俗,乃是因果倒置的错误方法,其研究结论当然靠不住。笔者认为,对《红楼梦》小说中民风民俗的研究,也不能仅凭对书中字面上描写的理解猜笨谜,过去那种“大脚、小脚”式的争论,再争一百年也没有用;只有把《红楼梦》展示的民风民俗,放在中华民族生活习俗的演变过程中,放在小说创作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中,透过作品的纸面,剖析背后显示出的社会制度和民族风俗,方可得出正确的结论。下面,让我们对《红楼梦》书中展示的风俗文化,逐一加以甄别探究。

1.家族制度。《红楼梦》反映的荣宁二府,在当地可谓一个大家族。除荣府的赦、政二支,宁府的贾珍一支外,聚居于此的远支家族甚多,如西廊下善于曲意巴结奉承的贾芸一支,与贾蓉父子过从甚密有“聚麀”之诮的贾蔷一支,结交匪类聚赌包娼无恶不作的贾芹一支,巴结讨好秦可卿低三下四的贾璜一支,正照“风月宝鉴”惨死的贾瑞一支,还有一带而过没有明表的贾荇、贾芷、贾菖、贾菱等等。从辈分上看,年高位尊的贾母,还有“两三个七老八十的老妯娌”健在,可以推想,其孙子、曾孙、玄孙辈,会分出多少小门小户来。据“护官符”中交代,“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除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可见贾家在当地确实是个大家族。

这样的大家族的形成,没有几百年的历史是不可能的。这个家族不会是江宁织造曹氏家族。曹家从曹玺被派往江南任职起,历经曹寅、曹顒、曹頫三代四个织造,前后不过五十年左右,无论如何在金陵也形不成《红楼梦》书中那样的大家族。按辈分算,红学界通常把贾母视为曹寅之妻(或曹玺之妻),但曹玺、曹寅之妻在金陵何来“三四个”七老八十的“老妯娌”?从曹玺、曹寅到曹雪芹,曹家在金陵不满四代(严格说仅三代),当地也不会有“出五服”的“本家”。从家族生活情况看,曹玺初到金陵上任时,也不会带一帮穷亲戚同往,曹家在金陵不会有那么多穷困的“本家”和亲属。

2.宗祠制度。《红楼梦》中详细地描写了“宁国府除夕祭宗祠”的场面,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但书中那“五间大厅,三间抱厦,内外廊檐,两边丹樨”的宗祠,是否是江宁织造曹家的宗祠,却大可怀疑。首先,建宗祠是“民人”(清代指旗人之外的汉人)的传统制度,世居白山黑水间的满人以及后来由满州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组成的“旗人”,并无此种制度。当时的满人及其“包衣”奴隶,信仰喇嘛教和巫教(端公),年节期间怀念祖先,不过是简单的“烧包袱”仪式而已。曹家不是满人,但确是“旗人”,是满人的“包衣”奴才,其祭祀“规矩”必须按“旗人”风俗办。曹家祖上是战争中被俘为奴的,当时东北此类被俘的汉人很多,查东北历史,未见被俘为奴后有在当地建宗祠的“包衣”;入关前旗人的“包衣奴才”,每逢年节,必须拜主子,拜佛爷,未闻有祭宗祠的,也无宗祠可拜。事实上,在东北,不论哪个民族,不论身份贵贱,很少见到有修建宗祠之举。古往今来,东北的黑土地上,根本就不曾有过宗祠建筑。

那么,是否有可能在入关之后,受汉族文化熏染,旗人开始建宗祠、修家谱了呢?确有这种情况,曹家的“五庆堂”家谱就是入关后修的,但《红楼梦》中的宗祠还不可能是曹家的。按照封建社会的宗族制度,一个大家族的祠堂,不是谁想建就建,想建在哪里就建在哪里的。曹家“从龙入关”后,随其主子定居北京,归宗人府管理;曹家的房屋、田产、当铺也都在北京。到南京、苏州任织造,是“外放”,根还在北京。事实上抄家之后就是举家返京的。织造职务是经常变动的,并不固定一地;织造衙门和府邸是隶属内务府的官产,不是私产。曹氏家族倘若公议建宗祠,只能建在北京,而不能建在“外放”任职地金陵,更不可能在织造衙门官署里建宗祠。那么,是否曹雪芹写的是曹家在北京的宗祠呢?也不可能。一则曹家风月繁华生活在南京,不在北京,《红楼梦》写的是家族鼎盛时期,不是衰败后;二则曹家抄家的清单中,详细开列了北京的房产,没有关于宗祠的记载。事实上,我国古代修建宗祠的习俗,主要在江南,乃是受江南聚族而居的习俗造成的;包括北京在内的北方地区,很少有聚族而居的城市村落,所以也很少有宗祠建筑。

3.丧葬制度。《红楼梦》写送葬的场面很多,如秦可卿死后大出殡,贾敬死后“独艳理亲丧”等。从书中描写我们知道,贾家的祖上坟地在“南省”,都中贾家死了人,都暂厝铁槛寺,日后再归葬祖茔。《红楼梦》所表现的丧葬习俗,应该不是金陵曹家的事情。首先,清军入关前和定鼎北京后的前八十年,旗人实行的是火葬制度,不论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要火葬,就连皇帝也不例外。顺治皇帝虽然修了孝陵,但陵墓中葬的只是一个骨灰罐。到了康熙晚期,才由皇帝下旨,改行土葬制度。从《红楼梦》中晴雯死时,京郊还有“化人场”可见一斑。曹家是旗人“包衣奴才”,丧葬习俗必须从旗人规矩,不会从民人规矩。曹家抄家是在雍正二年,曹雪芹所经历的祖父、父亲之丧,均在康熙年间,应是火葬,此前曹家应无祖茔。

其次,即使雍正朝以后曹家建了祖茔,祖茔也不可能建在“南省”,只能在北京。假如曹玺、曹寅、曹顒死后归葬,也只能归葬于北京,不能葬在南京。红学界一般推断曹雪芹葬在通州张家湾,但这里过去只是一片乱坟圈子,并非是谁家的祖茔。直到现在,红学界对曹家遗迹几乎进行了织地毯一般的考证挖掘,也没有发现曹雪芹家祖茔何在。

再次,清初旗人,笃信喇嘛教。喇嘛教寺庙,没有“家庙”性质,可以在庙里火化死人,但不能寄放棺椁。旗人也没有在寺庙长期寄存尸体的陋习。《红楼梦》中的铁槛寺,不会是喇嘛庙。秦可卿大出殡时满大街白漫漫一片的景象,也不应是旗人出殡时的景象。喇嘛教各民族满蒙藏等,都崇尚白色,曹家隶属的正白旗,属皇帝亲自统领的上三旗,以白色作标志,怎么可能是丧葬颜色。皇太极、顺治、康熙、雍正四代皇帝,他们的母亲和皇后都是蒙古人,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孝庄,蒙古族更视白色为吉祥颜色,毡包、银碗、哈达都是白色,因此当时旗人服丧的颜色决不可能是白色的。《红楼梦》中“压地银山一般”的出殡场面,只能是民人风俗,不是当时旗人习惯。

4.婚姻制度。《红楼梦》中的婚姻,多数是姑舅、两姨等近亲结婚,如贾琏和凤姐,宝玉和黛玉、宝钗、湘云等。清初,满汉不通婚。历史上满汉民族都有近亲结婚的坏习惯。但满族曾加以控制,康熙皇帝就曾颁旨禁止姑舅、两姨结亲,虽然执行的不太好,但也确实起了一定作用。民人的近亲结婚,似乎除同姓不婚外没什么限制,但旗人有“姑血不倒流”的严格规矩,舅舅的女儿,可以嫁给姑姑的儿子,俗称“姑做婆”;但姑姑的女儿,却不能嫁给舅舅的儿子。按旗人规矩,《红楼梦》中的贾琏凤姐可以结亲,但宝玉黛玉结婚却不可。对满族贵族青年男女,由皇帝、皇后、王爷指婚的现象很多,不仅自己,连父母说了也不算;旗人家的女孩子,还有选“秀女”的义务,被选之前,没有谈婚论嫁的权利。因此,大观园中那种青年男女的爱情生活,似乎不象是旗人家庭的事情。

5.宗教制度。旗人信仰喇嘛教和原始巫教,入关前和入关后的前百年,都是如此。雍正当皇帝前居住的“雍王府”,后来改为供奉喇嘛教神佛的雍和宫,至今犹在,是为明证。至于旗人后期受汉族影响,佛道儒、关帝庙、土地龙王,火神瘟神,逢神便拜,是嘉道以后特别是晚清的事情,《红楼梦》的时代,并非如此。《红楼梦》中的宁荣二府,似乎和喇嘛教不沾边。“铁槛寺”、“水月庵”和“馒头庵”,都是中土的佛教场所,“清虚观”、“天齐庙”是道教场所。那个当日荣国公的“替身”张真人,应该是个地道的老道。旗人贵族也有选替身出家的习俗,但这个替身只能当喇嘛,决无可能做道士。《红楼梦》中的巫婆神汉,是地道的民人民间信仰。过去东北的巫教“跳端公”(即俗称的“跳大神”),有“大神”、“二神”,仪式上有“搬秆子”、“上刀山”、“下油锅”等,边歌边舞,十分热闹,与《红楼梦》中马道婆那种铰纸人扎针魇魔,“撞客送祟”查祟书本子等汉人习俗,迥然不同。今天的东北也有马道婆之流,那是后来闯关东的民人传入的,清初没有。

6.蓄奴制度。红学界推定《红楼梦》写曹家事,最重要的一条根据就是书中表现的奴隶制。认为中原的封建社会已延续两千年,不应有这些奴隶,这种大批蓄奴的制度应是关外少数民族带来的落后制度。实际上红学家们的这种看法是不懂中国奴隶制演化历史的表现,是最靠不住的。满族入关前,确实实行的是奴隶制度。这种奴隶制度有其独特的特点:一是相对于皇帝来说,所有旗人都自称“奴才”;二是八旗实行军政合一制度,相对于旗主的下属要自称奴才;三是大量的“包衣下贱”,他们是真正的最底层的奴才。他们多数是战争中的俘虏,也有一些是贫困旗人投靠为奴的。曹家就是由战俘而为“包衣下贱”出身,虽然因受到“老主子”康熙的关照,长期在内务府当差,生活相对宽裕一些,但并未改变奴才的身份,社会地位还是低下的。清代晚期,有些旗人主子破落了,奴才发迹了,但不经主子批准,也不能脱奴才籍。逢年过节,还要去给老主子叩头,伏在地上让老主子踩着自己的脊背上马,显示一番奴才的忠顺和主子的威风。《红楼梦》中表现的贾家乃是煌煌国公府,无论如何也看不出奴才的地位身份。在“元妃省亲”时,贾政伏地称“臣”,而不称“奴才”;秦可卿出殡路遇北静王时,称贾政为“老世翁”。这在那个时代的娘娘、王爷和“包衣”奴才之间对话,是绝对不可以的。今天曹家三代织造给皇帝的奏折都已发现,比较一下奏折的语气,满口都是赞颂“老主子”,自称“奴才”、“包衣下贱”,便可清楚。

清朝初年,蓄奴不仅盛行于旗人中间,江南世族此风更盛。实际上,中国历史上,奴隶制从来就没有绝迹。特别是明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的原因和战乱的影响,贫苦农民卖身投靠和主动依附地主豪绅充当奴隶的行为,在江南十分盛行,动辄几百口人的大家庭比比皆是。大家都知道的“唐伯虎点秋香”卖身为奴的故事,此事虽属子虚,但反映的是明代江南蓄奴制度的实情。清兵下江南时,这些大批蓄奴的江南“望族”,多数投靠南明小朝廷,对清兵抵御十分激烈。清初通过“奏销案”、“通海案”、“明史案”等三大案,对江南世族进行了残酷的打击,造成这些大家族纷纷解体。《红楼梦》描写的四大家族,正处于“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困难境地,应是清初的实情。

7.年节习俗。《红楼梦》中描写了很多贾府过节过年的故事,什么元宵节啊,端午节啊,中秋节啊,都写到了。尤其是对过年的描写,什么祭宗祠啊,发年物啊,送年礼啊,压岁钱啊,贴对联啊,换门神啊,油桃符啊,放鞭炮啊,年夜饭啊,吃年酒啊……,巨家大族过年的种种热闹繁华场面,写的很是周到齐备。这种习俗是汉俗还是满俗,南俗还是北俗,很有必要说清楚。这里就从荣国府除夕夜如何吃年夜饭一个侧面,辩驳一下这个的问题。

书中写道:除夕祭宗祠后,贾敬、贾赦带领诸子弟,男一起,女一起,分别向家族的最高长者贾母行礼。受礼散钱之后,开始了全家的“合欢宴”。务请朋友们注意,《红楼梦》写的年夜饭叫做“合欢宴”,这个合欢宴可不是男女结婚时的“合欢”之意,也同基督徒的“合欢宴”没什么关系,而是除夕夜合家团聚欢乐的意思,也就是俗称的年夜饭或分岁酒。书中描写:合欢宴摆上来后,首先是献屠苏酒,合欢汤,吉祥果,如意糕,然后在花厅之上共摆了十来席酒菜,一家老小其乐融融共同享用。

在荣国府的年夜饭即合欢宴酒席上,什么屠苏酒,合欢汤,吉祥果,如意糕都有,就是没见到中国人年夜饭传统必吃的饺子。《红楼梦》书中关于贾府过年的种种描写,根本就没有涉及到饺子,什么包饺子、煮饺子、吃饺子的一整套程序,故事里连一个字也没提。《红楼梦》作者似乎对饺子这种食品根本就不感兴趣,书中详细描写了“茄鲞”、“野鸡瓜齑”、“鸭子肉粥”等那么多精致食品,但基本上不提饺子。只在第四十一回写道,丫鬟给贾母送来的食盒内,装有一碟油炸的螃蟹馅小饺,贾母嫌油腻没吃。这其实是一种油炸的小点心,与传统意义上过年吃的水饺不同。

《红楼梦》书中贾府的年夜饭不吃饺子,说奇怪也不奇怪。其实从古至今,年夜饭吃饺子只是我国北方的传统习俗,主要流行于黄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区,秦岭淮河一线以南特别是江南各省,历史上并没有除夕夜必须吃饺子的规矩。旧时江南人除夕夜吃年夜饭,最主要的不是吃饺子,而是饮屠苏酒,故而将其称为“吃分岁酒”。《红楼梦》贾府除夕夜的“合欢宴”,第一道程序就是“献屠苏酒”,这正是江南传沿千年的吃分岁酒习俗。由《红楼梦》过年不吃饺子饮屠苏这件小事,也足证书中表现的是江南世族文化,而不是北京旗人文化。

红学家们硬说《红楼梦》的作者是贫居北京西山的曹雪芹,曹雪芹虽穷愁潦倒,但毕竟是旗人出身,按旗人规矩年夜饭必须吃饺子,而且必须是全家人亲手包饺子。这个规矩延续已久,不仅平民百姓,连王公贵族也不例外,慈禧太后大年三十也要亲自动手包饺子。任何旗人家庭绝无可能有除夕夜摆“合欢宴”、喝屠苏酒的经历。如若不信,您不妨冒冒失失在北京胡同里找几家旗人家庭后裔问一问,你们家祖先过年不吃饺子喝雄黄酒吗?如果不挨一个大耳光才怪呢!旧时在北方居民尤其是满族(旗人)风俗中,黄酒一般是做“药引子”用的,雄黄酒本身就是药材,你说他们过年全家老少不吃饺子吃药,他怎能不恼你?

8.缠足习俗。《红楼梦》书中展示出的最有意思、也是最具争议的民俗,是关于女人的脚的描写,红学界至今还为红楼姐妹究竟是大脚小脚而争论不休。有的说红楼女儿是小脚,大概有三个证据:一是描写晴雯“捉迷屏后,莲瓣无声”,“莲瓣”当然是小脚;二是描写贾母看尤二姐时,“掀起裙子看脚”,只有对小脚女人才这么看;三是描写尤三姐痛骂贾珍时,“一双金莲”的动作十分不雅观。有的则说红楼女儿是大脚,证据就多了,红楼女儿在园中行走,一般都行动方便,宝钗扑蝶亦未见扭扭捏捏,凤姐探春理家时也经常大步流星奔走;红楼丫鬟仆妇们,在园中几乎各个健步如飞,根本没有小脚女人的步态!

那么,红楼女儿究竟是大脚还是小脚呢?至今红学专家意见并不一致。考证派一般认为是大脚,理由是曹雪芹是旗人,旗人家庭的女人都应该是大脚,《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既然是按照自己家的事迹创作小说,当然要写大脚。索隐派一般认为是小脚,《红楼梦》的创作宗旨在“反清复明”,当然要按照明朝的汉族民俗,把书中女人写成小脚。二者就像盲人摸象各执一偏,谁也说服不了谁,各自也都有解释不清的死结。其实,《红楼梦》描写的女儿,有大脚也有小脚,《红楼梦》作者只是如实描写,并未刻意隐瞒什么。晴雯和二尤当然是小脚,因为书中明明白白就这样写着;十二钗姐妹却都是大脚!书中虽然没有明写十二钗的脚,但从她们每天走路的姿势完全可以判断出来。判断红楼女儿脚的真相,关键还不在满族大脚还是汉族小脚的甄别,而在于研究其究竟写的是什么时代中国女人的脚。

中国女人裹脚史源远流长,其中一段最糊里糊涂的历史就在清朝初期。清军入关初期,按照所谓“男降女不降”政策,对汉族女人在头上和身子上可以落实政策,允许衣裳打扮照旧,在脚上则不肯实行!顺治二年(1645),清朝皇帝颁发圣旨,严禁女子缠足,满汉女子概不例外,对违令者的父兄施以严厉的惩罚。其后又多次重申禁止女子缠足的法令,这就是清初继男子《剃发令》颁布的女子《禁缠令》。然而,这项禁令受到汉族妇女的明里暗里的强烈抵制,执行的并不彻底。在大城市和官僚士大夫阶层,执行的好一些,因为他们怕新政权的官府,有所顾忌;在穷乡僻壤和黎民百姓家庭,女子则缠足如故,因为他们穷得一无所有,所以也无所顾忌,再加上法不责众,不担心被官府群体性惩罚。直到康熙七年(1668),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看到这项禁令碍难执行下去,奏疏请求皇帝放宽禁止缠足的禁令,康熙皇帝才废止了禁止缠足的法令,汉族妇女缠足从此才成为合法行为,直到清朝灭亡。

从顺治二年到康熙七年,整整二十三年时间,在中国大地上,特别是在长江以南,汉族妇女中出现了天足与缠足并存的特殊现象。官宦人家的女子,执行禁缠令相对严格一些,因此贵妇“小姐”身份的女子多天足;平头百姓不管这一套,照缠如故,所以贫贱“大姐”身份的女子多缠足;还有些原来已缠足的女子因朝廷明令禁止缠足,放开小脚成为所谓的“解放脚”。朋友们可以仔细分析一下红楼女子的脚:二尤和晴雯出身卑贱,所以缠成了三寸金莲;十二钗姐妹的父兄都是官宦身份,可没这个胆量对抗缠足令,所以女儿都是天足。林黛玉的脚有点特殊,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说是大脚吧,走路却像小脚女人一样“摇摇的”;说是小脚吧,又穿着一双“鹿皮小靴”。小脚女人都穿绣花鞋,也没有穿皮靴子的。由此判断,这个可爱可怜的林妹妹,大概是一双“解放脚”吧。宋朝以来的近千年中,中国汉族女人的脚,只有清初这二十三年是最特殊的。《红楼梦》描写的这种大脚、小脚并存的社会现象,只有这一特殊时期才存在。由此亦可间接判断,《红楼梦》的故事,是清初的故事,并非乾隆年间的故事。

9.呼嫂为姐习俗。红学家们推测《红楼梦》写旗人生活的种种所谓“证据”,其中有一条就是旗人“呼嫂为姐”的习俗。例如某老红学家经过一番“小心考证”,认为:贾宝玉把琏二嫂子王熙凤屡屡称为“姐姐”而不称“嫂子”,这就应该是旗人“呼嫂为姐”的习俗。因此,《红楼梦》书中写的必然是旗人生活。满族人过去确实有“呼嫂为姐”的习俗,但《红楼梦》中的这些描写,并不完全符合满族这个习俗。书中宝玉平时见到凤姐,确实称呼为“姐姐”,宝玉的弟弟妹妹们,一般也将凤姐称呼为“姐姐”;长辈贾母、王夫人等,一般将凤姐昵称为“凤哥儿”、“凤辣子”;其它凤姐的平辈人,一般称呼其为“琏二嫂”。

其实,红学家们把《红楼梦》书中宝玉称呼凤姐为“姐姐”,视为满族人“呼嫂为姐”的习俗,是没有很好研究《红楼梦》小说,没有理解好书中展示民俗文化的曲解和误解。因为书中写凤姐嫁给贾琏之先,是宝玉之母王夫人的娘家侄女,本身就是宝玉的亲表姐,旧俗称呼先叫后不改,凤姐嫁贾琏后,宝玉继续称其为姐姐很正常。这是汉族民俗的正常称呼,其中并无什么奥秘。书中描写宝玉对凤姐妯娌李纨、尤氏都呼为嫂子,从不称其为姐姐,因为她们婚前从来就不是宝玉的姐姐。这就是书中描写与旗人“呼嫂为姐”习俗毫无关系的明证。

10.烧包袱习俗。《红楼梦》第五十八回中描写,贾府戏班子中的小戏子藕官,在清明节这天为祭奠死去的菂官烧纸,宝玉看到在大观园中烧纸烟熏火燎的很不像话,吩咐其“打了包袱”拿到外边烧去。红学家们说这就是满族“烧包袱”祭奠亲人的习俗,其实这种说法根本就不能成立。“烧包袱”作为一种祭祀已故亲人的习俗,过去满族(旗人)有,汉族也有,并且更古老;但二者“烧包袱”的祭祀时间和祭祀方式却不尽相同。

汉族“烧包袱”的习俗起源于北京。据明《帝京景物略》载,每逢清明、中元(旧历七月十五)、寒衣(旧历十月初一)三大鬼节,北京人为表“四时之敬”,大都要给死去的宗亲上坟烧纸。由于某些原因不能亲临坟地上坟烧纸的,就以“烧包袱”的方式遥祭。直到现在三大鬼节期间,汉人为故去的亲人在十字路口烧纸的习俗仍盛行于民间,只不过很少打包袱了而已。满族(旗人)过去也有过年时在除夕日“烧包袱”祭祖的习俗,是否是从汉族学来的笔者无考,但《红楼梦》所写的“烧包袱”时间是在鬼节之一的清明节,不在过年的除夕日;祭祀的对象是好朋友小戏子菂官,也不是家族的祖先,所以书中所写还应是汉族旧俗。

11.其它满俗。红学家们说《红楼梦》书中描写的风俗是满族习俗,还找到了一些其它所谓的“证据”,例如贾母去世后,宝玉病中丫鬟送来了老祖宗的“克什”吃,宝玉吃贾母灵前供奉的“克食”,不论从词汇上说还是从风俗本身说,这都应该是旗人风俗;再如宝钗李代桃僵嫁给宝玉时,作为新媳妇在新房里给前来探视的大伯嫂子王熙凤“装了一袋烟”,“十七八大姑娘叼烟袋”,汉族历来无此习俗,应是满族习俗;另如黛玉病中特意告诉丫头,要厨房做一碗“火肉白菜汤”吃,类似今天东北人吃的“猪肉炖粉条子”,与书中贾府雅致精美的饮食很不一致,也应该是满族习俗。

红学家们说的不错,这些确实都是地地道道、如假包换的满族(旗人)风俗。但不要忘记,《红楼梦》书中这些描写,都出现在续书的后四十回中,前八十回中根本就没有。谁在前八十回中,看到贾母、王夫人、凤姐、各位姑娘“叼烟袋”啦?其它所谓的满族民俗如“克食”一类满语词汇,在前八十回中也绝无踪迹可循。这只能证明:《红楼梦》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的创作不是出自同一作者之手,前八十回的作者是一个汉族人,并且最有可能是江南世族出身的汉族人;后四十回才是某个满族人(旗人)补续的。红学家也认为后四十回不是作者原创,乃后人高鹗(或无名氏)补续,那么后四十回中写的故事,如何能做为全书表现满族(旗人)风俗的“证据”?!

《红楼梦》中(不含后四十回)描写的这些贾府风俗,展示的绝不是旗人贵族的习俗,而是江南世族的生活。上述家族制度、宗祠制度、婚姻制度、宗教制度、丧葬制度,年节习俗,祭祀习俗,缠足习俗等等,都不是北俗是南俗,不是旗俗是民俗。曹家虽在江南生活五十年,但受织造差事和包衣身份的双重限制,不可能尽染江南贵族风气,特别在宗教、祭祀、丧葬、婚姻、缠足等敏感问题上,曹家既不能、也不敢改宗南俗。否则,被当地督抚奏上一本,还要脑袋不?曹家被抄时曹雪芹年纪尚少,成年后的交游圈子也多为宗室旗人,所以对江南民人特别是贵族的习俗不会有多少印象;写《红楼梦》书中那种刻画细致入微的生活习俗,难以得心应手。从这个意义上看,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可能性似乎不大。《红楼梦》的真实作者,最有可能是一位出身江南望族的失意文人,此人最大可能是康熙朝的大文人洪昇,《红楼梦》实际就是写“洪家”等江南世族从风月繁华走向茫茫白地的衰落噩梦,是写洪昇本人和蕉园姐妹戏剧人生从得意走向失意的梨园噩梦。笔者在系列文章中对此已有详尽考证,此不赘述。

                          2003年7月初稿

2020年2月增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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