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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墨显学之争的主要内容及其实质

 人类研究中心 2020-06-11

1。儒、墨显学之争的主要内容

首先,是爱有差等与"兼爱"的对立。

儒、墨两家虽然都提倡"仁",但是两家"仁"的含义却是各不相同的。儒家的"仁",虽然也主张"爱人",从表面上看来是爱一切人,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这里所谓的"爱人",对统治阶级来说,是要调和其内部矛盾;而对被统治者来说,表面上的爱,是为了劳动者为统治者卖力。而且儒家的"仁",还受着宗法制的制约,强调"亲亲、尊尊、长长"的区别。比如,《孟子·告子上》记载就明确说:"亲亲,仁也。"这样便使爱有了亲疏厚薄。因此,儒家是主张爱有差等的。

墨家主张的"仁",是"兼相爱"。这是一种普遍的爱,是理想化了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平等关系。所以,孟子批评墨家的"兼爱"是"爱无差等"。学术界多持儒家爱有差等与墨家"爱无差等"的对立的观点。但是孙诒让《墨子闲话·墨家诸子钩沉》据马总《意林》辑录《隨巢子》(墨子弟子隨巢子的著作)的材料认为,隨巢子在论述"兼爱"时说"有疏而无绝,有后而无遗",即有亲疏的差别,但没有被拒绝的;有先后的差别,但没有被遗忘的。可见隨巢子保存了墨家"兼爱"说的原貌,是"纯笃无疵"的。因此认为,"爱无差等"的说法,大概是墨家"传述之末失",加上后人的附会,才成为被攻击的把子,而它的本意并非如此。孙诒让之说,仅录以备考。

其次,"罕言利"与"交相利"的对立。

儒、墨两家都提倡"义",然而两家"义"的含义也各不相同。儒家往往把"义"与"利"对立起来,而墨家则认为"义"与"利"是合一的,而且还认为与"兼相爱"是密不可分的。"兼相爱"的具体表现在"交相利"。这与儒家的"义利"观是显然对立的。孔子不仅"罕言利",而且还在《论语·里仁》中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他把重视"利"的称为"小人"。

第三,"天命"论与"非命"的对立。

儒家认为人的长寿或短命、贫穷或是富贵、国家治乱与安危等等,都是由天命决定的,是不可改变的。即《论语·颜渊》所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墨家否定儒家的这种"天命论",而主张"非命",重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奋发图强,"不敢怠倦"。

第四、不重鬼神与"明鬼"的对立。

墨家虽然主张非命,却又不是无神论者。墨家相信鬼神,主张"明鬼"。这与不重鬼神的儒家也是对立的。孔子虽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鬼神,但是他主张"敬鬼神而远之"。又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并"不语怪、力、乱、神"。因此,他确实怀疑鬼神的存在,至少也是不重视鬼神的。

第五,"厚葬"与"节葬"的对立。

儒家从贵贱有别出发而重视礼仪。特别是古代"厚葬"、"久丧"的礼仪,为儒家所维护和提倡。据《庄子·天下》说,古代的葬礼,"天子棺槨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而丧礼据《礼记·曾子问》记载,是实行"三年之丧";墨家则反对"厚葬"、"久丧",而主张"节葬"、短丧。其出发点是节约社会财富,因为"厚葬"、"久丧"会造成"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的后果。墨子制定的埋葬的办法是仅用三寸厚的桐木棺材,穿两件衣服就可以了。送葬时仅"哭往哭来",不过分悲伤。埋葬之后,照常从事劳动。总之,墨家主张不因丧葬而影响物质财富的生产。

第六,重乐与"非乐"的对立。

儒家不仅重礼,而且重乐,孔子教授弟子的"六艺"之中就包括了"乐"。"乐"与"礼"是相辅相成的,对于维护等级制度,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音乐也是一种在精神上抒发感情的活动与享受,但也应该有所节制。不仅贵族享受,还要像孟子主张的那样"与民同乐";而墨家主张"非乐",反对音乐享受。他认为享受音乐要花费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影响从事国家的管理和参与生产劳动。因此他得出结论:要想"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就必须要禁止音乐。

第七、"正名"与"取实与名"的对立。

在名实观上,儒、墨两家也是对立的。儒家主张"正名",是要按照周礼的等级名分来匡正当时实际上已经变化了的"名"、"实"关系,其着重点是"名",而不是"实";墨家则相反,主张"取实为名",其着重点是"实",而不是"名"。

2。儒、墨显学之争的原因与实质

儒、墨显学之争主要表现在以上七个方面。为什么两家在一系列的问题上形成对立呢?就其根本原因来说,是他们所代表的阶级立场不同。儒家是站在维护统治者的立场,显得保守,而为了适应社会的变化,他们也主张改良。即使是改良,也还是从维护统治者利益出发的,这与代表小生产者利益的墨家显然是格格不入。"兼爱"反映的是小生产者的要求平等的美好愿望。而儒家的"爱人"则是为建立新的等级制度而服务的,因此明确爱有差等与亲疏厚薄。儒家从统治者的长远利益出发,注重伦理道德。在"义"、"利"关系上,强调"义",甚至把"义"、"利"相对立。而墨家则多注意切身的物质利益,把"利"作为"义"的具体体现。儒家的"天命"论,显然是维护统治者统治地位,以欺骗民众。而墨家的"非命"与强调"力"与"强"的主张,则是揭露这种欺骗。而墨家"天志",与儒家的"天命",完全不同,它是墨家自身善良人格的理想化。同样,墨家"明鬼"的主张也是如此,它表现出小生产者的软弱性,他们一方面否定命运,但另一方面却把希望寄托于天与鬼神。这只能是自己欺骗自己。因此,不仅达不到目的,而且往往被统治者所利用,使这种主张起着麻痹人民斗志的消极作用。

而儒家不重鬼神的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化有着积极的影响。中国古代社会虽然不断改朝换代,但传统文化总是以儒家为主体。虽然道教、佛教、天主教等宗教也在流行,但是宗教在政治生活中未能完全居于主导地位,形成与西欧中世纪政教合一迥然不同的特点。这可以说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

而墨家的"节葬"、"节用"以反对儒家的"厚葬"、"久丧",其实质是站在小生产者的立场来反对宗法制度与等级制度。儒、墨两家在"名实"观上的对立,则是从"名"、"实"关系的角度,反映了两家的相反的政治态度。儒家重视音乐,虽然有维护等级制度的作用,但是音乐的作用并非如此而已,它还有反映民间疾苦和政治好坏以及鼓舞士气等作用。因此,音乐在传统文化中是不可缺少的。而墨家的"非乐"主张,则反映了小生产者的狭隘性。

当然,儒、墨对于所依据的思想资料的理解不同,也是造成两者对立的重要原因。《淮南子》记载:"孔子、墨翟皆修先圣之术,通六艺之论。"可见,儒、墨两家都继承了古代的传统文化,对"六艺"即"六经"(《诗》、《书》、《易》、《礼》、《乐》、《春秋》),都能精通。但是,他们对"六经"的理解则各不相同,而他们所引用的着重点更是差别很大,从而形成各执一端,彼此争论不休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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