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的主要产生废气来源于实验区前处理室实验过程溶剂挥发产生的少量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VOCs,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通过通风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有效高度25m)排放,根据污染源分析可知,实验区检测废气中VOCs的排放浓度为0.4mg/m3,排放速率为0.0008kg/h,经25m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0mg/m3)要求和排放速率限值(25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8.3kg/h)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进行分质处理。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纯水制备尾水、实验区器皿二次清洗废水和实验室清洁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量合计为142.7m3/a。项目在C9与C10栋之间空地新建一个污水处理池,处理能力为1m3/d(250m3/a),采用酸碱中和+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生产废水经过污水处理池调节pH+消毒处理,满足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岳麓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70m3/a。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满足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岳麓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项目废水经岳麓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A标准排入湘江。 综上,项目废水达标排放,对地表水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源于洁净空调系统、风机、测试仪器设备,所有设备经过消声、减震、墙体屏蔽、距离衰减作用下,综合噪声小。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综上,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后,项目营运噪声不会使目前周围声环境质量状况发生明显变化。 4、固体废物影响 实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有废弃实验耗材、废弃样品,也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5t/a。项目医疗废物采用小型消毒柜高温灭活处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的冰箱低温保存,达到一定量后交资质单位处理。 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实验废液(废试剂、实验残液和器皿预清洗废水)、废活性炭和洁净空调系统废滤芯,产生量分别为为3.5t/a、0.1t/a、0.01t/a。评价要求集中收集、分类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 项目生活办公垃圾产生量为3.75t/a,楼层内设置垃圾桶,并由专职人员每天定时打扫清理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综上所述,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对项目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