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伯告诉黄帝:病在初起时候,可以用刺法的方法就可治愈。如果病势正盛,就必须等一下,等到病势稍微衰退的时候,用针刺的方法就可以治愈了。所以当病轻的时候,就使用发散宣扬之法来治愈疾病;病重的时候,就使用削减的方法治愈疾病;如果气血衰弱的,就应用补益的方法治疗。如果患者形体虚弱,就应当用温补其气的方法治疗;如果是精气不足的患者,就应当用厚味补的方法来治疗。如病在上的,可用吐法;病在下的,可用疏导之法;病在中为胀满的,可用泻下之法;其邪在外表的,可用汤药浸渍以使出汗;邪在皮肤,可用发汗,使其外泄;病势急暴的,可先控制他的症状,然后再治疗;对于实症,则用散法或泻法。要观察病在阴还是在阳,以辨别其刚柔,阳病应当治阴,阴病应当治阳。确定病邪在气还是在血,更防其血病再伤及气,气病再伤及血,所以血实宜用泻血法,气虚宜用导引法。 岐伯在此经文中列举了许多治疗原则,而他的主要精神,在于辨别其病之属阴属阳,属气属血,在上在下,在表在里,以及疾病之轻重,正气之虚实,从而决定其治疗原则,如补泻、宣通、汗散等等,辨证论治,取用无穷。 《黄帝内经》原文: 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面已。故因其轻而扬之;因其重而减之;因其衰而彰之。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满者,写之于内;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其標悍者,按而收之;其实者,散而写之。审其阴阳,以别柔刚,阳病治阴,阴病治阳;定其血气,各守其乡,血实宜决之,气虚宜掣引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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